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税费标准: 买 方: 一)登记费:80/套 二)契 税:1.5%或3% 说明:1.5%适用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两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缺两条件之一的为非普通住房,契税则为3%。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三)印 花 税:5元 四)手 续 费:3元/平米 卖 方: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说明: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20% 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手续费:3元/平米 三)营业税:1、5.5%或差价5.5% 说明:2006年6月1日起转让购买不足5年普通住房征收5.5%营业税;如果要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且符合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房子,则不用交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如果转让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的房子,营业税计算方法需要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该房屋购置原价后的余额征收5.5%营业税。 四)印花税:5元 五)评估费:房产评估价值的5‰,如果买方需要贷款则为7‰ 说明: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已购公房,买方需要贷款,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总额的千分之二;如果不贷款,则无需缴纳评估费。 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私房,在买方贷款情况下,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七;不贷款应缴千分之五。
太不小心了,不过你给那个那个龟儿子钱,你们之间是有口头合同的,那就是房子的交易,他收了你的钱,当然要履行合同,履行不了,只有还钱。给钱时,你有没有拿到收据?有的话,就跟他打官司,肯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你那是哪,房子好像不贵。
垫款当然是在贷款前呀,贷款都下来了还用别人垫款呀。其实就是中介借给你钱,你把全款给了房主。贷款下来了给中介就可以。但是银行不允许,所以贷款的程序还是按照正常的买卖来做
一、诉讼时效要看他起诉的具体事项了,这个不能一概而论。<br/>二、合同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会存在违法而无效的可能。<br/>三、这个我没看明白是什么意思?不能回答。<br/>四、胜败就是主审的法官有时也说不准的。
支取公积金不需要发票!需要你和开发商签署的正式的一式多份的那个购房合同,或是房产证!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到你公积金开户银行去咨询办理流程,或是回你单位,咨询你们单位管理公积金的财会人员。需要先填表申请,银行和单位财会来回跑几回!
宅基地证是不能随意过户的.如果你是同一个村的村民,没有享受过宅基地(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享受过了就不能再享受,而且有面积规定)的才可以通过购买其它同村人的住房实现享受宅基地目的,才可以过户.所以这个买卖是否合法取决于买卖双方的条件.15间房的享受面积不可能是房主夫妻两人的,有可能包含他的几个儿子的份.那父母亲是不能随意处分子女的宅基地权益的.所以这个买卖涉及的宅基地,如果原房主的儿子来要宅基地的话,那几个儿子的宅基地份儿(从原房主的建房用地审批手续中能查得出来)你只能给他们.
我是跑房贷的,其实你和中介好好说(可以私下给点好处)他们都可以跑下来,谁说非要用他的钱,你用他赚的越多,不用我们也都是可以跑下来的 就看你能不能给他点好处,让他帮你弄了,别担心 100%可以搞定的,所以不要担心这个,也不要用他们的钱!
拿上你们家的户口本上公证处做个全权委托公证给你就可以了,由你去过户,别人也能接受。
打官司会判赔你5万元,这就是你当时签协议的时候不够老到的地方,说明卖家也充分的研究了相关条款,我的朋友也遇上这样的事,后来双方协商解决,又加了点钱才办的过户.搞僵了就是你告啊,我赔你违约金好了,你当时有没有付订金或是定金?如果付了定金能双倍返回,订金就只能是返回本金.
根据现有判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你应该把房子还给对方,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主要是你对房子进行装修的费用,至于房产价值增值部分也可以主张,但是否被法院支持,就有很大不确定性)
看得出你很激动,先别着急听我说:<br/>你的当务之急是要求你的房东马上查清离婚事件并补开离婚证明;要求房东出示购房发票或直接去档案局/房管局调档查阅买房时间(这里要注意问清楚你所在城市购房时间是以签订合同为准还是以出证时间为准,一般是以签订合同为准的)。<br/>这样你就可以确定到底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了。<br/>然后你要确定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小孩的法定监护人究竟是谁。没离婚自然是夫妻双方,离婚了就是双方协定或法院裁决了。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处置不动产必须监护人全部到场,这一环你跨不过去。<br/>其实等你了解清楚这些状况后你也差不多知道该怎么办了,就我估计房东前夫很有可能必须要到场签一处或几处字。如果他前夫实在不配合可能需要法院去判决了,那就要费事费力了。<br/>至于你说到前夫出首付的问题,只要离婚了必然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如果他和前夫没有协商好那他前夫肯定不会同意,而如果有协商的话,已经离婚了则财产跟前夫就没有关系了。跟房东好好聊聊吧。
下面回答你的问题: <br/> <br/>(1)不是必须要申请失踪后才能申请死亡,这点你认识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br/> <br/>你找人证明丈夫失踪多年,然后向丈夫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死亡申请,法院会有个一年的公告期,然后就可以宣告丈夫死亡了。 <br/> <br/>(2)如果你确实等不了一年,你可以和买家签一个附条件合同,即先把房子租给买家,在此期间房主不能把房子卖给第三者,等丈夫被法院宣告死亡后,房子即卖给买家,并约定违约金,给买家吃颗定心丸。既然丈夫已经失踪16年,基本上没可能再出现了,如果买家真心要你的房子,他应该会同意的。 <br/> <br/>(3)房子的主人应该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上面写了谁的名字就是谁的,现在公正有点晚了。 <br/> <br/>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_^
这事很麻烦,很多银行已经停贷,别信中介胡扯,尽快去银行问清真相,要么收钱要么退房,损失应由中介承担……!祝你好运!<br/>如所言属实,买方及中介尽皆违约,完全可以走诉讼维权之路,但银行会以信贷额度所限暂缓放贷而合理规避……!再祝好运!
1、虽然说现房基本生活配套、交通等设施相对完善,对于不少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夫妻来说都是第一选择,但是有些现房之所以还有剩余,户型、朝向等较差,选择现房的夫妻一定要谨慎选择。 2、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购买期房能选到相对好一点的户型、南北朝向等的房间,但对于新婚夫妻来说,交房时间相当重要。 3、虽然说售楼员会事先告诉购房者具体的交房时间,但由于工程进度等外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不能准时交房的事件不再少数,终导致的结果便是婚期而婚房迟迟不能接。 4、据调查一半以上的购房者在选择婚房时,先考虑的便是生活配套,尤其是问题。除此之外,还应考虑楼盘的空间,重要的两点便是地段和品牌,将来政府的规划和发展趋向。 5、对于不少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来说,资金并不充裕,所以在价位的选择上,不能盲目的贪图。价格稍微的楼盘相对来说比较偏僻,生活配套并不完善,不要以为有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试想如果买个牙膏牙刷都要驱车前往,加上油费停车费,长期如此,倒不如花贵一点的钱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买房。
1.提交材料审查购房资格:《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提交材料,进行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房资格的审查。 2.办理网上签约手续:经纪机构和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中填报认购核验信息,并留存购房家庭提交的《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购房手续。 3.办理按揭和资金:如果购房者按揭买房,要到银行做按揭贷款,需要买卖双方到场,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买卖合同。如果能够一次清付清二手房价款,可以直接进入“资金”环节。 4.缴纳二手房交易税费和过户:二手房交易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其中包含个人所得税1%、营业税5.5%、契税1.5%。 5.交房和资金解冻:交房一般就涉及物业、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交接。结算清楚后,业主交钥匙,买方领钥匙,正式完成交易;资金解冻,则银行把的款项打给卖方。如有贷款,则购房者以后每月进行还款。
1、买方咨询 首先,需要让买家自己找到合适自己的房源,然后与卖家取得联系,去实地看房,核实房屋的基本信息,看看房子是否真的合适自己,满足自己的需求! 2、签合同 当然,看房之后就是具体的洽谈了,卖家需要向卖家出示自己的相关证件,五证和身份证件都需要出示,买家确认无误后就可以支付定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了。 3、银行贷款受理 现如今,不少买家买房都需要涉及到银行贷款,一般来说,需要卖家协助买家一起完成,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 4、办理过户 对于卖家来说,在正式过户之前, 需要将物业相关的费用结算清楚。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5、立契 这个步骤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需要来看,不少地区已经取消。 6、缴纳税费 税费的交纳是比较复杂的一个方面,具体该交纳多少,怎么计算,需要根据不同房屋的类型来进行计算。 7、维修基金过户受理 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之前,提供买卖双方相关材料于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为权利人的维修基金受理。 8、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9、抵押证办理及放款 待买方办理新的产权证下发后,由银行办理该房的它项权证,它项权证交由银行办理抵押,待抵押业务受理完成后,由银行一次性将房屋尾款打入卖方所指定的账户。 10、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水电煤、户口办理等后,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第一 步:先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但是该房屋必须是产权明晰(已办理《房屋权证》),并具备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的房屋。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如泉州房产交易管理所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并在该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时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3)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 (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而售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2、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 3、所售房屋的房屋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5、保证所售房屋符合上市出售条件的证明。 第四步:银行对买卖双方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函》给买方,银行会注明提供几成,几年按揭贷款。 第五步:买方将购房的首期款存入银行指定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在该行的账户,由银行冻结,售房人于首期款交付、《贷款承诺函》签订后,到泉州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第六步:房屋交易手续及新《房屋权证》办理完毕后,买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第七步: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买方的指定账户,然后买方将贷款和首期款一并交付给售房人。
一、看政策 政策风向是房屋价格的指向标。当政策在收紧信贷或是提高缴存社保年限等买房门槛,就表示政府要限制部分购买力。 1、如果你的房子是位置好的刚需或改善型普通住宅,那房价仍有上升空间。政府的调控,更激发起了人们对房源紧俏、房价上涨的预期。所以,你可以大胆,但也别一下子涨太多,容易吓跑购房者。 2、如果你的房子各方面条件不太理想,那就别了。限购限贷对各方面都很平庸的房子影响大,购房者会减少这种房屋的购买需求。这个时候,遇到合理的购房者,在合理的价格就卖掉,千万别太贪。 3、如果是豪宅或别墅,遇到限购限贷政策时也要小心。虽然房屋条件没话说,但在贷款难的时候,价格太高的房子更难觅得买家。 二、看准市场行情 1、看周边二手房房价 周边同等类型、地段、品质的二手房价格是有利参考项。你可以参考这部分房屋价格涨跌情况,进行或决定。 操作方法:询问同小区新迁入业主的购房单价,去二手房交易网站查询房屋成交记录,去的中介咨询成交记录及成交价格。 2、看房屋在中介处的咨询量 如果看房咨询的人多,就表示房屋的需求大,你可以适当上调价格; 如果看房咨询的人少,就表示房屋的需求小,你应该适当下调价格,看看咨询量是否会上来。 注意事项:有的中介为了多拿分成,会不顾市场行情,引导你提高房价。所以,中介的话不可全信,要根据自己的分析来判断行情。 3、参考周边新盘价格和销售 如果新盘价格比开发商之前的楼盘高出很多,而且销售火爆,则说明现在购房需求比较大,你有机会; 如果开发商开盘就大搞打折促销,销量还不怎么样,则表示目前市场缺乏购房需求,你就别想的事了。 三、定价、调价小技巧 1、了解房子的,间歇性放出 先了解手中的二手房相比于其他二手房产的在哪、劣势又有哪些。但是卖方不能一次性把能夸的都说了,因为这样往后的谈判你就再没有根据了。比如,以后当买家指出几个房屋缺陷之后,卖家拿不出新的证据予以回应,那就陷入被动了。你可以间歇地放出,就像利好政策不能一齐放出一样,这样才能给自己足够的回旋空间。 2、确定心理价格底线 在了解了自己房产的价值之后就要确定心理价格底线。在确定这个底线时首先要以自己的资金需要量(假设为将要升级房产)为依据,事先计算好新购入房产所需的资金量、首付比例、月供数额等金额。制定这个价格要时不能背离自己手中房产的实际价值,切不可将底线定得过高,造成二手房长期卖不出去的现象。 3、预留一定的砍价空间 如果低价是200万,切不可直接挂出200万,适当调高一点,如230万,遇到买家,这是再为表示诚心,给出一定优惠,到210万、200万,买家砍了价,心理高兴,成交! 具体方法:如果急于出售房产,砍价空间应在心理价格底线上上浮3%??5%;如果不急于出售手中房产,砍价空间在心理价格底线上上浮5%??10%。 4、察言观色,判断对方的态度 一个优秀的卖家,从买方的语言神色,可以判断出他对商品的需求程度。如果对方短期内就要搬家,购房需求强烈,你就没必要在价格上松口。
当我们看好一套二手房时,首先要查看对方的产权证, 看对方提供的产权证是否合法有效,然后看产权证上的共有人到底有几个,要是产权证上的共有人有二个及二个以上,那在和出售方签合同时,就需要所有的房屋所有人都签字,或是出具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 看好房子,我们决定购买了,就需要交定金了,交定金时,要注意对方的房子是否还在按揭中,如果还在,定金就不要盲目地交到出售房子的人手中,而应交到一个双方都信赖的第三者手中,或者直接将由银行监管。同时还要签订一个简单的合同,写清成交金额,交楼时间,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额。 如果买卖双方都能按规定来做,无论怎么交易风险都应该很小,但首付款最好交由银行来监管,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资金监管协议,虽然银行会收取一定的监管费,但以防万一出现问题,这笔监管费还是值得花的。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签订买卖合同了,我们需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即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过户、交楼时间,确定日期才能够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第一种: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好的方式之一。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若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需共同协商。例如双方均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第二种:约定解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年**月**日(某个特定时间)前支付房款,到期未支付,卖方可以解除合同”,达到这个条件,卖方就可提出解约。 第三种:法定解除 这种解除合同的方法较为复杂,主要是针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主要法律依据是《合同法》,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以及社会异常事件。所谓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例如由于房价上涨造成卖方明确告知买方房屋不继续出售,买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双方约定某一具体日期之前,买方支付房款。而在该日期之后的一个月之内,经过多次催告,买方仍不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卖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购买期房付款流程如下: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以上规定购买的期房应当按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如果没有约定房款的支付时间,就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如果按揭购买期房的话,要看开发商的付款时间了,一般都是在交房前就会办理按揭手续。
1.房产评估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要经过的一个环节。简单来讲,我们购房者如需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需要根据房屋评估报告,才能按规定的房价百分比,提供给购房者贷款。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在出售房屋前,通过房产评估精确估价,也能对所卖的房子心里有个谱,利于我们尽快出售。 2.一套旧房价值几何,可不是评估师凭经验“毛估”出来的,必须有一整套计算操作办法。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通常选择三套符合以下要求的可比物业:与需要估价的房屋地段相近、成交时间相近、物业类型相同、房型相同、物业建筑年代相近、结构相同、权属相同、价值相近。
首先征得房产开发商的同意便可申请退房,随后要去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交申请退房资料,然后到网上公示退房,注销预告登记即可。 如果已经办理好按揭的话,首先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执行合同的话你要是想要退房,双方达成一致办理退房手续就可以了;需要先还清房贷才可以去房管局取消你的房屋信息,才能达到完全退房的目的。你不还清银行贷款如何从房管局信息上取消你的房屋。
方一次性付款的。签订买卖合同。验证查档:查验房地产证件与标地物是相符,与产权人是否相符,房屋产权是否是一人,有无产权纠纷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需办理上市证,可能会涉及房屋超标问题。) 立契付款:交易双方持房产证、生份证及相关手续到交易处私房科,在房管局工作人员监督下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4份,《过户申请表》1份。同时买方应将房款交付给买方。交纳税费。 房产权属登记,领取新证 。即通常所说的房屋权登记,包括房屋权登记,房产的他项权利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登记。房产权属依法登记,领取新权证后,其产权就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依法对起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 的权利。物业交割。
1. 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2.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玩房地产的人的共同印象。无论怎么选,现房都是拿来就用,风险和周期都远远优于期房,可控性要远远优于期房。频繁的加息也让买房的人更关注现房。期房和现房的称谓,实际上是根据楼盘建设和销售的不同时段来划分的,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期房都会转化为现房的。 3. 期房具有几点优点。先期预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销售工作刚刚开始,开发项目的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有了比较大的选择余地。价格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5%到10%,甚至更多。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付款,有一次和分次的付款方式,优惠也不一样。
1.小产权房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正是因为小产权房未来的不确定性(但至少没人敢拆了房子让业主睡大街上),才是这样低的价格,只要学过一点经济学,都明白,小产权房符合商品增价定律,那就是价格低。 2.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小产权房,中国其它地方说不清楚,但作为“城乡一体化试验区”,的确是后的 。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 对于小产权房来说,我国规定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就是合法建筑了,我国的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而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小产权房能不能交易和小产权房的交易有没有保障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二手住宅典当借款,是指银行向借款者贷出大部分购房资金,购房者以日常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典当,若购房者不能依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子出售,以抵消欠款。购房者向借款银行填写房子典当借款的申请表,并贷出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文件、房子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借款银行通过检查合格,向购房者进行借款,并根据购房者贷出的房子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签约的典当借款合同,处理房地产典当办理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的入住通告后,可按房地产商提供的约好日期前往检验房子。收房时,首要查看房地产商的文件是不是符合规定,即:《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备案的章等,然后再对要接纳的房子进行实地检验。在验房过程中主要应留意以下内容: 1、查看房子手续 查看入住的房子是不是是自个所采购的房子,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从头核对并进行替换; 2、断定房子面积 面积差错应在入住前,依据合同的向房地产商提出建议; 3、看房子构造 对房子质量进行查看,如发现构造情况,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构造性情况,应和房地产商交代时照实做好书面记载,并规定房地产商书面许诺在必定的期限内进行修理; 4、清点房子状况 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对房子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查看水、电、气、热等设备无缺程度及运用状况,如有不符或残缺,应在交代时规定房地产商在交代清单上注明,并规定房地产商书面确认详细替换和配齐的日期; 5、断定房子物业状况 对房地产商供给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断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明白”或“无法认定”,并由两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1.小权产房同宅基地房屋性质一样,土地由村集体,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 2.小产权房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交易小产权房时,买卖双方在合卖买条件下,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继承公证或亲属死亡证明,到集体室办理可以了,如果买方和卖方都是本集体成员,则可以买卖;若是有两方不是本集体成员,则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房屋户型是独一份的,没有其他人销售,那么卖方定价的自由度可以更高一些了,因为没有房源会跟你形成直接的对比。而只要你的房源价格不是太离谱,你就有可能成交; 如果还有其他相似房源在售,卖方要关注相似房源的挂牌情况,看自己的定价是否过高。
常见纠纷一:一房多卖 如果买方在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发现卖方将同一房屋也出售给了其他人该怎么办?谁才能获得房子的产权,损失方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根据如下顺序来确定谁来履行合同:(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方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确定。而对于没能获得房屋产权的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常见纠纷二:签约不过户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卖方未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属于违反买卖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买方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卖方表明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且要求收回房屋,买方好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防止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房款及违约金。 常见纠纷三:借名购房 对于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来说,借名买房就成为一种“投机取巧”的手段,但这种情况往往也意味着风险。常见的风险有: (1)借名者没有保留足够证据说明借名购房的存在,导致钱房两失。 (2)被借名人私自出售或抵押房屋,如第三方属于善意。那么借名者无法要求取消交易或要求抵押,只能要求被借名者承担责任。 常见纠纷四:房款纠纷 如果买方采取贷款方式买房,需要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中介等多方人员,很容易出现纠纷。这里就需要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环节将细节标注明确,如何时交首付、何时办贷款以及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