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谢邀。只是我的答案你可能不会喜欢。看了你的问题描述,总觉得这么一点委屈就受不鸟了,是不是太玻璃心了昂?房东也不能无缘无故那样针对你们吧?有没有想过是你们一帮人搬家过去叽叽喳喳?到处弄的很凌乱?让人很不爽,而人家本来就是讨厌吵闹的人。能不能放柜子在你们房间,可不可以做饭这些问题,事先为什么不问清楚,也只能怪你们自己不事先问清楚啊。难道你们去租房就只看一眼就租了?如果真是这样,那这就是给你们的教训,以后记住了昂?话也说回来,谁刚出社会还没遇到过点委屈,谁还没被这社会给教训一顿的时候?,现在的情况,不退钱,不能搬走,房子还是要继续住下去,日子还是要过。只是在这里的日子,如果是我,就应该学聪明点,尝试着去改善这样的局面。我想起我在北京,刚搬去三元桥和别人合租的时候,次合租。屋子里共四户人。我天去,就发现隔壁有个东北女孩儿态度不好,我问她一句水电费要怎么交时,她连看都没正眼看我,冷漠说了一句,我和主卧交了会给你们票,到时候平摊。过了一会儿又走过来跟我说,你,刚来的吧?你过来,进门出门的时候都要拿钥匙锁门,不然外面都打得开,别人都能进来!语气凶,而我也就微微笑说,好的。不过,在第二天,我们的关系就改善了很多,那天,我下班回家,打开门的时候,竟然黑乎乎的。屋里传来她的声音:“有人回来了吗?停电了,我这手机还有10%的电,我正在支付宝交电费。”我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把手机的手电筒打开过去照着她。折腾好久,终于交上了电费,但是屋里依旧不来电,她又微信问她朋友是怎么回事,我这边打电话问客服,才知道原来是电表0度后会自动跳闸,可是我们电表的闸被锁起来了呀,我们俩人又一起下楼想去找物业。物业早就下班了,电话也没接,我们又上楼。在这上楼下楼的过程中,我们开始交谈,关于工作,薪资,老家是哪的,什么时候来的北京等等问题。这个时候我对她已不再是觉得冷漠。后来在我的机智下,用一个长柄勺子,从电闸盒旁边的小缝隙伸进去终于把电闸掰了上去。屋里灯亮的那一刻,我们两个都欢呼起来,她还说:“女汉子真的好了不起,刚刚真该把我俩踏着板凳垫着脚尖折腾电表的样子拍下来。”我们聊的越来越多。经过了这件事,我心里有一种感觉,我们的感情已经从陌生人升温到和谐室友这一阶段了。果然,之后我在厨房炒菜,她就一边在客厅忙碌一边和我交流起来。她:“你们四川人都这么会做饭吗?”我:“我只是候经常看我妈做,就会了。”她:“我一会儿也要做饭,明天带去公司,但我没你那么会做,就炒个土豆番茄。”我:“你可以尝尝我做的。”她:“我不吃肉。”她:“我以前的老板是重庆人,我还学了几句四川话。”我:“那你说两句给我听听。”她:“你要爪子嘛?”我:“哈哈哈哈…”她东北口音的四川话,当时就差点没让我笑倒在锅里。后来她还跟我分享她自己做的泡菜,她的婶婶是朝鲜族,教她做了这种辣白菜。我们正火朝天交流的时候,她的室友也回来了,几个女人又一起吐槽关于租房这件事,还有我们的工作,等等。其实,外表看起来再霸气的女人,只要回到屋里,卸了妆容,和同伴聊起关于星座,关于零食,关于八卦的话题,总是能透露出女人骨子里的可爱和天真。??这段故事,我有在我的公号写过,我的合租生活。后来,也就是前不久,我要离开北京了回家,就提前走了。大家都还觉得挺不舍得的,而现在,我们依旧微信有联系。时不时评论一下彼此朋友圈,聊着有的没的,关系和刚开始那可是大不一样。所以,人心都不是冷漠的。就算她很冷漠,你也可以温暖她。一味的抱怨,遇事退缩,哭泣,是永远不可能成长的。在这个社会上还有无数的难题,无数的委屈,而且,就算这房子你们不租了,换下一个房子,肯定又会有别的事情。在外租房,就应该想得到会有很多麻烦……写了这么多,其实,我觉得你也不会明白,毕竟你还是个大学生,未曾有一丁点体会这个社会的残酷现实吧……
关键要找到漏水的真正原因,如果是楼上造成的就可以要求维修。你应该对房屋进行彻底检查。
这个要看你们合约里有没有提到这个,不过被子这种私人东西用之前确实应该跟房东说一下多,虽然可以怀疑房东故意讹诈,但你们做法也确实欠妥当;再则,真的要赔钱的话被子不应该还给房东,应该视为你们购买了他的被子,这个尺度只有你们自己把握了,看要如何去协调,协调不来看能不能请物业或者房管部门出面协商,这些事情报警也不一定会处理,最极端的就是走法律仲裁或者诉讼途径了。
既然债主已经起诉,搜集证据,积极应诉答辩。或者偿还债务后,解除财产保全,让债主搬离房产。<br/>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br/>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br/>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br/>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你们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建议写入违约金,将来如果出租方违约了,那么直接按照违约金给予赔偿,就不在需要租用方收集证据证明自己造成的损害。<br/> 你没有约定如果这个房子面临拆迁的情况,出租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br/> 这两点写进去,这个合同就没有太大的问题了<br/>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br/> 如果满意,请给予评价,并采纳为答案
定金的作用是保护双方的,如果房东方违约就要赔双倍定金做为违约金的。中介方是没有权利收取定金的。很显然是中介方违规操作了。拿定金合同要求中介方赔违约金及中介费就行了。态度一定要强硬,中介会有很多说辞,不用管他。如果对方蛮横无理就直接报警行了。
如果,09年买的那套还属于你,那么10年买的这套期房要算二套住房。<br/>如果,09年买的那套不属于你了,那么10年买的这套期房不算二套住房。
我在棋盘街那边住过一段时间,房间很小,十平方左右吧,包水电,每月450。那边房租比较贵,这个价算是最低的了……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你支付的购房款已经包括该房屋此前交纳的维修基金。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最好现在约定,如果需要补足购买前的维修基金、由对方承担。供你参考。
收了钥匙,就代表房屋产权移交给你了,虽然不住,也是要交取暖费的。
新房入住之前肯定是有很多手续要看清楚,要签清除的吧,比如小区的,一些物业管理的,一些水电费之类的合同的;<br/>办理入住手续应注意:<br/>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br/>2、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br/>3、检查水、电、煤气/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正常使用;<br/>4、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通过竣工验收的证明文件及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文件;<br/>5、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押金的定义:约定的事情,如果租房人违约,押金就归租房人所有。你帮他找到租房人也许他就给你了。
如果是正规的买卖合同的话就是受保护的!否则还真有点悬!您还是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吧!买卖有风险啊!这种事一定要小心,多少人为了买套房子花掉一辈子的积蓄啊!所以一定要谨慎!祝您好运!
物业费能不交就不交!交了也白交!有事物业肯定推责任不会管!搬家自己拿个斧子进去!有福!还有空房子得放四个鞭炮!一个房角一个!
房子一房二卖是犯法的可以用你手里的证据去起诉他。
您说的从两个方面来解决吧<br/>第一,外墙防水<br/>如果是渗水了,那么外墙防水一定被破坏了,这点处理上有些困难,所以可以在室内的墙面基础层面做建筑性防水层,然后再使用如石膏,腻子等,最后再使用涂料之类的,因为基础层是去除了整体的腻子等而直接表现在了水泥面上。这样再加上室内的防水可以使用十年左右。<br/>第二,内墙防水<br/>现在使用的都是基膜的形式,市场上很常见<br/><br/>不过要说一下,如果想彻底解决还是要从外墙来处理,如果与外墙无关的话<br/>因为有些是卫生间或者厨房墙体,那么只要做好防水就行了<br/><br/>最后在做完防水后再使用好些的防水墙衬,防水涂料
这要根据业主对外承包模式来决定,目前建筑业的常规模式是:业主进行专业分包,业主和专业分包签订合同,发生事实的承、发包关系,总包和分包再签订配合协议,形成名义上总分包关系。按照这种关系再根据总分包协议的内容,分包资料由分包做、收集、整理,由总包指导、汇总、送档案馆。一般的隐检、技术资料、检验批不需要总包签字、盖章。但分部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需要总包盖章。因此,竣工资料是要分包做的,如果不符合要求需要总包指导、督促整改
自2005年国家颁布新的建筑节能标准(GB50189-2005)以来,从2006年起,建筑幕墙基本已经要求四性或五性了。<br/>楼主所说的三性应该是气密、水密和抗风压三种,四性则要求增加保温性能。<br/><br/>建议补做单项保温试验。<br/><br/>当然,如果你所在企业能摆平这件事,那更好~~ 行规啊,潜规则,莫多说,莫多说。
这些应该由做消防的人去送检啊!你自己做肯定是不行的啊! 墙面 地面材料都要送检 包括过道宽度什么都有要求 还需一些图纸 KTV属于特别好行业 对消防要求最高 还是要请专业消防公司弄才行,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指的就是工程完工以后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的一次全面验收;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竣工验收时就不必重新验收。 "
都推卸责任的话,就找传媒,实在不行,找个律师事务所给他们发个律师函,吓吓他们。前提是你要确定你的屋面没有被你私自修砌或改造过,因为那样的话,输的人就是你了。
到装修网站上去找找吧 可能有参考图<br/>我有一堆相关图纸 但是我自己看不懂 也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br/>可以百度搜 瑞祥佳艺
局部验收,功能验收,设备验收,整体视觉验收。<br/> <br/>水电验收,是随工程预埋时,做隐蔽工程验收,主要看布线合理,和电气走向,强弱电分开,管线型号材料的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施工材料审计。强弱电要做防雷保护,卫生间,厨房要做等电位连接。<br/> <br/>木工验收,木具的材质,工艺等。<br/>瓦工,在做卫生间的时候要做防水验收,砌砖贴的时候是否平整。做墙面时几道工艺,看光照时是否凹陷,不光滑等。<br/> <br/>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看布线是否跟设计时一致,分布合理,安装后的墙面和家具的美观等。<br/> <br/>让客户满意,才有更多生意。
看看住户有没有私改情况,如果没有就需要工程公司包赔损失。
装修工程临近收尾时,装修公司一般会主动开始与业主谈最终结算了。一般情况下,最终结算与早期预算有会一定的差距。多大的差距才算是合理的,要视装修的具体情况而定,业主切记要找懂行的人进行工程验收,然后才能清算工程款项。 <br/> 广州某第三方装修监理公司资深监理师袁工,根据多年工作经验,为大家讲解一下结算中容易出现的陷阱和纠纷。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br/> <br/> 加项价格易生争议 <br/> <br/> 有些装饰公司在前期与客户接触过程中,会通过较低的价格吸引消费者,而多数消费者对家装工艺不是很了解,仅单纯以公司报价来评价装修公司的价格水平,却忽视了核查整体设计和装修项目。消费者一旦选择这些公司,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各种形式的增项,最终的装修费用可能会高于同类公司。 <br/> <br/> 常见的情况还有:装饰公司对于一项工艺仅报人工价格,而不包含材料费用,事先也没说清楚,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材料费用不管是自购还是委托公司购买,消费者都是要另外付费的;或者设计师在前期报价中,故意将一些必要的项目漏项,这样总价款自然就降下来,而施工中,消费者为实现其使用目的,就必须增项,当然也要增加费用;或者还有一些装饰公司报价中的施工内容仅包含部分施工工艺,要完整地实现工艺,就要增项。如刷漆,可能仅报给消费者漆和刷漆的价格,看似低于其他公司,可其中不包括刷漆前的墙面基层处理。另外在水、电路改造施工时,有意延长水、电路管道的长度等等。当施工进行到一程阶段后,有些变更、加项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这就超出了原先合同的规定,变更、加项后如何收费,是结算时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这笔收费需要双方细心结算。 <br/> <br/> 概念混淆多算费用 <br/> <br/> 家装工程有许多专业术语,一些家装公司就利用业主大多是外行,偷换概念,在结算的时候,多算费用。如一家装公司与消费者王先生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其中一项条款是:各种橱柜、低柜、吊柜等高度不足1米的家具均按延米计算,工程量少于1米的按1米计算,超过1米按延米据实计算。消费者大都会这样理解,即不足1米时按1米计算,超过一米就按实际长度算。但情况却不是这样,家装公司的所谓“延米”计算,是不管长度是多少,尾数不足1米时均按1米算。如,王先生的住宅装修结算时,家装公司是这样与他计算的:主卧大衣柜24.7米以25米计、电视柜4.24米以5米计……仅这个“延米”算法装修款就多了1000多元。 <br/> <br/> 提前付费留活要钱 <br/> <br/> 家庭装修合同普遍都有这样的条款:付款方式为,工程开始即付20%-50%,工程过半付总价的60%—95%,剩下的在全部工程完成验收后付清。一些消费者认为双方讲定的装修款,早付晚付差不多,其实不然。业主往往对那些偷工减料的装修在工程进行到一半或多半时就可发现,如此时与他们理论,装修公司可能一撤了之,因为他们已经赚够了钱,留下一个半拉子工程让你有苦说不出,而名义上你还欠着他的钱呢,这时候更换施工队伍固然吃亏、找原来的施工队伍等于求人家上门,所以,工程款项的支付要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而定,提前付太多的钱等于把主动权交给施工队伍,导致业主十分被动。 装修监理师袁工建议按“3-3-3-1”支付,最后留10%保修款,入住三个月后支付。 <br/> <br/> 此外,结清所有工程款项前,所有项目的收尾工程一定要完全做好,对于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提出来,查找原因,该改的要改,如果是施工队伍造成的过错,该罚的就罚,不然以后再找施工队伍修缮会更加费时费力,也会延误入伙时间。
找设计吧。700的洞口是有附加筋的,既然洞口漏了,附加筋自然也没放,剪力墙这样开孔危险,找设计出方案稳妥的多
先找购房合同。看是不是在保修期限。<br/><br/>之外自己化钱找人重贴呗。就几个小钱<br/><br/>不要急。急要急出病来的。
必须要做的,装饰装修以及玻璃幕墙都属于建设工程,为了业主方使用方便及总包单位的竣工验收,你都需要做出详细的竣工资料,至于竣工资料的深度,你可视你所分包的项目复杂难易及分工合同而定。无论何种职业都应养成利他的职业习惯。
如果你买的房子是正规房地产开发的就没问题,因为按照建设部的规定,你购买的商品房应该会在交楼时有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在保证书中有标明墙面和地面的保修期,如果没有可以到当地建设部门投诉房地产开发商,按国家规定墙面和地面的保修期限是五年,你完全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无条件帮你处理好这个问题。
开发商那里你应取得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书后,查看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分户验收记录.检查房屋是否有?B漏(厨,卫.窗.外墙)
业主的监督实际上只是名义的,因为业主未必是建筑专家,还要靠制度保证,就是监理公司,业主只要监督监理公司,防止监理与施工方串通,从而令监理真正发挥质量监督的作用,从每一个工序把关,建筑材料的进货、材质的质量、施工工艺、混凝土的养护等方面都认真监督,房子的质量就会得到保证。由于我国的设计师普遍在结构方面比较保守,因此只要按照图纸一丝不苟的施工,质量都有保证。
1、竣工备案表上面有具体验收的日期,可以作为竣工的证明;2、开发商必须用挂号信的方式书面通知业主交房,挂号信和收房通知的日期必须在竣工日期之后;3、如果有合同约定的合理延期,比如气象原因(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必须有当地气象部门的证明。 一般情况不用通过诉讼,正规的开发商会直接从尾款里面扣除违约金的。只有遇到比较恶劣的开发商而且违约金数额较大才需要诉讼。
、对方是否已经将房款全额付清? 2、现在的二手房的征税比较重,费用由谁出应该在协议中特别指出; 3、其他的应该没有大问题,当初我买房子的时候也是这
关于是否通过验收,可以挂电话给福州房管处或者建设局。一般如果是获得了验收,不会一直拖着不交房,否则,自己都浪费时间,不如早些交房再去开发新的商住房。 -,'''╭⌒╮⌒╮. ╱????''.''. 爱问才知道,不问不知道! ︱田︱田田| '',,.爱问就会红,敢答才会赢! ╬╬╬╬╬╬╬╬╬╬╬╬╬╬╬╬╬╬
当然可以。因为延期交房是开发商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可以要求赔偿。但是有些开发商故意拖延,因为房价逐渐上涨,他们即使退房交违约金,也能盈利,所以他们不怕
就您所述之情况应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但该质量问题是否达到退房的条件需要看合同中有无约定及该问题是否已经严重影响该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发挥。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您的损失,但一般而言是采取退回原房屋价款及相应利息并赔偿您一定损失的处理方式来进行。
但凡交付都有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质检站不可能让他交付,也不会到你手里,顶多延期交付.没交付前的房屋质量开发商没有义务对个人解释.如果交房有一定的质量瑕疵,开发商负责承认错误,你直接找他就是了
没通过竣工验收,按规定是不容许房屋交付使用的,更别提办理房产证了。 最常见的,每售楼部都要求挂,2001年立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0条里就有规定。
开发商应该拿出综合验收备案表,上面有监理公司的章,因为现在国家规定开发商必须由监理公司来全程监督施工过程,从基础开始、主体、直到装修,以及使用的材料,而不是只有最后验收。房子的质量好坏不能光看有没有验收,要看施工单位是不是正规,使用的主材(水泥、钢材)是不是正规厂家。
你几乎没有胜诉可能。 房产已经作为抵押物,那么说明当初办理房产证时候的程序是合法的,如果贷款是违法的,那么就有骗贷嫌疑,这就不再是经济纠纷,而是金融诈骗。 所以,先起诉是没有什么胜算的。 由于你给出的可以参考的资料以及整个过程的具体资料很少,所以,建议还是找专业的律师详细咨询。
房屋要通过验收才可以交给业主使用的,不需要业主自己来验收,把合同看仔细一点。
这种情况很普遍,就是施工单位没有文明施工,工人到处大小便,正规的大型建筑公司都会对工人或者工头罚款,杜绝这种现象。 这个不是质量问题,因此不能够算不合格。另外合格不合格不是由业主说了算,是由监理公司决定。 业主只能要求整改,要求打扫卫生,把开发商臭骂一顿,因为装修时有可能又弄脏了,有的装修工人就住在业主的住宅。
1.商品房交付是实物交付,一般所说的“交钥匙”,只要买受人占有了房屋,视为以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同有多种形式,按合同法所说“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所以法官是有依据的。 3. 开发商这种行为要罚款,但怎么具体执行,要依靠当地主管部门,而且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应该视具体情况为适当给予你赔偿。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议这事不能算完,可以考虑继续上诉,而且由于该房一直没验收合格,肯办理不了产权证,看看买卖合同中关于这点的违约规定,准备上诉。
契税:成交价的1.5% 印花税:成交价的0.05% 测绘费:各区不同,一般不会超过200 工本费:5 维修基金40*面积 评估费:500(最多) 律师费:300(深发没有) 保险费:评估价*保险费率 抵押登记:100(最多)
开发商需提供"三书一表",即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登记备案表、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验收合格证书。此外还应该提供房管局对小区单位面积实测后出具的“房屋面积测量报告”,根据该报告进行合同面积补差;楼梯出现裂缝说明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和是否现浇没有关系,请相关单位来进行责任鉴定.
确实没有这样的法律,因为只有全国人大批准的才叫法律,只有部门比如建设部规定,商品房应该具备这个备案表才可以交房。
胖哥哥 :你好! 预售商品房的钱必须专款专用。开发商把钱挪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监管不力!应该向当地政府投诉开发商和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由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补救,并对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