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您产权本上有:“公寓”字样的话,就要缴纳3%的契税,如果没有体现,缴纳1.5%就可以。 2.非普通住宅才缴纳3%的契税,包括建筑面积140平米以上,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实际成交价高于同等土地级别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上。
如果是买卖过户就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赠与可以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赠与要先公证,公正的费用是原购买价的2%,契税是3%。
可以,不过对买放的风险大一点.你们办理完委托那他房卖给自己的话有点说不通,如果是委托他卖受益人是他,买房人是其他人那可以不过你要提供你的房产和相关身份证明原件,要等好长的时间啊,不过是可以避税
首先你要明确是否真的想做这样的委托,如果确定了,那么一般程序如下: 第一,这样的委托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 第二,如果想要等政策改了再过户,那么就是该公证无期限了。 第三,就是有无再转委托权,这对你没有什么意义了。 第四,夫妻双方都要去公证。 其实很简单,就是公证的东西还是没有直接过户那么省事,就怕以后还有什么麻烦。但是很少
1请问还在按揭的房屋是否需要把按揭款付完才能赠与他人? 是的,没还万前房子还抵押在银行还不完全是你的呢 2按揭款可否转到受增人的名下,由受赠人接着还银行按揭? 不可以,目前不准转按揭 3转按揭具体手续应该怎么样办理呢? 可以找中介,办理“垫资转按揭”,就是该机构出钱替原来的处于贷款中的业主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然后新的购买人重新申请购房贷款。当然,这种转按揭是收费服务 4我下面的办理流程是否正确? 在哪?
从你的介绍来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当然不需要受托方(乙方)的妻子到场了。你现在的问题是这份委托的内容是否涉及到委托收款内容。因为如果贷款的话,银行要看这一条的。至于能否过户,那是房地局的事,最好过了户给钱,因为能不能过户不是公证所能决定的。
委托公证书在公证处是有格式条款的,按照公证处的要求走; 如果是合同公证的话购买方是不能凭公证书办理过户的,而且费用很高
不要这么做:危险(如8888所说) 二手房交易费用: 1.契税:144平米以下:成交价*1.5% 144平米以上:成交价*3% 2.交易税:每平米6元 3.印花税:成交价*0.05% 4.营业锐:合同价*5%(2006-6-1日开始的,房子已买5年可避免) 5.个人所得锐:(交易价-原房产证价)*20%(如果业主名子只有一套房子,且过了5年,可不用交,写房产证原价) 另房产证贴花5元,查档费50元,登记费50元.
你母亲生前有没有写遗嘱声明这份财给你父亲一个人啊,如果写了按过户手续办。 如果没有写,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手续办,她的配偶(也就是你爸爸)、父母(外公外婆婆爷爷奶奶)、子女(也就是你、如果你有兄弟姐妹的话,都算)按照法定继承手续都要分享一定比例的财产,所以不会是给你父亲一个人的,除非其他人放弃这份权利。
光有这些哪行啊? 你要房主同意才行啊,去公证他要到场,去房产局他要签字才行啊 如果他欠款时约定了,房子作为抵押物,现在他不还钱了,房子过户他也要到场的
申报价按60w来算 印花税:300 交易手续费:面积*3~6元/平方 营业税:19980 个人所得税:48000 满5年的情况 申报价按60w来算 印花税:300 交易手续费:面积*3~6元/平方
如果是买卖双方私下交易的话,签订购房协议,然后按照协议达成的方式付款,款项结清后再去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一般还要在办理过户的窗口领取一张协议,双方再签,登记,交税,等着一个月后领产权。 至于评估的价格,只是个参考。关键是看你们自己达成的可以成交价格。人家28w不卖给你你又有啥办法呢? 交给卖方钱,为何不要收据呢?一定要要。 要是交给中介公司的话,你所需要做的就是不停的催促和督促中介公司给你办事。
要先到公证处做好公证,然后到国土房产局产权处办理转名手续,税款多少按你房子价格,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征收,其中内容很多,认真研究会有个较低,较合适的税率。
因为是未住满5年的房子,要交营业税5.5%和个人所得税20%,可以与买方协商,共同分担,或提高房价。
办按揭买房除了首付,维修基金是1%,契税是1.5%,公证费通常是按宗收费一般是300到500元,房屋保险费(按房价+按揭年数计算),由于各地收费不同,以上税费用会有上浮或下浮。
税务机关判定所出售的住房是不是家庭唯一住房是靠纳税人自愿填报的。一个家庭是指夫妻两人及未成年的小孩。税务机关一般是不会知道你和你老公是不是一家人的,但税务机关会要求你填写免税单时的资料是真实的,因为日后资料上网复查时(在公安户籍资料上会有你和你老公的资料),如果抽查到你和你的丈夫是同一个家庭,税局就有权告你偷漏税了。
你们签订的是定金合同,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另一方违约而将房子再转卖他人,他们的买卖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你打官司你能赢,但是你能得到的只是两倍定金的返还,也就是两万元,而不是房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你好! 又不是开发商买的房子。 找施工队啊!让施工队去和开发商协商!
你好! 正常情况,房产证要在交付后3个月办理。、这时候不能办理更名。要办理部分产权赠与或者买卖才能变成你一个人的名字。
按照相关规定来看 你们必须执行新规定...................
根据合同开发商已经违约,可以找开发商索赔或退房,当时合同有没有约定如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按日付多少违约金(付违约金一般是在逾期30日内,如超过30日买受人就有权退房,你仔细看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和律师谈谈.希望你能早日如愿解决好这件大事.
政策购房2年后转让免营业税,日期按房地产证上的登记日期计算 房产证上的登记日期可以改为预售合同上的日期,带齐资料到房产局办理
这个要根据楼盘所在地为主,像东方莱茵的第二期的8楼至11楼就是一个价,但是每个楼盘可能会有不同啦
肯定不能,只能过了户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才能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只要房产证姓名与公积金缴纳人的姓名一致即可,如果房产证是你爱人的名,她可以携带其本人购房契税发票、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提取手续即可。
找到你原工作单位负责劳资的部门。虽然过了几年,但人事档案应该还在(因为你没有正式办理调职手续),就算是当初的办事人员不在了,也还是能找出留存的材料。他们同住房公积金缴纳中心都是有联系的。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公积金帐号,现在的单位要接收你原来的单位才能给你转出。你要持现在单位的介绍信去原单位办转移手续。祝你成功!存折有没有无所谓,只要你续交后,每年公积金中心会给你寄对帐单,等你买房或装修支取时,再补办个存折就OK了。
如果房子降价了,开发商是不会给你退差价的,因为你们的合同已经签完了,贷款也贷下来了。但是你的贷款利息是可以享受下调后的利息的,但是每年只调一次,也就是你已经交了的和11月、12月还是按照你贷款时候的利息,等明年1月1日就可以自动调节到国家最新的利率了。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拒绝旅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并且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所以你放心好了,他们不可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叫你叔叔好好的和他们协商,适当的,如果不行,到法院要求强制性履行合同。
不给你购房合同,你就投诉。如果买房放弃购买资格的话,就应当还给你相关证件,借款合同只是一个你再银行借款证据,没什么……
政府部门设立住房补贴是按进入单位时间来算的,比如说,我是98年进入单位的,00年批下了住房补贴金,是作为给单位员工买房所用的补助,只界定于参加单位“分房”(行政单位都是这么说的)发放,专款专用,这笔钱按理说是不应该给你的,因为房子是你姐姐的,你是从她手中买的房,没有变更产权人前,她是法律认定的合法产权人,至于那笔钱只不过是她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的补贴,是不纳入你从她手中购房的这个范围的。
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由此,1.6万元可按定金罚则来处理,即给付方违约的对方可不予返还,接受方不履约的双倍返还对方。另1.4万元可视为部分首付款应予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