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房屋交易手续费 买方:3元/平方米 卖方:3元/平方米 穗价[2002]97号 粤价[2002]108号 买卖双方承担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企业登记80元/宗 个人登记50元/宗 每增加一人每本证书收取10元工本费 穗价[1999]217号 穗价[2000]58号 穗价[2002]123号 穗价[2003]104号 粤价函[1999]532号 粤价[2002]163号 计价格[2002]595号 穗价函[2003]387号 穗价[2003]1号 买方承担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买方承担 印花税 买方:房屋产价的0.05% 卖方:房屋产价的0.05% 买卖双方承担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契税 买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按产价1.5%计收,其余按3%计收 买方承担 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调房总站核定 •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自住满5年且是唯一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个人转让住宅未满2年全额计征营业税,已满2年免征。其他按转让收入与上手发票的差额计征,不能提供发票全额计征。 卖方承担 土地出让金 • 按照房屋所在地段的标定地价计收,具体标准由广州市房地产估价所核定。 • 私人住宅按10%计收,私人非住宅按50%计收。 • 交易一方是单位的按50%计收。 • 已购公有住房按1%计 卖方承担
是要押金,一般都是押一付三的,这个你倒不用担心,押金到期如你没其它欠费是要如实退回你的,但有的话会从你押金里扣除的.其它注意的就是一定要找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要不然会有很多麻烦事,所以这点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购买二手房的人应只缴契税、产权登记费和办证费,至于房屋与2006年对比差价问题不存在补税费。因为现在不是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即使要交税费也应由卖房人负担。
其实现在先找个床位住下,等找到工作了再找房子会更好些。避免跑冤枉路,浪费上班族视之为“金钱”的时间。能直接找到房东租房当然更好。需要通过中介租房的话,应选择有良好口碑的房屋中介,正规的中介公司看房之前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的。 找中介的时候记得问中介要张淘房卡。还有就是一定要签合同,明确细则,例如水暖~物业等。
有这个方面的政策法规吗? 我家一层 准备砌两层 高度6.5M 我家后墙距正后方家(2层房屋)正房外墙6.2M 请问我的房子能砌吗? 房子位于城郊农村。 你好,我家就在扬州。 现在的政策法规对于建筑而言,是没用的。 只要你砌房的时候,没人举报就OK。 告诉你个办法,如果有人举报,你就暂缓施工。 过几天再砌房。 这样就OK 了。
经查孙景春(我的爷爷)在烟台所成里忠义胡同10号共有房屋8间,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出租6间,建筑面积68.23平方,西厢2间空闲,建筑面积22。74平方,当时8间房全部纳入改造。1985落实私房政策,对于出租6间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改造起点应予改造,空闲2间予以返还,但因属危房已经拆除,按规定给予残值补偿,按每平方15元计算为341.10元。残值补偿款已于1985年9月2日由我的叔叔领走。
首先应该防止中介冒充个人,然后收取中介费,还有防止二房东,如果二房东住在那里还好点,不然收了钱然后找不到就惨了,一定要签正式的租赁合同,最好是能看到房产证,总之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是直接从房东处租房,首先应核对房东身份和房产证明;第二,应与房东仔细核对房屋内设备设施和使用状态;第三,确认水电气物业费等清缴情况;第四,商谈房租费用交费方式租赁期限并签订合同。如果是从中介处租房,处上述注意事项外,还要核实中介人员身份,当然最好找品牌和口碑相对较好的中介公司。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
首先同意一楼,,, 但是还要有暂住证,不然的话,,以后会很麻烦 在广东 暂住证是最让人头疼的事了,, 如果你办了,不带在身上,也不行,,人家照抓!!!!!!!! 出门在外小心啊.. 祝你好运!
哪会打不赢,马上打110报警.你怕什么,现在的犯罪份子就是抓住了我们没那个时间没那个精力去告他们的 这一点就越来越不象话了.<br/> 从我的感觉来说,包括后面搬进来的人都是一伙的!<br/> 目的就是想赶你走,然后再接着骗下一个!<br/> 不过话又说回来,正常在公司上班的人(不是第一把手的)真的没这个时间去告。<br/> 学过些小法律的人都清楚这个流程下来是多么的麻烦,多么的浪费时间与精力。所以,往往99%以上的这类不平,都是以我们认了为终!
没什么细节。看你想住什么样的房子了。大点的还是小点的。套房还是单间的。只要注意价格就行了。另外有点简单家具最好。小区安全性要考虑。上学的方便性。押金的情况。房租的交法是半年一交还是一年一交。问清楚,自己再想想适合自己不就行了。上了大学一切由自己做住,自己要有主见了。这就像社会上谈生意一样。就先从租房子开始练习吧。试着还价。
一室一厅的空调的最少要400块一个月,这样的房子也是分地段的
你要不满意租房者,你就告他在他前面还有一个朋友(或同事)也满意,但他与家人要商量,很快有回复。下次他来电话时你就告他你同事已决定租了。 <br/> 找人住在隔壁房间,有什么注意的方面吗 这个问题多了只能说几个主要的1/正经人2/最好没小孩,吵闹。3/他的工作时间和你基本一致,别你10睡他2点下班。4/说好别往家带人。关键是第1条就考你的眼光和运气了。
其实很多小区的租房信息并没有在网上发布 <br/> <br/>你可以去你学校周围或者打工点周围的小区,问问物业,那里也有租房广告什么的,比在网上找实在得多
你好<br/><br/>按照你所说的情况是在网上看的,你可以注意下是否注明了是免中介<br/><br/>1.一般是不需要的,如果中介或者房东不提,你不要去问,如果提了,你就说看房还要什么看房费,如果要的话你就说另外找房子<br/>2.一般价钱都是有商量的余地的,但是幅度不会太大<br/>3.一般也就是一个月的租金的样子<br/><br/>-------------------<br/>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有效的方法是报给附近的中介,因为用他们的专业和门店优势,很快就会租出去的,你不用承担任何费用<br/>如果自己租的话,要把发贴的标题中关健词写出(地段、价位),这都是租客在网上搜索的关健,再把下面的出租信息写的详细一些,更能吸引租户,最后要注意更新的时间,上午11点后,下午16点到18点,晚上19点到21点,一般更容易吸引到租客
到现在为止没有找过中介,还是感觉中介不如自己更可靠,其实不是所有中介都不好,但毕竟有不好的,所以把市场做差了。大家信任度就低了!
你首先要看看光线如何,噪音的影响大不大。其它的应该可以设法解决。如安装防盗网等。<br/> 另外,如果是繁华地带的话你的住房的升值空间还较其他楼层的大。有可能被相中租为写字楼。
个人租房纠纷的主体是以个人为单位的,如果以单位的形式进行房屋的租赁,同时又发生租房纠纷类问题不算在个人租房纠纷范畴。个人租房纠纷通常情况下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达到双方的共同意愿,则可以由第三方或者是相关法律机构介入进行解决。纠纷通常由于合同未对相关事项做详细说明,所以在约定时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我耐心看了你的遭遇同情中.....但是你也太笨了~~第一次合同到期是你不愿意就不应该蓄约呀~什么叫你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完全是扯蛋~合同约定时间一到一方不愿意继续的合同就解除了~直接叫他们卷铺盖走人~!现在你又继续签了一年~你单方需要提前解除当然要副违约责任.(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怎么承担)那还是只有协商.但是就你目前的信息看来协商很难呀~~~你应该第一次就来问的嘛~~~
1、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他租地盖房子有可能属于违法建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br/>2、你们的租赁合同无效,他就不能要求你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了。但根据上述解释,违法建筑是可以收取占用费的,你住到哪一天就要支付相应的费用。<br/>3、理论上,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退回相关款项,但周期很长,而且金额不大,不是很划算。<br/>4、现实的说,你基本上没办法投诉房东,当然你可以试着让当地的社区工作站、居委会来调解。
沈阳 苏家屯 辽宁中医 周围 不错!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