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面写了不能转租,而且如果我不要他可以直接再次租出去,那有这样的合同,我还能转租吗?
此合同不属单方就能解除的合同。属有缺项的合同。可进行补充后执行。1.通知对方增加付款日期的合同款项,或交房催对方付款。2.告知对方如因他的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定金就是保证合同履行的违约金。3.卖房前上房产局进行公示4.谎称房屋已经另卖自己的朋友,造成的你先违反合同的假象,让他找你(让别人帮忙造谎,必须让对方信以为真才行)。
1,业主没有取得房产证就没有处分权。 2。合同是无效合同。 3.中介故意隐瞒房屋的实际状况,即业主没有取得房产证,没有处分权的事实,是违法行为。
你的这个问题很难要回中介费的。我在暑假时做过一个月的房产中介,基本上你签了合同给了中介费就没有中介的事了。只要你签了合同,那么中介费就很难要回来。
你算问对了,我最近刚买了套房,就在南湖度假风景区内,现在有一期将推出的很有说头哦,方位绝佳,风向好
房屋买卖合同在你购房的时候,售房部的工作人员会给你。当然,你买的房屋所在区位不一样,需要注意的也不一样, 不过,你可以从房屋的质量,结构,采光,交通这些方面考虑一下。
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收据上也没有说是定金或订金,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可以要回!
个人认为经纪公司人员房屋买卖行为和经纪公司无关的,其买卖行为也不应无效,买卖合同应继续履行。房东自己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具有判断的能力,要小心避免上当才对啊。你可以去好房在线myfun7上面看到更多的专业的知识讲解。
要还了贷款,然后办理部分产权过户。
如果想不买这套房子,又不存在违约责任,那你前提就是必须要有“顶替”的责任人! 1。贷款问题 《中介公司是否给你做过预审?资信等是否在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之前就确定?》 2。是否在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之前,和房东洽谈过“贷不下款的友好解决方案”? 3。再回顾一下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有什么漏洞可抓的? 如果都没有产生对你有利的理由,那么就请你看一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看是否自己可以接受!能够接受的前提下,那你就违约好了!
你的证明是你付的钱才有机会,比如从你帐户付款的转帐凭证,另外,房子你们约定比例了吗,如果没有,就得由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了。
这要看你得了,如果你就要住三十年,三十年以后,您不想要这个房子了,也不想要卖这个房子的钱啦,那你就卖吧,如果你想要的话那就别卖,因为三十年以后房子跟钱肯定不是你的了,最后的绝定全还是要看你的!!!
其实合同的签署没有硬性的规定说是多少天是正常的,根据每个公司的流程,只要你买房子的开发商实力没有问题那么他的一周签署合同就没有问题
主要看签订的协议,是否是对方违约。合同中肯定有时间方面的约定,如果对方原因,超过双方约定的时间,仍然没有办好相关手续,定金肯定需要退回,且如果对簿公堂,甚至应为双倍返还。至于中介费,肯定是不需要支付的。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拿着你们的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房本到当地房地局过户,房本下发日期没有满五年要缴纳营业税,是合同价的5.5%,普通住宅的契税是合同价的1.5%,不知道您的房产是什么性质的,房改房还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合同价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房地局,尽可能的作低一些.(如果您暂时不打算将此房再次出售的话)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是国家的,不像房产,土地你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如果土地是经过出让并且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你拥有的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如是划拨的或农村自留地那么你拥有的将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不管是那个城市应该是一样的
要交的`是5.55%的营业税~反正未满5年的现在都要交不管是什么房子~除非你是老胡同志
办赠与手续就行,首先办理赠与公证:20元/平方,其次拿公证书、房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需负担3%的契税
"手机"说的对一半,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定契税和营业额由谁来交,但事实上卖方不会把这些税费凭空的送给买方(非亲非故的),其实所有的税费都是由买方来交的.只不过是你没看见而已.
首先要出示你与你父亲关系的证明。 然后去改房产证的名字。 这属于无偿过户,但也 需要小部分钱 到当地房产所去查好了 最简单了 。
首先您没有签署房屋买卖协议没有约定双方事宜,并且你家那面已经过户,着只能让您下次买房必须找家正规中介办理,签署三方买卖协议这才对您有益的,
合同条款并不严谨,乙方根据“第六条:尚诺已方与厂方发生住房所有权纠纷时,由甲方负责调解;”要求补偿2万元;这种情况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年以后再办理过户也不是不可以,问题是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房屋的产权依然属于对方,这五年中间会存在很多变数,对方可以用该房产贷款,也可以用于抵押,或者说可以推翻原有的交易,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你就完全陷入被动,所以,要慎重考虑.
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购房时间的认定可凭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票据证明的第一笔购房款交纳时间做为购房时间。
“5月15日.乙方通过中介,购买甲方一套物业.以45万成交.费用按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以及佣金.合同有效期是一个月。” 既然是按照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那么营业税按照规定就应该是由卖房子的乙方出的,也就是乙方出。 按此推断当然是乙方违约。
有影响。 例如买方通过公证书甚至采用作假手段将房产抵押,在抵押之后无力偿还借款的情况下,那么还款人就是尚未办理过户的原业主,此外,由于没有过户,日后如果国家增加新的税费种类,很可能会在过户时候造成买方和卖方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1优惠价的房子有房产本,需要向国家交纳相关税费改成成本价方可上市交易。 2回迁房是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实行的。
1、这个收据个人是无法买到的; 2、因为这个收据是专用收据,开发商也只有在拿到预售证后才能买到,且这个发票不能手写的,只能用票据打印机打印。
没有房产证的话是不可能过户的,至于你所说的这种住宅,说白了属于五证不全的房产。 如果打算购买的话,建议还是谨慎行事。其交易行为和产权是不被国家认可的
现在尚无产权证,如果开发商已经将购房合同送交房地局办理了备案的话,那么只能等到房产证下发之后办理过户更名,如果是夫妻间更名费用很低。
办理了委托公证之后受托人持有该公证书可以全权办理相关事宜,但是有些地方如果是购买方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那么还是需要房主本人到场的。
首先最需要注意的就是产权的合法性,办理贷款手续的话,一般是等到对方的贷款手续办理下来以后,你就可以和对方办理过户事宜,钱对于你买房来说就是契税和印花税,如果有营业税的话就需要缴纳5.5%的营业税
如果你奶奶只有你爸爸一个儿子,你爸爸是法宝继承人,直接过户就行了.如果不是,则要有你奶奶的遗嘱,能够证明房子由你爸爸一人继承.至于如何操作,就是办理过户手续.
没有这么麻烦,,手续一天搞定,房产证下来要30个工作日.先到地税脚税,再到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就连政府都头疼.即便国外有很多好的例子可以学,但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不能一味地照搬.其实真正倒霉的是老百姓,干了一辈子,可能连一套房子都干不来.但是专家也说了:大家不要把"居者有其屋"理解为"居者有其产".政府保证你会有房子住,比如:中低价房、廉租房等。但是产权不是你自己的,而是政府的。唉,这个问题不能说太多,只能意会,不能言传。自己理解吧,最多也只能是发发牢骚而已。
房地产作为一个产业,也是按照一定经济规律发展的,房子的价格是由开发成本和供求关系决定的,土地的取得成本越来越高,富浴的农民要进城,房子价格还是上涨的趋势,政俯经济房例外,但数量有限,你要想买房想办法挣钱吧.
鉴于房客迟迟未归,我认为应该向当地的公安局申请,解除合同.然后再收回房屋.其物品再帮他保存一段时间.
房价平稳是政府宏观调控的意愿。 平均价格是统计层面的一种计算方法,对于调控有借鉴意义,但是对于购房人来说意义不大
那边的房价格一般在五千五到六千五左右,我一个业主的房子是楼中楼,要出售五千八,当然他那是走楼梯的,你那带电梯的可以卖到六千五左右吧,如果你需要跟了解,你给我打电话:8413588
主要是政府没有遵从市场经济的法则,虽然想法是好的,但是效果相反了,越控制土地、限制开发商、给开发商提高税赋越导致房价高涨,老百姓的心态是买涨不买落。时间就是2004年春天土地整顿开始的。
只要政府继续严格控制土地,土地继续实行招拍挂,房价就会继续上涨,政治经济学里面有阐述。物稀为贵,但是追究有个和老百姓接受程度的平衡点。
71万首付6.3万即可.受益人没有问题.但是管道费等不太合理,但是你的售房合同有这条,你只有认了
高房价虽然能够促进建筑、建材、装修材料等行业的增长,但是同样减少了老百姓在其它领域的消费,肉烂在锅里,其实并没有为整个国家的GDP增长做贡献,只是有可能为当地的GDP做了贡献但只是暂时的。
其实房价狂涨不仅中国,全世界都是这样,指不过中国更离谱罢了。 原先以为今后两年内不会跌,但从现在全世界范围生产资料疯涨的情况看,全球性的经济大萧条就要开始了。明年3,4月份房价开始跌。
没有哪个国家大城市的房价是跌的,既使短期跌,哪怕大跌,长期看都是上涨的.人口增加,土地减少,哪会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