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不动产以登记作为权利转移要件,所以房子还是a的。<br/>a和b签的协议约定的房屋产权归属无效。<br/>你和b签的协议因涉及到第三人a的权利,属于给第三人增设义务的涉他性合同,应该取得a的同意,如果a认可并同意了这个协议,你就要求b继续履行买卖合同,要他交付房屋, 办理产权登记。<br/>如果无证据证明你们签合同时a同意并认可这个合同,且事后a也不追认的,b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效力待定,而a对b的行为作出否认,故你们的买卖合同效力归于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你起诉的话只能告b,以缔约过失责任起诉。<br/>另外你也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财产并未完成登记。
以合同为准<br/>固定期内是默认不能随意涨租的,如果是没签合同,那便可以认定可能是非固定租期,他涨也没办法,如果可以看做是市场行为的话,你也可以再找房子
朋友你好如果你买一手房的话,时间会比二手房快一点。因为一手房没有卖家还贷款的步骤,会快10来天左右。其他步骤都差不多,全部办好一个半月就完事了。当然如果你要贷款的话,要看银行这边放款快不快,否则那就说不准了。
想要地段好的,而且价格也不是很贵的。你可以参考南关新发开的楼盘-忆江南小区。整体位置、坏境、价位都不错的。升值空间也大。或者西转盘往西的楼盘也行,不过就是贵点。可是往西的位置和升值空间会更大!你自己感觉呢
要是就是想买的话可以先签买卖合同 少付房主些尾款 等办理完过户在给他或者全部放在银行资金 先签买卖合同 等产权证下来了在过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有: 商品房 二手房 市场运作房 自建房 其中 商品房是开发商开发的房子,要具备七项证件。例如土地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等等······ 二手房是房子原来已经办理了房主的房屋产权证,现在通过买卖的形式过户到你名下。市场运作房是以单位为主体 寻找有资质的建设单位起房子。 自建房是 自己卖土地自己起房子 要有 土地使用证 建筑证 土地批文并且这些证件上的建房人必须是本人或者是配偶。以上房子才可公积金贷款。你说的这种房子可视为分割性质的。没办法贷款的
首先看商品买卖合同上,关于交房的要求中是否明确写明通天然气此项基础设施,若有是否有界定何时通天然气,若合同中界定交房时就通天然气,则是可以按照合同相关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若仅注明有天然气,但并未明确何时交付使用,则需与开发商协商沟通,如何解决此问题。 <br/> 不允许住户装太阳能热水器这一规定,是否在合同中注明,若在合同中未有此款,仅是开发商口头上的规定,你完全可以与其沟通并且有权利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要知道,即使拿到赔偿一样没有解决实质的问题。即使开发商是违约了,除了应该赔偿金外,也请开发商给你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br/>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你好!根据法律,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如果你们依法进行了预告登记,则房产开发商与该第三人之间的关于房产买卖的协议只具有债权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却不发生物权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该第三人与房产开发商之间的协议时有效的,但该第三人却不能凭借其与房产开发商之间的协议,要求该房产开发商交付房屋,而只能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你对于该房产应享有权利,物权法意义上的权利。此复!
最好找律师帮你打官司要钱!都欠一年了不想给,凭你自己力量恐怕要出来难!律师帮你办理能查到他有没有存款!能帮你要出来!买房款也是很大一部分钱!建议找专业律师!花点律师费,损失的也能减少些
首先套近乎,然后问他家是不是有小孩子,他说有,你就说含蓄的点下。<br/> 这。。
你好,为你哥哥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建议公证此协议,以免将来家庭内部有纠纷。
各个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起码你需要问一下管理小区的上家是谁。 现在目前来说物业费有两种,一种带电梯的肯定贵一点,板楼没有电梯的便宜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br/>(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br/>(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br/>【分析】根据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数额。 <br/>实际上,如果开发商具备还款能力,你赚大发了。<br/>【补充】如同意调换其他同户型房屋,我们还有权利索要赔偿吗?????怎样计算赔偿金?<br/>这个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应当是不能索赔的,但是应当根据面积情况,找回或者支付差价。
其实租房前应该结清前期的水电费,物业费的;而且合同中应该写明违约条款。在国外,法律是保护租房者利益的,租房者不搬,房东没有权利赶走,否则可以去告他!!或者可以跟他协商要求赔款。<br/>希望这是最佳答案,呵呵。
嗯,谢谢楼上的回复。明珠、福外、六师附小有没有落户年限的规定啊?置换的话没那么快的,等卖了房再买房落户也要好久了。
永远不要相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只有找开发商解决,一般都会去办理街道归属
在虹口哪里工作?<br/>可以去江湾那边租,做轻轨去江湾站下,然后到万安路,车站北路哪里的房子比较便宜
现在唐山正在盖得新搂有N多 估计价位应该比你说的药高 最起码也得7000 了 如果选择 市区比较黄金地段的稍微老一点的房 我觉得比较合适 新小区大多每个月的物业费太贵了 你每个月我觉得也得1000来的物业费!还是老小区比较实际!
拨打114,查寻 苏州公安局户籍管理处的咨询电话,那里的回答是最有效,最权威的
你妈妈在天津买了房子之后是不是能落户这里面涉及到几个层面的问题。<br/>1.你妈妈买了房子这后,她的户口是不是已经落在天津这所房屋的住址上了?如果她没落,你不存在落户的基本条件。<br/>2.你妈妈的户口如果已经落在这房屋住址上,那天津市公安局的户籍市内移动政策是怎么相关规定的。你是集体户,你妈妈是家庭户,这是不能直接迁移的。集体户遵循的是人事部门的迁移规定,家庭户是公安机关办理的。但有例外情况,一般城市的公安机关是可以照顾将集体户迁移至家庭户上的,不过前提条件是,这个家族户应该是天津本地居民,所以你说的这个情况,只能说可能会被照顾。<br/>3。你太太的户口是只能随夫的,要么就是在家随父母,因此你的户口如果不能迁移到你妈妈那儿的话,她也不能迁移到你妈妈那儿去。如果你妈妈户口已经落在天津,在政策上,不知天津有没有可以投靠父母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在户籍办理上是不能这么操作的,因为政策规定只有子女投靠父母,你太太和你妈妈只是属于法定的子女关系,媳妇。
1.户主夫妻以及双方的父母、子女可落户。 <br/>2.除非当地有特殊规定,否则落户无时间限制。 <br/>具体可电话咨询房产所在地派出所。
你是07年购房,属于08年11月前购房业主,按照老原则办事。你可以安全落户。<br/><br/>你房屋在中北路?这块地属于水果湖派出所还是哪个派出所?你首先搞清楚属于哪个派出所,户籍就在那个派出所搞。
你好。房子装修多少钱,其实不同地区价格会有差异的,还有就是看你想装成什么档次的,简单装修的话四五百一平也能拿下,房间装修价钱一般是中高档的1000左右一平,高档或者豪华的上不封顶,你预算多少,就能给你装多少。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应该是不行的,具体你可以到中国苏州网站去咨询一下。<br/>网址:http://www.suzhou.gov.cn/asp/gzjd/zx.asp?id=1
1.使用权不牢靠,建议放弃,除非能转产权2.如果只是挂户口,一中心和一师附小差距并不大,那么就不如就近了3.虽然静安目前规定2年,但是很显然,趋势就是时间越长越保险。户口只要有你和孩子并其中之一做户主(孩子也可以的),产证也有你和你老公的名字(孩子的名字加上更好,不加影响不大),你老公的户口晚点迁入问题不大
你需要的是带上你的所有手续 去当地的派出所去咨询 (地区不同政策不同的)
您好, 神州龙│七哥为 您解答。 <br/> <br/>您给的价格有些低了点,现在在延吉的大成有楼房出租,每月大概400左右
按各自的出资比例来划分各自所占的股份。<br/>如果有人退出股份,那么,需要协商谁出资购买他退出的股份,并由此重新划分股份比例。<br/>装修人的出资也要按金额计入股份。退出时要按这个金额计算退给该装修人。<br/>装修出资250万,占股20%,那么,退股时也是按20%(250万)退。
金色雅园 一共4期全卖光了 现在只能2手<br/>价格4000-6000<br/>地铁站做在4个小区的正中间~以后非常便利~升价潜力高~<br/>我就是买的这的2期<br/>可以去看看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