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析当地的需求、土地的供应量,老百姓买房是否踊跃,观察这样的房价卖得快不快,比如说竣工后入住率高不高来分析一下。
近期可能还会上扬,可是从长远看,合肥的房地产市场百分百的下搓,大概在2000元左右吧. 其实我希望它还继续涨,直到无法隐藏泡抹为止.让它爆破,一泻千里. 我现在有两套房,已经卖了一套,我现在预备把我现在自己住的这套也卖掉. 一家人暂时租房住,等到----------------哈哈哈哈哈!
我觉得会降,但也没什么好房子了,尤其城里更没有了,二手房也差不多了。
如果开发商已经达到交房的约定条件,拿到竣工备案表等文件就已经具备交房的要求了,而且开发商会通知业主收房并存证(如挂号信等),你们不收也不会造成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违约,因为他们已经把钱拿到了,当然你的钱没有交清或者按揭没有开始你也不具备收房的条件。而且如果你不收房,物业费也会开始计算,因为根据规定不管你是否入住,物业费要照交的,因为物业已经提供了服务,你不去享受是你的事情,钱必须交,不信打官司你也不会赢。主要看看房子是否有重大缺陷,有没有违约的地方,不然拒绝收房就没有意义。
大连市一个开放城市,而且这几年建设得很漂亮。 大连也具有很突出的经济地位,又是沿海城市,旅游城市,有人炒作也属于正常。 我对大连的房地产市场不是很了解,但是按照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规律,大连的房地产没有人去炒才不正常,大连又是一个宜居城市,还是有一定的需求支撑的。 城市发展了、经济发展加快了,房价也就随之上涨了。这是市场规律,很难逆转。 就好比任志强所说:为有钱人盖房。 开始我也觉得不可理喻,因为我也希望购房,而且希望购房压力不那么大。但是想想他说的有道理: 房地产产品本身就不应该是大众消费品,居者有其屋不代表大家都买房。国外很多人都是终身租房居住。房地产这种商品是市场调节的产物,不会因为老百姓需要他就降价,只要有需求,别管是真实需求(真正购房自住的人)还是泡沫化的需求(比如炒房者),他都会按照市场的意图调节价格。就如现在大家这么关心房地产市场一样,这不正说明了需求的旺盛吗? 商品,都是越紧俏越贵。
你没讲清楚是什么地段,总要先看地段的再说价格吧,内环10000,中环7000-8000,外环5500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一. 读了任老板的狡辩话,我的反应是四个字"蚩之以鼻! 二. 总是有一种似乎道理十足的理由: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它能带动一系列其它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等等.好像房地产业做得越大越好.这样,似乎开发商赚的钱越多,对国家贡献就越大. 还有人吓唬老百姓,说房地产业大滑坡,将有很多人失业,国家经济受影响,GDP下降,真是恨不得让开发商的钱袋一夜间再鼓起十倍. 三. 利用人们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和有些人急需房屋的要求,趁机大捞一把,反正赚钱是不怕多的.这就是所谓开发商追求的"利益"最大化.需要说明的是,开发商的暴利是善良的人们难以想象的.那决不是10%,20%的问题,有的竟可高达100%.(当然这是极少数). 四.开发商究竟有多大本事?老实说,真有本事的不多,差不多都是靠搞关系,玩把戏发达起来的.没有官员与开发商结合,嘿嘿,开发商恐怕是发不了财的.这些人哪天晚上不陪相关人士吃喝?吃喝完后也也许还要有点别的节目.他们是腐蚀干部的专家!你说无耻还是不无耻! 五.住宅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如果房价始终上涨,我完全同意这不仅是一个商品价格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不安定因素.周其仁教授的论述,是非常贴切的,值得人们深思.因此,我们迫切希望房价下降,不只是为老百姓能买得起房着想,还是为了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着想. 六.据说有些所谓专家,一面说房价还会上涨,劝人买房趁早,另一面在搞倒房生意.令人心寒呀! 七,总之,在我看来,房地产集团公司是不折不扣的无耻! 八. 普通老百姓也会去炒房,这真是天下奇闻! 谁都知道,在上海和北京这样房价极高的地方,没有几百万块闲钱,谈何炒房?要是普通老百姓也能加入到炒房行列中,老百姓都那么富,也就根本不存在房价问题了.老百姓对房价谈论得最多的,是对房价飞涨的不满,岂是如何去炒房? 那些炒房者,大多都是些特殊人物,腰缠万贯,兴风作浪,为一已利益而干出伤天害民的事来.需要特别指出,我在上面引用媒体评述中的话,在炒房者中,竟有所谓专家!真是空前的无耻! 我认识几个开发商,他们发财速度之快,另人发指.要是不无耻,那是根本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内积聚这么多财富的. 说开发商集团可怕,那我完全同意.这个集团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其后果是很糟糕的. 老百姓要对房价上涨负点责任,这可是有点理.有些人买房不是为了实用,而是存在着一种攀比心理,看到别人有了所谓"大平米"房,自己也要赶上去,不惜将多年积攒的辛苦钱用来买房,为开发商已经鼓鼓的钱包再添上一笔.现在号召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必要大力宣传在住房问题上的理性消费观念.这是政府部门,媒体和专家学者都应负起的责任.
这些情况不是这两年才有,已经很多年了,这两年房价大涨是土地的供应量大大减少,土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使手中有土地的开发商也囤积居奇,抬高房屋价格,主要原因就是这样。
湖南省的收费标准是:契税2%,维修基金3%,印花税0.05%。
按自己的需要买房,千万不要攀比,不要把自己多年积攒的辛苦钱所到开发商的口袋里去.
广州最大的租房网:住在广州!中介要收取半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你可以在这个网上好好找找看,肯定有合适你的。其实你可以考虑考虑合作。相信合租600可以有个好房子
毛坯房能有什么风险?如果精装修而且配齐家具家电的话还会有财产丢失的风险。 毛坯房出租最担心的就是对方装修破坏结构,不过这一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 毛坯房出租的难度比较大,认可的人比较少
偏贵,投机较重,目前7K多; 开发商信用不了解,不过印尼海啸捐款后又反悔,听说就是他。
既然是“定金”就不能够退,除非可以证明房产商有违约行为
CBD其实并不适合居住。 交通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堵车。 如果选择楼层还是越高越好,起码视野开阔不挡光
在外国,只有穷人才住市中心,因为喧闹,富人有车都住远郊,而在中国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这也是一种趋势,但是,一般的城市我觉得还是市中心比较好,因为便利,房子也利于升值
积率是指在一定的规划可用地面积上能建筑多少建筑平方米的房屋的比例。一般来说,容积率越大,建筑密度越大,容积率越小,建筑密度越小。 塔楼和板楼是对不同建筑结构的构筑物的称呼,塔楼一般是指高层建筑,板楼一般建筑层数不会超过12层。 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 绿化率: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以上所提到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是指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一般包括建设区内的道路面积、绿地面积、建筑物(构筑物)所占面积、运动场地等等。
不知你是不是北京的,现在在立水桥的明天第一城就要10块钱办理购房优惠卡,承诺将来打98折。如果是一万块钱我觉得有点多,你应该跟开发商签个协议,声明若不买房以后无条件退款。这样就万无一失了。
这个问题好复杂,首先,你要明确想买什么样的,位置,价格,交通,环境,户型(面积、朝向、楼层、、、、),供暖方式等等等等,先选择区域,再去看楼,跟自己要求无关的不要浪费时间,选定以后,一般要交定金,一般也是不可以退的,慎重,然后就是签合同,如果要按揭,还要跟银行签合同,基本上就是把自己卖了,没啥可商量的,各地有微差,一般说来,身粉证,户口本是必需的,太多内容,有问题再找我吧
当然是不可以的 但是很多时候作为业主也需要小区物业能尽心管理,使自己的生命、财产得到有效的保护,所以这也是我们现在很矛盾的 不过不让中介进入我个人认为是如果经过业主的同意是应该可以进入的。
容积率还要结合是否多层或高层建筑来考虑,南方由于阳光照射的原因,允许的楼房间距比较小,有的地方可以1:1,北方要1:1.2或1:1.5,间距必须够大,同样的容积率在北方有可能是小高层,在南方就是多层。
要看有没有五证,有没有五证可以到当地的房管局查.
1、先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了解开发商的资质、信誉以及实力:从网上可以了解; 3、了解项目的背景:可以从类似业主论坛等等了解。 4、如果是二手房,那就了解中介机构的信誉、实力、规模以及房屋的产权状况等等
发展商是否具备交房,是根据其建造的楼宇完工以后,是否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验房合格证书,如果无此证就不能交房.别外要看入住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如水电\电梯等,包括公共走廊,走道是否具备使用的条件.如果些条件不具备,即使开发商想交房,你也可以不接房吗,现在有的发展商粗制滥造,又急于交房的很多,此事要小心为好.
其实找一些老一点的中介公司就可以了,你找的是新中介。如首佳、中房、中联置广等。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1、只要过户申报计税价格不低于当地房地局和地税局的最低下限,那么就可以过户并且按照申报价格计税; 2、如果迟延过户还是会存在很多风险的,例如房主将该房产房产证挂失一房二卖并且过户与他人的话,那么你的购买行为就是无效的,业主还可以将该房产抵押、如果业主去世那么该房产还会涉及继承、业主离异那么就属于可以分割的财产...... 3、如果不办理过户是绝对不可能办理贷款的,房东不可能协助办理购房贷款,因为银行需要等房产过户到购买人名下之后才能发放贷款给原来的业主
你问的房地产问题正好是我在的事务所的专长。从法律和实务操作结合上答复如下:你订借款协议、租赁协议、签好售房合同但暂时先不写签订日期等,都是规避营业税的方法之一,这个并不违法。但是,这种做法很有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交易纠纷,比如:1.房主的房产证押在你手上,但由于没有正式过户,房主完全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房产证遗失的补发,且一个月内就可办好。届时,房主可以拿去抵押,可以拿去另外卖掉。 2. 房产过户登记才视为所有权转移。如果半年后房价涨了,或者有其他人出更高的价格来买该房子。房主再卖给了其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你除了主张退回购房款、利息等损失外,你是无法得到房子的。所以你说的延期过户免交营业税的做法,一定要建立在买卖双方非常诚实、信任的基础上,就是说除了天地良心,你无法排除以上法律风险。这里给你支个招,用较高的违约金来约束房东。你签订合同时写明,买方先支付XXX元房款给卖方,房产证押在中介处,卖方交付房屋钥匙给买方先行开始装修。但由于双方近期事务繁忙,无法抽空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到8月再办理过户手续,那时再支付剩余房款(或按揭款)。如卖方违约,须支付房价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这样卖方就不会轻易违约,而且万一到最后房子卖给别人了(这样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你还有违约金可以拿到。修改一点措辞,你再看看。合同违约金只要双方认可,且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就有效。最坏的结果在上面写到了:你拿不到房子,房东退给你已付房款、利息、装修款等损失。当然,这个解决起来会比较麻烦。
最好是通过公司办理,就交点过户费,主要是你要在合同内写清楚这些事宜,并写清为约责任和赔偿条款,哪怕写的赔偿金多些,着都是对双方的保证.
如果是通过合法渠道办理的抵押他的房产证上都会有抵押登记章,在说如他在银行是用着套放作的抵押,在未撤消抵押前,国土局是有备案的.除非他是民间私下做的饿抵押,那就要在合同内写请了.最好是通过正规中介公司办理.
要是国家机关的房屋那产权性质应该是央产房,如果是的话,首先要到原单位咨询房屋现在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如不是央产可以直接按房屋过户来办里,那着双方的有效证件及房屋权证票据等,到地税局开具售房发票,那着发票和其他证明证件到国土局办理过户,费用是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
当地的房管局办证大厅,相当于买卖关系,主要费用是契税,契税比例各地不一样,建议你到办证大厅去咨询一下。
首先你和对方协商,如果取消合同,对方是否同意。如果不同意可能就要涉及到民事诉讼。毕竟没过户的话在法律角度房子还属于你的。你可以按照你们当初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合同当中有明确的违约责任,那就按合同办事就可以了。不过现在的房价和当年一定不一样了,对方肯定也要坚持按原价购买此房的。 我想最终解决问题的方法可能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如果有违约条款,你按照违约条款的内容赔付我想也就足够了。你合同的内容我也没看到,不知道里面涉及到你的违约责任有多少。最好能看到你们当初签署的协议。
具体手续应该到所在地房管部门咨询,估计每个地方不一样。 但无论怎样,首先应该把原户主找出来。
如果房产已经在房地局备案,那么只能等房产证书下发之后再办理过户事宜,而且房产证书填发2年之内过户的,还会发生5.5%的营业税
营业税是2005年针对房产证书(或地税局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两年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费,目的是抑制房地产炒买炒卖。 税率是5.5%,包括城建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按照过户申报价格(不得低于房地局出具的该地区的指导价格)全额征收。 国家规定这比费用是由业主交纳,但是事实上业主往往要求净得价,如果业主负担那么业主一般会抬高房产价格,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个方法是直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你姐的名字变更为你的,具体费用问房管局; 第二个方法是办理赠与公证,由你姐指定赠与你,具体费用问公证处; 第三个方法是你姐低价卖给你,具体收费可以询问公证处; 你几个方法你都要询问过后,才能比较出相对便宜的方法,不同的情况要采用不同的方法。 安揭高是指什么?能多贷点钱?只要你的收入证明高的话,就能多贷钱。
每个城市的上税比例是不一样的,不知道你的房屋是哪各城市的 我只知道天津的房价是买卖要交的费用比赠与的要便宜! 希望对你有用!
如果嫌麻烦的话可以找律师,北京的律师一般两千就差不多了。可以帮你代办的
如果房产是属于共有财产的话,要通过全部共有人的同意才能处分财产。如果你能办理过户的话,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有共有人的情况。如果房屋由几个人共有的话,根本办理不了过户。你是不是搞错了。
过户之前要拿着你们双方的合同到国土局办理过户事宜.过户当天你要交纳契税1.5%.和0.05%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