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正常情况,房产证要在交付后3个月办理。、这时候不能办理更名。要办理部分产权赠与或者买卖才能变成你一个人的名字。
按照相关规定来看 你们必须执行新规定...................
根据合同开发商已经违约,可以找开发商索赔或退房,当时合同有没有约定如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按日付多少违约金(付违约金一般是在逾期30日内,如超过30日买受人就有权退房,你仔细看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和律师谈谈.希望你能早日如愿解决好这件大事.
政策购房2年后转让免营业税,日期按房地产证上的登记日期计算 房产证上的登记日期可以改为预售合同上的日期,带齐资料到房产局办理
这个要根据楼盘所在地为主,像东方莱茵的第二期的8楼至11楼就是一个价,但是每个楼盘可能会有不同啦
肯定不能,只能过了户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只要房产证姓名与公积金缴纳人的姓名一致即可,如果房产证是你爱人的名,她可以携带其本人购房契税发票、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提取手续即可。
找到你原工作单位负责劳资的部门。虽然过了几年,但人事档案应该还在(因为你没有正式办理调职手续),就算是当初的办事人员不在了,也还是能找出留存的材料。他们同住房公积金缴纳中心都是有联系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帐号,现在的单位要接收你原来的单位才能给你转出。你要持现在单位的介绍信去原单位办转移手续。祝你成功!存折有没有无所谓,只要你续交后,每年公积金中心会给你寄对帐单,等你买房或装修支取时,再补办个存折就OK了。
如果房子降价了,开发商是不会给你退差价的,因为你们的合同已经签完了,贷款也贷下来了。但是你的贷款利息是可以享受下调后的利息的,但是每年只调一次,也就是你已经交了的和11月、12月还是按照你贷款时候的利息,等明年1月1日就可以自动调节到国家最新的利率了。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拒绝旅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并且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所以你放心好了,他们不可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叫你叔叔好好的和他们协商,适当的,如果不行,到法院要求强制性履行合同。
不给你购房合同,你就投诉。如果买房放弃购买资格的话,就应当还给你相关证件,借款合同只是一个你再银行借款证据,没什么……
政府部门设立住房补贴是按进入单位时间来算的,比如说,我是98年进入单位的,00年批下了住房补贴金,是作为给单位员工买房所用的补助,只界定于参加单位“分房”(行政单位都是这么说的)发放,专款专用,这笔钱按理说是不应该给你的,因为房子是你姐姐的,你是从她手中买的房,没有变更产权人前,她是法律认定的合法产权人,至于那笔钱只不过是她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的补贴,是不纳入你从她手中购房的这个范围的。
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由此,1.6万元可按定金罚则来处理,即给付方违约的对方可不予返还,接受方不履约的双倍返还对方。另1.4万元可视为部分首付款应予返还。
那条款只是延期付款的解决办法,而非是解除合同的办法。按照你交的预付款,可以视同为定金(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对方完全有权利全部扣除。所以你想退还那3万元,比较困难。现在房价那么萧条,开发商很难退回你的钱。打官司也没有用,教你比较有效的处理办法。 第一:通过找熟人,最少是与开发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出面,比如银行的、质量监督局的、房产交易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等等,要他们出面,请开发商负责人吃饭,因为你那3万元,对你来说,是大数,对开发商来说,是小数,他们不会放在眼里,有关他们利益的人出面,他们会权衡的,不会因为这一点小钱,而破坏与他们的关系的。前提是,必须要有能够请的动开发商负责人吃饭的人出面。 第二:如果实在是找不到上边所说的人的话,连拐弯也请不到人的话,你可以看看,开发商合同里面,有没有重大误解的。比如你拿到他们宣传彩页,看看里面的宣传,是否有夸大或者诱导性的,然后抓住这一点,和他们交涉,不过成功率比较低,但是比你直接以没有钱购买的说服力强一点,最后的话,损失要小很多。 第三:如果这也行不通,那你只好在网上出卖指标了,看看有人是否愿意买你的指标,便宜点卖,权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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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况下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或经司法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帐户内的本息余额
按目前的年利率计算,等额本息法每月还款957.47元;等额本金法第一个月还款1119元,以后每月递减3元。
公积金贷款不能跨地区申请。但是可以在异地购房,回本地提取。所以你的不能申请是合理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 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5年的利率是3.6%,6-30年的利率是4.05%;商业性贷款在1-5年的利率是4.77%,6-30年的利率是5.04%。 参考资料:
开发商说得不对,登记备案需要买卖双方或者委托人共同到场,绝对不可以单方,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核实双方的身份和真实的表达,否则就是失职。在你的合同签字后其实就应该自己要求开发商复印留底,防止你签字后开发商在上面添加内容,因为往往是业主先签字然后开发商全部拿去盖章,这时有些不良开发商会做手脚。
公积金各地的规定不一样的,比如成都就是缴费一年以上就有贷款资格 具体情况可以打电话到个人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公积金贷款只适合购买住房,不适合购买商业店面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上面规定,如果你购买的是店面用房(即商业用房),则不属于住房,那么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你已经申请了商业贷款了 而且之前你是没有公积金的 所以是不能吧贷款方式改为公积金的 但有的我们这里(江苏)可以把公积金拿出来还住房贷款的 各地的情况可能会不太一样 你在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好了
如果觉得居住条件还满意的话,应该是可以做这个选择的。北京的房价目前还是一路攀涨,而且通州目前是北京市发展的重点地区,京通快速正在整修,北苑去年刚刚整修完毕,目前交通情况非常好,而且从新华大街一直向东下去的路段目前正在扩展,而且通州的楼盘这几年也是层出不穷。所以我认为这里还是很有潜力的,我家就是在通州买的房,已经快四年了,我个人很看好这边的楼盘,你也可能再多做些调查,权衡利弊。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抵押中的房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是不能办理过户,你可以与房主一起到抵押权银行咨询可否提前还贷,解除抵押。如果银行同意提前还贷(一般都会同意的,只不过有的银行收手续费),就可以按当地房产局要求的资料申请办理。首先要签个合同,如果保险一点就办理合同公证或选择一家双方认同的中介公司,如果互相信任也可以双方直接签合同,签合同后你就可以付款给对方先偿还贷款,解除抵押。抵押解除后就可以到当地房产局办理过户,然后你再付余下的房款。 我今年就买了一套抵押的二手房,程序如上所述,并且是直接签合同的,免去中介费,现已过户完毕,没什么问题。关键是第一笔款对方要用于还贷,当时我约好银行经办人和对方一起三方在场办理的,我一付款到对方帐号,对方就开收据给我,银行即从对方帐号划回贷款(先申请的)。
第一个问题。关于银行人员收走证明材料。这个问题其实没有什么,关键是你能否证明他是银行的就可以。如果严格来讲上应该给你开一个收条。但是有一点要注意,这些资料给他就无所谓了,但是关于费用的缴纳一定要索要收据(带章的) 第二个问题。关于不能公积金贷款。我觉得这是地方自己的政策,国家没有严格规定客户的住房能否利用公积金贷款。如果你问了公积金中心,他们的答复是不能用公积金贷款,那么肯定就不能,如果是开发商给的答复,那么基本上是骗你的。建议最好利用公积金贷款,因为利率相差很多。 第三个问题。利率的问题。你所说的4.845%应该是商业贷款5年以上的月利率,今年8月19日央行调整5年以上贷款基准年利率是6.84%,商行可下浮15%,这样算来年利率是5.814%,月利率是4.845%。没有问题。如果您能告诉我贷款金额和年限,我就能帮你算一下月供是多少? 从以上来看,你的贷款利率没有问题,是优惠之后的。而且是最大权限下浮的。最后的建议,如果能申请公积金,就不要申请商业贷款,如有疑问请随时咨询
一般情况下银行是规定按揭满一年后才能申请提前还贷,还贷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银行图方面,规定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且一年只能还一次,有些银行甚至规定不能部分还贷,因此你最好是致电你办理按揭的银行,了解他们的政策。
可以.只要是买房或装璜都行,没有第几套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