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这类房屋出现的瑕疵开发商应当为你处理,但不能成为你拒绝交付房屋的理由。 国家的“符合交付使用条件”是指房屋竣工需要取的国家建设部门的验收通过和房屋产权的完整,并达到购房合同中的交付使用标准。 开发商如果达到了以上要求,交付违约是得不到支持。 应该多通过沟通,催促他们返修,按交付时开发商必须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向他们提出合理要求。
等一年?太可怕了 好像很多人一拿到钥匙就开始装修了,肯定不会等一年的
1、房屋的面积开发商说了是不算的,都是由专业的测绘机构测量出来的,这个你不用担心的,一般是由房管局下的测绘队测量的; 2、卖房时面积是从图上测量出来的,最后交房时测绘队还会到现场实测的,实测与以前面积误差在3%之间是正常的,多退少补; 3、这个面积只要没特别约定,指的都是建筑面积,是包括公摊面积的; 4、房价一般不会包括车库和储藏室的,但有一点要注意,层高2.2米以下的地下室开发商只能送给你的,不能卖给你的,但如果是有产权的则可以卖给你的; 5、山东德州的楼价应该不会下降的,总的趋势应该是稳步上升的。 6、维修基金和契税是统一规定的,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首先,值不值要看你买房的目的。如果你是居住,你认为这房子出行和居住都比较方便,那么即使价格高一点也值得。如果你是投资,那么就要好好考虑了。 其次,在你是居住的前提下,我觉得房价还要有上涨的空间。而且无论房价上涨与否,只要住得舒服就行了。 再次,现在行情看有点高,尤其是有税,最好能与卖方谈房价,同时让他也能出一部分税。 重要看前两点 本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果租農民房的??畏吭?00-400左右,租小?^房的?在500-700左右.
国家规范是这样的: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5.1.5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由此可见,你的窗户是需要做防护设施的,防护设施可以是栏杆,也可以是同窗户做在一起的竖杠(>0.9米),这个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问清楚,让设计人员给个说法,这种事一般由建设局管,实在不行可以找他们(一般就别去了,麻烦啊!)
呵呵 我也在担心这个问题,不过前段时间我朋友买了房子 让房屋咨询网的人看了一下,效果还是很好的 强烈建议要买房的人或买了房的人到他们网站上看看 房屋咨询网
您不可能一生只有一次购房,现在购房的年轻人一般是一是解决现时住房问题.二是结婚用.而且经济基础都不是很高.这时就要考虑一下现实.如果你真是费了很大的劲.又是贷款就买了一套特别好的房子.但是每天生活在连一瓶可乐都舍不得买.要还贷款.那就不如先宽松的买一套差不多的.等过几年有了经济实力在买比较好的房子.
其实即使漏雨是房屋质量原因引起,也应该由开发商负责,不应该由物业公司负责。如果物业公司要求你写材料,就侧重写房屋的质量问题导致漏雨,从而使柜子被淹。
如果你能证明是你的唯一的第一套住房,便可不纳个税了,政策是死的,而人是活的,办法总比困难多
开发区金色家园小区刚开盘,面积有80平米左右的,好楼层不超3000,可以去咨询一下:-)
你好! 140平米的房子用三万元装修肯定不够的,我建议你至少再借2万元,否则装修下来你自己也会后悔的.这已经不是用二线品排的问题了.
不用缴纳,1、原来的房子如果出售已经过了5年;2、即使没有超过5年,只要购新房子就免税,缴纳过的也可以退税。
这个问题有一点儿弹性。按道理说,算在公用水电较合理一些,工作也容易做。但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最大限度追求利润也是可以理解的,分摊也行,只是要颇费一番口舌。
是什么结构的房子,装修面层用的是什么材料? 1)从结构上来说: 一般房屋在设计时会考虑一定的震动范围,这种震动是人体可以接受的范围,这就是为什么大部分靠路边的房子除了躁声的骚扰外,还会感到汽车经过的震动,但如果这种情况特别明显,那有可能是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装修时用钢结构搭出来的,有可能会由于计算不够而引起震动,最好加固 2.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如果有,那就是质量问题 2)从装修上来说 1.木地板等架空类型的地面当支蹲过稀而你家家具过重时有可能导致过大的振动. 2.新型地暖装置通过连接架使楼面垫高,同时他的垫层又是柔性垫层,有可能导致过大的振动,最好找厂家反映,看你的震幅是不是在允许范围.而老的地暖装置则没有这种问题.(一般应该不会,毕竟只有3CM左右啊!) 所以,只有你综合所列情况再分析一下了.
我就住在世纪城,很早以前就听说全销售完了,听说最后的一批还没建完就被内部买光了。要新房可能还是有的,但就是从别人手里买的毛坯房。在金源时代购物中心后面有幢黑楼,就是金源商务中心,那里原来好像有个售房部,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了。或者在垂虹园外围也有许多中介机构,可以买到房。 世纪城一共三期。在金源时代购物中心附近的都是三期的房,由好几个园区组成。一二期建的更早,在金源大酒店那边。
新房肯定和旧房一样呀,肯定是单位性质的央产房。你要进行交易首先要征得单位的同意,办理上市手续。其次,如果买卖的话,按照现在的情况应该交纳: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过户登记费、贴花费、查档费,有些房子还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但是各地的情况不太一样,所以有差别。
向主管部门投诉!要不就找小溪办事!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原本的窗户是没有封闭,并且阳台上没有推拉门,这样不封闭的房屋就能交房了???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从法理上分析,预购房的转让不是房屋的转让,而是预购合同的转让,这一规定明确了与购房转让的合法性,同时也明确了转让程序。
1,快过年了,物业和开发商要回收资金。 2,年底交房,貌似为了业主能收房、验房和装修。其实并不然,业主年底也忙,验房发现问题也不能及时整改。 3,为了方便调配建筑工人。开发商考虑工人的调配,以此来安排建房进度。
这肯定是有责任的,但你说的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其实这种情况就算是住建局有责任,他也不负责赔偿的,如果你有证据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打官司呀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一)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购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依照规定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预售登记。
在6月1日闭幕的纽约“世界科学节”上,一群设计师畅想了未来的城市规划,其中被称为松岛新城的韩国新型商业区,预计将于2015年竣工。基础设施将成为城市生活的数字化展示平台,诸如住宅区、医院和商场等所有信息系统将全部被连成一片。据估计,将来会有5万人在松岛新城生活,他们能够充分利用公园、娱乐和休闲等设施。新城未来的开发还包括政府办公大楼、学校、商业大楼、博物馆、零售店和一个艺术表演中心。仁川大桥将会把韩国仁川国际机场和松岛新城连为一体。仁川桥将于2009年完工,全长8英里(约合13公里)左右,将是世界上最长的桥梁之一。
交房时必须查看《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并核实其真伪 一、开发商交房时,应当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即通常所说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买房人必须查看《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根据建设部门下发的78号令,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开发商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2、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4、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6、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8、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9、环保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0、档案初检合格证(复印件)。 11、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2、其它内容(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3、房屋测绘部门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及其他附属资料 上述资料符合要求,才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14、在山坡或曾经有树木、旧房拆迁的地方开发的项目,还应当有《白蚁治理证》 因此,买房人在接收房屋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提交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并审核其真伪,开发商并向买房人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负责任的开发商,还提供房屋电线预埋详图、自来水管路走向图、房屋施工平面图等等,以备装修时参考。 这些证不齐时,到房产局将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另有土地拍买证明、商品房土地开发许可证.....这些个在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证时,就应当齐备)。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为了省暖气费有人认为,开发商选择冬季交房是为了节省暖气费等支出,因为如果不交房,开发商就得承担供暖费用。 为了方便业主发现问题冬季交房对于购房人来说,有很多,比如购房者可以对房屋阳光、通风、保温、采暖问题及工程质量做到直观的考察。尤其是考察采光和通风两个方面。买的房子采光好不好,日照时间的长短,也只有这个时节能看出来。不仅如此,冬季时,购房人可以更加明晰地发现环境的优劣、物业管理的漏洞。
不太清楚 你可以打电话 问问啊<br/>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长安街南140号<br/>联系电话:0453 8807517
1、首先要确认开发商入住条件入住是普通公众常用的概念,通常理解为房屋具备能够满足居住和使用的条件,如水、电、媒气等能够正常提供。若是合同约定将入住作为交付条件,则入住就成为判断交付条件是否具备的标准。 2、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有部分开发商为避免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在房屋尚未达到入住条件时便通知购房者入住,俗称强交房。那么购房者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即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材料。因此,应当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并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等材料。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出现的后果应由开发商承担。 3、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不能全免责开发商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房的,开发商无条件全部免责。如开发商延期交房确属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根据具体情况逾期交房责任部分或全部免除。 4、购房者需要保留的证据材料购房者应从购房一开始就要收集和保留购房过程中形成和出现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息、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在维权需要时所用。
一、建筑面积 购房者买房时,建筑面积一般也指房屋的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m及以上的永久性建筑。建筑面积关系到购房者买房要缴纳多少钱,因为房屋总价=每平米的单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还关系到购房者买房入住时,物业费、取暖费的收取,因为这些都是按照建筑面积的平米数收取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二、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是建筑面积的一部分,指商品房套内各部分建筑面积的总和,主要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是衡量所购房屋价值的指标,套内建筑面积越大,房屋面积的使用率越高。 三、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指整栋楼的产权人对小区内的公共用房、管理用房、共用建筑空间等共同分担的建筑面积,由整栋楼的购房者共同购买。公摊面积包括:能构成整栋建筑物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
一、关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取得资格,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主体建筑必须封顶才能取得相应的销售预售许可。所以,按照国家规定,目前开发商都是在主体建筑封顶后才开始预售的。 二、国家政策也有一些不全面的地方,比如,一个很大的住宅区,购房者又正好买到了一期的前面几栋房子,其实购房者买的房子已经封顶了,但是小区的全部完善交付还要等着后面的一部分房子修好以后才可以全部交付,所以,才会出现合同上说的那么晚的时间,其实开发商也是顺着政策来的,只是没办法交房子也一栋一栋的交,所以签订预售合同的交付时间一般都比较晚,尤其是买楼盘前期的房产的客户,更是这样。 三、请购房者再查看一下合同,开发商一般会写明交房最后时限,但一般都会提前,所以这方面购房者也不用担心。 四、购房者要注意一点,就是常去现场看看,并且最好照片取证,现在预售房在交房中改动变更打官司的不少,可以参看一些交房问题,便于提前做好准备,以备万一之用。 五、其实开发商制定交房日期也不是随便定的,要根据他的开发进度制定。这里面涉及的就是他的整个开发计划和利润回报的安排,的确,开发商的真正利润实际上相当程度是来源于房价上涨带来的,这也许就是他们尽量拖后交房日期的一个原因,通过这种手法控制销售节奏,从而在利润峰值再行销售其他部分房产。前期房源只是为了回笼资金。但是有这样的情况要注意,就是现在房价出现短期涨幅较快的情况,有些极端的开发商会采用违约的办法逼的购房者最后连房子都拿不到,还是因为原来房子卖便宜了,开发商觉得划不来。所以在此提醒购房者,在较长的等待时间中,注意收集一些证据,以防万一。
开发商没有按约定时间交房,购房者能不能退房的问题需要看具体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约定解除:如果开放商和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交房期限以及相关违约责任的话,开放商未按时交房,购房者就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退房并取回购房款; 2、法定解除: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购房者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开放商发催告函。三个月之后如果开发商仍未交房,购房者就有权解除购房合同,退房并取回购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