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试试将电视按斜方向走,沙发的摆放上花点心思,水管一般可走地面。
丽港美度:望京花家地西里(望京花家地街与南湖北街交叉路口), 开价是6700元/平方米,现在好像是涨到7500元/平方米 。 你可以参考
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开发的,开发商只是代建,即使有什么费用没有缴纳也是政府行为,一般经济适用房属于划拨土地,免土地出让金的。由于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规定因此产权证常常很多年才办好。
法官判决肯定是依据合同约定,根据你所描述的,合同中对房屋交付有两种方案供选择,开发商已选择了第一种方案即取得大产权证,并没有选择第二种方案,那在后期交房时就应按照第一种方案执行,不可能再参考第二种方案的条款。开发商选择第一种交房方案是因为第一种方案的交房时间比第二种方案的时间晚半年,对开发商来说时间上比较充裕,对购房者来说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取得大产权的时间也比较好。如果开发商在2005年12月30日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要求购房者去验收房屋拿钥匙,这也是可以的,因为这并不代表交房这个行为完成,按照合同应该要到6月30日取得大产权后才算交房完成。
华景新城位于中山大道。现正热推的“雍雅名筑”,户型为面积75-136平方米的两房、三房单元。“十一”正式推出陶然庭苑全新三期组团“尚景新寓”,货量大概有500套单位。 价格分析:该盘是天河中心区最大型的社区盘,经过多年开发楼盘已经成熟,生活配套完善,楼价也随之上升。目前尚景新寓的发售均价预计在6100元/平方米左右。 优惠折扣:享受合生购房优惠套餐。
买房子,最好多走走看看,根据你的要求去每个楼盘实地考察一下,包括户型啊,位置,周边配套,如果能跟实际住客交流一下更好,可以了解一下物业公司管理方面,和一些只有住客才有的体会。 然后自己衡量和比较,毕竟买房子不是常有的事,花点时间和精力是有所值的。
我有个朋友在里面做销售 据说房子不错 而且卖的也不错 可以考虑一下
除非你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实施网上签约公示制度,否则只能看你有没有熟人来打听了。 而且即使打听到用处也不大,这些被“销控”的房屋就是等开盘一定时间之后才推向市场的。 有时售楼人员会留下活话,比如:“如果您喜欢这个户型的我可以帮您留意看是不是有退房的”,当然,你也要表现出对某一户型“非他不卖”的态势才有可能打探得到
当然有了,信和家园 在马连道那边 你可以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这结果可能就是最大的风险了吧(开发商卷钱跑了)
学校附近租房很难,价格也很贵,一室一厅非常难找的。你可以去一餐后面的告示版看一下,不过放假了很难找的。 学校体育厂那有个红河小区挺大,那的房源算多的,但好象二室多,要不就是合厨(房东在,而且一般不让做饭),不过你要仔细问好了,看过不租还是要收10元手续费的,租成了要当月房租的一半做手续费,如果租的房子超过500元,你可以讲价给200差不多了,所以说找个同学或者朋友一起压力小点,对了一室一厅大约400而且一般半年打款。 学校正门对面有个中介挺大的,我忘记叫什么了,但是那个中介所在的小区房源很少,他们给的也是红河的多。 楼上说的“手递手”周二周五出版,这个更要仔细问,有的很便宜但是实际情况不一定好,还有就是要找个朋友一起去不要自己去,小心不是错啊。 没了,祝你快点找房子。
这是开发商的广告不是团购阿. 团购一般是购房人自发组织的以谋求较大的折扣等等优惠措施
呵呵 正不正规其实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中原 博邦什么的因为是直营店,所以从门店装修风格到房源信息联网等给感觉比较正规 一些门面比较小的中介由于资金原因不能达到以上标准 容易给人不正规的印象 其实现今上海包括全国的中介服务行业还没有一种系统化的管理约束模式,全靠各自运营模式来调控 市民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必须时刻警惕每一个细节,而不要因为中介的规模而放松警惕 其实所谓大公司的服务品牌精确到你个人的不过是经手你这单买卖的业务员, 一个20几岁的年轻人, 大中介里面往往是外地人居多 楼主可以去都市路名都新城2期的中原看看 也可以去上海莘城3期楼下的21世纪转转 包括莘朱路上的许多中介 因为格局的限制,那里的中介门面较小 可也有一些包括住商这样的知名的国内中介 考虑到楼主是租房 相对来说风险小了很多 要注意的就是以下几点 租赁合同的签订细节,包括省核租客的身份 职业 共住人数 等等 越具体越好 因为和你签合同的如果是西装革履的老板 住你房子的可能会是十几个发廊女,这样你爱屋的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在人数上一定要有限制,这是保障你利益的关键 不要疏忽了。 还有一个就是别忘了所取钥匙收条 有些中介在委托书上有钥匙保管协议 看搂住的意思不想来回跑 估计钥匙会给中介。 在签委托的时候一定要注明房屋内的家具家电情况,说实话不排除中介人员去你房内借住的可能 所以开通水电媒的话 要抄好数字 装修豪华的房屋更要说明带人看房是请务必脱鞋,你这样说了他不一定这样做 可是至少能告诉他你这个房东不是马大哈,以后若有纠纷你也能处于主动地位 罗里把索说了那么多,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 一时想到这些 还有疏忽的细节请大家补充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开发上可以这么做,跟他们说说好话。 我们这里的开发上还建议这样做那,能够少叫不少费用。,
如果卖方无法提供买入价格,可以按照总价的1%-3%交纳个税 我最近也买了房子,7月30号签的合同,31号交的税,中介说这样的话房东一般就不用补缴个税了。 我也在上海,对这个问题最近一直很关注,因为我们的买卖合同上写着:如果让房东补缴个税,交易无效,互不追究责任。作为买家,我可不希望这样的结果出现。 唉,烦,希望快点过户
在你办证时拿父子的证明加入你儿子的名字就行了.然后你去公证处公证放弃对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利.房子就是你儿子一个人的了.
赠与要叫契税,继承则不要,交点工本费就行了。 两种方法的要去公正处办理公正,公正费几百元就行了。 拿死亡证明和产权证等根据遗嘱或继承顺序去公正处办理公正后,去产权登记部门转移。
首先,如果缴纳契税后你没有合理理由拒绝继续交易的话,属于你违约,你所缴纳的定金是不能退还的。但是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提交过户申请与资料)的话,在1个月内还是可以将契税退还的
一般来说,面积大的房产由于总价比较高,所以税费方面也相应有所增加;至于折扣和优惠,就要看具体的项目情况,一般来说,只是在全款一次性付清的前提下,比贷款购房有所优惠,优惠幅度也仅再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左右
我有过教训 协议的拟订可以请律师来审议 但 有一点 最好去公证!具有法律效益的!
个人所得税各地是相同的,都是20%。 计税依据是收入-原购买成本-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出售居住用房后一年内重新购买房屋的,相应退还已缴税款(新购价超过出售价的全额退还,少于的按比例退还)。 出售自住5年以上的唯一居住用房,免个人所得税。
1、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算缴纳。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3、产权证印花税:金额为每本5元。 4、二手中介费用:国家规定,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3%以内计付,通常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5、二手房经营服务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分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和测绘费,二手房交易经营服务性收费为6元/平方米,买方承担50%收费。 二手房交易中 卖方应付的费用 1、营业税及附加税:按照房屋成交金额的5%计算缴纳。另:新政策明确了2005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另有规定,按照房产证日期凡满二年的二手房,户主可到房屋主管的相关财税部门申请减免该项费用。 2、土地增值税:按照房屋买卖成交金额的0.5%计算缴纳。根据规定,凡是入住满一年以上的二手房,出售房屋的产权人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请减免。 3、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4、二手中介费用:国家规定,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3%以内计付,通常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5、 二手房经营服务性收费:分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和测绘费,二手房交易经营服务性收费为6元/平方米,卖方承担50%收费。 另外,测绘费用则根据如下标准进行收费: 房屋面积 测绘费 50平方米以内(含50) 80元 50至100平方米(含100) 120元 100至200平方米(含200) 160元 200至300平方米(含300) 200元 大于30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为一个区间,每增加一个区间增加40元 (注:如上述税费有变动,以政府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赠与和继承应该是一样的,都是按房屋市场价格的3%收税,而你指的过户和买卖应该都是一样的,按正常的二手房买卖收费
经济适用房要经过一定进间才可以上市交易,各地规定的时间不一样,建议你到当地咨询一下. 农民安置房,是农村集体性质,转让对象只限于农民内部,强果你附合条件也是可以办理转让手续的。
都不是很准确。首先看最直观的公式:缴纳的个税总金额=(实际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税金-合理费用)×20%。还有一种情况是原购房发票无法查询的情况下,按该房产所在地的指导价的1%-3%收费。 还有免费的情况基本两种 第一,所购房屋是居住5年以上且是唯一住房。 第二在交易后一年内本地购买唯一住房的会返回已经收取的个税。 这是大概的政策,肯定有地区的差别,仅供参考
如果这个超过5年了就可以更名到你名下,如果不到5年的话,是不可以来办理的了,因为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是北京人户口。
如果没有涉及到一些文字方面的东西,比如遗嘱、公证等,那么我认为可以按正常的买卖去过户。只不过要交一部分税
房子是你父母买下的,就是你父母的私有财产,他们还健在,那么他们完全可以按他们自己的意愿给谁,就是不给儿子,给其他人也可以的。
1、是办理过户还是赠与,要算帐的,不过一般情况下赠与费用会低些,因为赠与可以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虽然说这两个税都是针对卖方的; 2、赠与是要交费的,主要有契税1.5%;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这几样费用都是最多几百元,不多的。 3、赠与操作程序::(1)双方签订赠与合同;(2)双方到公证处公证;(3)持有关证件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 4、要办成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是不可能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任何财产都是共有财产,除非夫妻的对方主动不要这个财产并写东西到公证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