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张女士系武汉某公司的外贸经理,2001年8月张女士经朋友介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接触。该房地产公司在市区中心地带开发了一幢高档商住楼,自称楼盘配套设施一流,地理位置优越,环境怡人,升值潜力巨大,业主入住后将享受香港某知名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免费赠送精装修。张女士在查看了正在开发的楼盘位置及大楼竣工图后,对该公司的开发实力和房屋的价格非常满意,与之签订了价值六十余万元的购房合同,并交付了首期款,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合同约定开发公司应当在2002年5月30日前交付房屋,如逾期不超过30日,开发公司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10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开发公司应在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还约定,张女士应于2002年5月交付使用前付清银行按揭不足部分的房屋尾款11万余元。 合同签订后,张女士即被所在公司调往上海工作。2002年5月,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之前,张女士收到了开发公司的《入伙通知书》,专程从上海飞抵武汉,准备交付尾款和查验即将交付的房屋。然而,张女士在楼盘现场看到的是,建筑工地一片狼籍,房屋没有竣工,而且完全没有即将竣工的迹象。开发公司解释,由于气候的原因工程被迫延期,通知书是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2002年8月,张女士再次被通知房屋已经竣工,要求其交付尾款办理房屋交接入住手续。张女士又专程赶到武汉,但看到的大楼主体工程虽已基本竣工,但大楼的外装修仍在施工,大楼的主要配套设施均没有安装到位,房屋的内装修和开发商许诺的精装修更是相去甚远。面对与自己理想之中的高尚住宅截然不同的现实,张女士拒绝支付尾款和进行房屋交接,以开发公司逾期交房为由提出解除合同,退还房款。然而,开发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声称自己早已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之前向其发出了“入伙通知书”,没有违约行为,反而要追究张女士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为此,张女士往返于武汉、上海十余次与开发公司进行协商,均不能就双方的争议达成一致。2002年10月,为房屋问题奔波得精疲力尽的张女士,毅然走进了易黄李张律师事务所,要求委托律师申请仲裁。 易黄李张律师事务所陈宇律师在听取了张女士的投诉后,对张女士的购房合同进行了审查,并对开发项目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调查中发现,张女士的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为“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而开发公司获取该文件的日期为2002年9月2日,从而证明开发公司在2002年9月2日之前不具备房屋交付使用的法定条件,其在2002年5月发出的“入伙通知书”,是一种为掩盖违约的欺诈行为,没有法律效力。另发现,张女士在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过低,仅为已付房款的3%,如开发公司仅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张女士实际的经济损失,甚至不足以补偿张女土已支付达一年之久的银行利息。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开发公司的违约责任不仅是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还应赔偿张女士的实际经济损失,如办证费、登记费、交通费、保险费、印花税、银行贷款利息等费用。 根据以上事实,陈律师代理张女士向开发公司进行交涉。正如律师所料,开发公司在“逾期交房”的问题上无法自圆其说后,被迫同意解除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张女士已付房款3%的违约金1万余元,但拒不同意赔偿张女士的实际经济损失。 2002年12月,仲裁委就该案进行了裁决,确认了开发公司逾期交房的违约行为,全面支持了张女士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万余元的仲裁请求。
这主动权完全在买方啊。你不能明明知道房子有问题,还要往人家设计的局里钻啊。是好货不怕没有人要,因为是劣货才急于出手推销。千万不能糊涂!小不忍则乱大谋,再忍耐几天,看看开发商还能出什么花样。一定要等竣工验收之后才与他交涉,这种事不能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不能迷失了方向,一定要有自我主张。因为这关系到以后很长远的事。
根据你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条款通过法律途径去主张权益,可以要求交付房屋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 同时可要求违约金的赔偿。
交房验收时应该要设计图纸、施工图纸、技术指标、测绘报告等各种详细的技术资料,而且要求出示的是蓝图,验收时最好自已找个专业的技术人员一同去,我前几天刚交房就发现房子的内墙粉刷的沙灰不符标准,不专业的人根本不会去注意的!
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不得交付使用,你所说的没有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用章,即为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法律条件,与合同约不约定盖部门章子无关,开发商违反了规定应按合同违约的条件进行赔偿。
如果没有大产权证,意味着在短期内无法分割小产权,即你得不到你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样就会在房屋出租、抵押或买卖中造成困难。 到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部门问该房产是不是已经立档,可不可以办小产权证,如果可以就说明已经有大产权证了。
首先,住宅建筑的间距是由消防和日照控制的,消防的防火间距又有高层和多层之分,如果你的房子是高层住宅,它与民用建筑的最小间距一般为9米,如果你的房子是多层住宅,最小间距为6米,这只是一般情况,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减少的,比如说前面的房子对着你住宅的一面墙上没有窗,屋顶也没有天窗,就可以适当缩小间距,这都是从防火的角度考虑的。日照的间距也有明确规定,但从你的情况看,距离7米建3米高的建筑对日照是没有任何影响的。至于视野就无从考究了。 其次是在你买房时有没有留意开发商的总平面图,像这样的建筑物在总平面图上应该有所示意的,最好是看他们最终规划批准的由设计院出的总平面图,开发商的广告上总平面图尺寸较小,有些细节可能省略掉了,如果总平面图上有这个建筑,那只能怪你自己当初没看清楚,如果没有,是开发商在后期施工中加的,那开发商就涉嫌违约,或未尽告知的义务,你可以去讨个说法,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帮助分析一下。
可以要求房地产商按所交款项的银行同期利息来补偿,还可以同时要求房子按同地区和地段相同面积的租金收入进行补偿
我感觉那里一点也不好,根本不像当初所描述的那个样子,我还去那里应聘过,陪训了一段时间,现在感觉幸好当初没有选择在那里!
关于烂尾楼目前国家还没有可遵循的处理办法,只有目前的海南王富玉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担任三亚市委书记期间的这个办法!...烂尾楼全部处理完毕,并形成良好的房地产市场效应。此举又推动海南省去年以地方 立法形式确立处理烂尾楼原则,加快了全省烂尾楼处理进程。 ... 配合宏观调控北京两 大银行停办房屋抵押贷款(07-06 15:20) · 土地政策成为宏观调控 ... 1.北京市目前存在的16362公顷历史遗留项目,政府尚没有公布相关的处理政策。但据消息称, 市国土房管局已对所有这些项目界定完毕 ... 07-12 15:57) · 潘石屹否认要拿下“铜牛厂 第一商城烂尾盘”(07-05 ... 06-21 13:45) · 买地买股份推楼王潘 ... 2.... 采取“一楼一策,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的办法,加大对“问题楼盘”的处理力度。 首先 ... 企业对项目开发资金不落实;三是开发商携款潜逃致使楼盘烂尾; 四是项目依靠银行贷款,国家银根收紧后无后续建设资金支撑停建 ... 3.... 法律界专家认为,立法听证会将立法的民主性增强,提高了政府政策制定的 ... 有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提高了房地产开发的门槛,可减少烂尾楼的出现 ... 用地手续不完善的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 ... 4.... 有可能和买商品房差不多。要不,就建个烂尾楼摆在 ... 对于个人集资建房, 市民不要轻易参与。”政法部门有关人士建议,在参与之前要多作政策和法律 ... 本息并引起纠纷的,也只能按债务纠纷处理,而不能以犯罪论处。”雷律师说 ... 5.... 也是一句话,要求各省市在2004 年8月31日之前将历史遗留问题加以界定并处理完毕,8 ... 土地是用协议方式出让,而不 是用公开方式出让的话,就要打屁股。 71号令:积极的政策从我 ... 6.... 已购买的公有住房属违章建筑,同时还有广州市规划局违章处理意见,又 ... 能办理房产证的;二是职工已购买的公有住房“烂尾”,不能 ... 的一种消费。因此, 多一点购房知识,少一点烦恼,从从容容消费,开开心心住新楼,是众多 ... 7.中新社海口七月六日电 (记者王辛莉)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被称为海南“炸烂尾楼第一人”的王富玉今天在此间表示,海口房地产市场上半年呈现产销两旺的势头,新一轮宏观调控对海口房地产市场影响不大。 王富玉今天在海口接受港澳记者团联合采访,香港《星岛日报》记者提问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海南房地产热遭遇国家宏观控调,成为全国知名的烂尾楼重灾区。今年新一轮宏观调控将对海口房地产市场产生何影响?王富玉以上述乐观的语气作答。 王富玉解释说,上一次海南房地产开发热破灭的根本原因是开发商以炒房为目的,一炒再炒,多头转手倒卖,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出台只是加快了泡沫破灭的速度。而目前海口房地产热,一是海口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内地乃至海外的居民前来购房居住,二是百姓有置房能力的人多了,有买方市场。他透露,上半年海口房地产开发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百分之五十三,销售量则增长了百分之七十五。 王富玉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担任三亚市委书记期间,曾以整治市容为由,出台《三亚市关于拆除整治有碍市容停建工程的决定》,以“炸”促建,率先全国处置烂尾楼顽疾。至去年底,三亚烂尾楼全部处理完毕,并形成良好的房地产市场效应。此举又推动海南省去年以地方立法形式确立处理烂尾楼原则,加快了全省烂尾楼处理进程。 据悉,今年前五月,海南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创近年来新高,近十五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百分之一百三十二。全省累计销售房屋三十八点五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增幅高达百分之一百七十四,产销两旺。 8.问题楼盘如何变城市亮点? 文章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4月1日18:30:00 珠三角消息:广东省江门市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处置“问题楼盘”,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325幢存有各种问题的楼盘得到处理,其中75%以上已经复工或交付使用。并解决了居民购房“入住难”、“办证难”、“配套难”等问题,得到了市民群众的好评,促进了全市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问题楼盘”各个击破 江门市建设与房管部门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下,采取“一楼一策,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的办法,加大对“问题楼盘”的处理力度。 首先,他们对1998年10月以前开发的项目实行“地毯式”的核查。这些“问题楼盘”从成因上可分为七类:一是无序开发引起的;二是项目审批不严格,企业对项目开发资金不落实;三是开发商携款潜逃致使楼盘烂尾;四是项目依靠银行贷款,国家银根收紧后无后续建设资金支撑停建;五是由于房地产政策逐步完善,过去实行行政划拨的土地现需补交大量土地出让金和增值税,补交缺口太大,开发商无力缴交;六是项目缺乏可行性论证,销售难度大,工程建设款无法落实;七是开发商因其它经济案件被法院查封的项目。 在摸清“问题楼盘”情况的基础上,江门市制定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六项措施:第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发企业的主管部门要对“问题楼盘”分别承担处置责任和任务;第二、按照不同情况,给予“问题楼盘”减免规费的政策优惠;第三、按历史问题灵活解决的办法处理个案;第四、对已预售涉及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的楼盘,将其与案件无关的房屋解封分离处理;第五、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开发存在问题的楼盘,在确权时规费和税费实行“挂帐处理”,有物业抵顶的收购物业拍卖,购房款未收的设立“专用账户”收取作处置费用;第六、凡“问题楼盘”未解决的企业停止审批新开工项目。 江门市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还联合组成“问题楼盘”处理小组,大大提高了处理效率。目前已有245幢、13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楼盘进入重新施工和确权办证的阶段。 变“难点”为“亮点” 对个别位于城市重要地段、影响城市整体景观的重点“问题楼盘”,江门市政府及建设局领导亲自出马,主动与有关开发企业以及施工单位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如位于市中心的中远大厦属高层楼宇,中国远洋公司香港分公司于1994年投资1.3亿元兴建,由于当时房地产市场疲软,购房者对高层住宅存在不同看法,开发商对楼盘投资失去信心而停止建设资金投入,停工达5年之久。该楼盘的停工严重影响城市景观,江门市建设局领导主动与该公司联系,亲自邀请该公司总裁到江门市洽谈,市政府领导主动介绍江门市经济发展情况以及该楼盘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开发商在市政府热情感召下,表示再投资1.1亿元完成该项目的建设。目前该楼盘已竣工,住宅销售率为97%,首层至四层招租成为江门市最大超市,经济效益回报丰厚,并被评为“广东省物业管理示范大厦”。 中远大厦的复工为江门市整治烂尾楼盘树立了典范,给投资者树立了信心。在各方努力下,市区里的五邑城、好世界、东华大厦、象溪新城、胜利广场等九幢高层商住楼相继复工。这批重点“问题楼盘”的解决,不但盘活了企业资产,解决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减少了购房者的上访投诉,保障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繁荣,而且明显地改善和美化了市容市貌,成为了城市景观的亮点。 本文相关网易社区的论坛: 『同居蜜语』 『大律师坐班』 『投诉中心』
首先是你的房子是装修的还是毛坯房? 基本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验收: 1.从国家规定的房间内的层高不低于2.6米; 2.观察窗户是否严密,窗扇开启灵活,是否存在渗水问题?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有无开裂情况。 3.洗手间的卫生器具按装是否好用,冲水快慢,地面是否存水?上下水是否合理?各个器具全放水! 4.室内门是否变形,开启灵活,装饰面是否滑伤,颜色是否一致?五金是否配套? 5.仔细检查地面地砖是否空鼓?房间方正,地板是否有响声等?水泥的地面裂纹情况! 6.房间内的强弱电是否好用通电,是否合理?如有万用表试查! 6.房间方正、朝向采光情况?将来采暖、煤气等装的位置?查看水电的畅通情况,打开水查漏堵,尽可能的让水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水压,二来看水排水速度! 7.最重要的是进户位置? 8.实用面积,有必要的话先量一量,心中有数? 9 .还有很多,比如油漆的质量、乳胶柒的质量、分色线是否平直、阴阳角是否平直等等,特别是厨房、卫生间、外墙等位置的墙体有无渗漏,有待验收时检查。 10最后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等尺寸记下来,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可以交钱;若有问题的话要求解决方案和时间,看是否影响交房,如影响就要交涉了! 本人为本专业人员多年,以上供你参考,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要求,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对工程无障碍设施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注明该工程无障碍设施的竣工验收情况。未按规定注明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单位要在工程竣工报告中注明无障碍设施施工质量情况。监理单位发现工程无障碍设施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要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责令整改或者局部停工。无障碍设施工程未达到相关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上签字。 验收的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质量保修文件和房屋使用说明文件;
空置原因: 1、房子不好卖; 2、购买目的为投资,所以闲置待升值。 房价上涨事实上并不完全取决于空置率高低,房价上涨除了受供需比例影响外,投资的大环境以及政策的宏观调控都有影响。 有钱的人一个家庭名下往往几套甚至十几套房产,低收入人群往往就是一套自住房
砖混结构造价根据地区不同,设计不同(地下室、基础、装修要求、消防等级、一般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根据楼房设计的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总价,在此
周律师:你好!前面说的都对,后来三兄妹又要我签一份什么合同书之类的,反正就是一张白纸黑字写的内容大概意思是这样的:三兄妹看在我照顾妈妈的份上才同意在原来的地基上重建这三间平房的,对于这三间平房我只有居住权没有任何权利买卖处理这三间平房的权利,我只有在家好好照顾妈妈才有居住权,以后妈妈死了,我也可以在这三间平房里面居住,直到我老了也仍然可以在这房子里居住,但是只有居住权其他任何权利都没有,假如我不照顾妈妈三兄妹有权不要我在这三间平房居住,把我赶出去,律师,三兄妹这样做法有道理吗?因为毕竟是他们出的钱重建的房子,我没有出一分钱,可是这三间平房的地基是我的,这又如何和他们划清财产界限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请律师把怎么和他们办理财产分割解释得详细点,我想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有什么办法吗?是还清他们的建房款和他们重新订一份合同吗?我就是想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因为这房子的地基和一点砖都市父亲留给我的,他们是养子女,我父亲的独生子按照遗产继承顺序第一个应该是我和妈妈,而不是他们,我说得对不对?
1.相对浦东来说,徐汇的私立更强,杨浦也是这样,所以买公办,我基本推荐浦东2.如果你能托关系进打一民办,那么就不用控二了,如果省钱,控二也不错。就像你说的,不如明珠等顶尖公办,但是在浦东二流中控二可以排的进去的3.同济不怎么样,如果你真的想保底,还是去浦东的二中心、浦明师范等不太热门的学区附近看看房价
首付预算在100W也就选在120-160平米间,东城这边相对来说比较区,比较有商业价值。但是也可以选择一些新开盘的毛坯房,现在市场价的毛坯一手房单价在1.3-1.5W左右。如果要和父母一起就选在南城区。不过年轻人多数和父母是分开居住的多。
一般装修5万左右,好的话10万左右,建议 暖气装好点的,柜子没好点的,别的你自己看了
如果买下一个店面是30万,可以使用28年,但如果租要3万一年,这是一个差不多中等门面的价钱,再贵就不对了
贷款20万首付20万一共是40万买三房带花园基本不可能的
贷款买房是可以迁户口的<br/><br/>但是好像现在出新政策了要<br/><br/>要学历等等其他条件了<br/><br/>所以想迁的赶紧
男女差不多的,我们这一届每个班都差不多的,这个是数字性工作,男女各有它的优缺点,例如男的思想灵活点,而女孩子嘛细心点,主要是看你的方向。
可以在上海下面的区县套别墅啊,又快而且住这也大气
1. 明珠现在不分班,所以都是地段班,明珠C有择校生,估计有考进来的,有条子生。<br/>2. 明珠C现在和A,B差别大不大,我觉得低年级不会太大。因为现在C的发展势头挺好的,老师和学生都向好的方向发展。<br/>3. 房子升值空间我就不知道了。只是自己的看法,不一定对,仅供参考。
你主要考虑的是小孩读书的问题,现在学区房基本都在滨湖新区和政务区,滨湖新区的学校比政务区还多,但是等你的孩子上中学又是个14,15年的时间,不知道那时候会不会又有啥新政策,不过学校应该不太会老改地方。普通房够住就行了。
1000以下只能是城中村。。。小区就不可能了。。除非合租。还有租房这得涉及到你工作上班地点。
结婚了你拿结婚证,村委(居委,社区)接收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去公安局办准迁证,然后到女方那办迁移证,最后到你户口所在派出所落户
高铁昆山南,周边房,6000元起,40万是可以买到50平米左右,新城域相对价格是,另有蝶湖湾、吉田国际、菁英汇、四季华城、衡山城都有,位置都是在高铁站3公里内
交房是交付房屋的简称,交房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在交房过程中,有几种常见的交房陷阱,下文会告诉大家。<br/><br/>1、逾期交房<br/>开发商在签定合同时,交房日期与完工日期是相关的,交房日期肯定晚于完工日期。但具体日期如果不明确,就会出现问题。逾期交房一般是有违约责任的,分为逾期若干日之内和之外,之内之外的违约责任不一样,之内轻,之外重,而且之外购房人有无责任解约的权利。<br/>如果开发商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约定得很轻,那么说明逾期交房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这点是需要注意的。<br/>2、交房不达标<br/>开发商交房时,我们购房人最关注的就是房屋质量。如果交房时,我们凭肉眼能够观察出质量问题,应当立即提出要求维修。如果我们能够在收房时,聘请专业律师和验房师,就能发现隐藏的质量问题,并找到解决和责任分担的方法。<br/>3、收房通知书一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br/>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切记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容易接收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房期恰巧遇上购房者出差等,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帮忙,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br/>4、“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br/>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而为尽快回笼资金等原因,开发商又急于交楼,问题往往因此而起。<br/>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br/>5、收房程序要注意<br/>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商家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方式,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也来不及,而商家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br/>对策:针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在订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先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商家要求一定要先签文件,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灵活处理。<br/>以上就是关于“开发商交房常见的陷阱”这个问题的详细阐述,希望对您预防开发商交房陷阱有所帮助。我们知道,我国的房价很高,对于很多人来说,买房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者在在购买商品房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特别仔细,小心。不但要认真签订购房合同,还要谨防开发商的交房陷阱。
以合同为准<br/>固定期内是默认不能随意涨租的,如果是没签合同,那便可以认定可能是非固定租期,他涨也没办法,如果可以看做是市场行为的话,你也可以再找房子
朋友你好如果你买一手房的话,时间会比二手房快一点。因为一手房没有卖家还贷款的步骤,会快10来天左右。其他步骤都差不多,全部办好一个半月就完事了。当然如果你要贷款的话,要看银行这边放款快不快,否则那就说不准了。
想要地段好的,而且价格也不是很贵的。你可以参考南关新发开的楼盘-忆江南小区。整体位置、坏境、价位都不错的。升值空间也大。或者西转盘往西的楼盘也行,不过就是贵点。可是往西的位置和升值空间会更大!你自己感觉呢
要是就是想买的话可以先签买卖合同 少付房主些尾款 等办理完过户在给他或者全部放在银行资金 先签买卖合同 等产权证下来了在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有: 商品房 二手房 市场运作房 自建房 其中 商品房是开发商开发的房子,要具备七项证件。例如土地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等等······ 二手房是房子原来已经办理了房主的房屋产权证,现在通过买卖的形式过户到你名下。市场运作房是以单位为主体 寻找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起房子。 自建房是 自己卖土地自己起房子 要有 土地使用证 建筑证 土地批文并且这些证件上的建房人必须是本人或者是配偶。以上房子才可公积金贷款。你说的这种房子可视为分割性质的。没办法贷款的
首先看商品买卖合同上,关于交房的要求中是否明确写明通天然气此项基础设施,若有是否有界定何时通天然气,若合同中界定交房时就通天然气,则是可以按照合同相关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若仅注明有天然气,但并未明确何时交付使用,则需与开发商协商沟通,如何解决此问题。 <br/> 不允许住户装太阳能热水器这一规定,是否在合同中注明,若在合同中未有此款,仅是开发商口头上的规定,你完全可以与其沟通并且有权利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要知道,即使拿到赔偿一样没有解决实质的问题。即使开发商是违约了,除了应该赔偿金外,也请开发商给你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br/>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你好!根据法律,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如果你们依法进行了预告登记,则房产开发商与该第三人之间的关于房产买卖的协议只具有债权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却不发生物权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该第三人与房产开发商之间的协议时有效的,但该第三人却不能凭借其与房产开发商之间的协议,要求该房产开发商交付房屋,而只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你对于该房产应享有权利,物权法意义上的权利。此复!
最好找律师帮你打官司要钱!都欠一年了不想给,凭你自己力量恐怕要出来难!律师帮你办理能查到他有没有存款!能帮你要出来!买房款也是很大一部分钱!建议找专业律师!花点律师费,损失的也能减少些
首先套近乎,然后问他家是不是有小孩子,他说有,你就说含蓄的点下。<br/> 这。。
你好,为你哥哥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建议公证此协议,以免将来家庭内部有纠纷。
各个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起码你需要问一下管理小区的上家是谁。 现在目前来说物业费有两种,一种带电梯的肯定贵一点,板楼没有电梯的便宜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br/>(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br/>(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br/>【分析】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数额。 <br/>实际上,如果开发商具备还款能力,你赚大发了。<br/>【补充】如同意调换其他同户型房屋,我们还有权利索要赔偿吗?????怎样计算赔偿金?<br/>这个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应当是不能索赔的,但是应当根据面积情况,找回或者支付差价。
其实租房前应该结清前期的水电费,物业费的;而且合同中应该写明违约条款。在国外,法律是保护租房者利益的,租房者不搬,房东没有权利赶走,否则可以去告他!!或者可以跟他协商要求赔款。<br/>希望这是最佳答案,呵呵。
搬家吉日<br/>14年 9月 10日 / 星期三 / 八月 十七甲申 / 冲戊寅虎<br/>14年 9月 19日 / 星期五 / 八月 二六癸巳 / 冲丁亥猪<br/> <br/>搬家的建议事项:<br/>1.不要空手进屋,拿金银珠宝,首饰,存款簿,米桶。<br/>2.入宅后尽量不再修造施工。<br/>3.孕妇不要动手参加搬家的过程。<br/>4.入宅当天请客,或事后选个日子请客。<br/> <br/>祝 乔迁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