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解抵押首先要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抵押即可。 向银行提出解抵押申请一般要经过八个环节: ①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多少等; ②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③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④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 ⑤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⑥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 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⑧归档,完成解押。 注意:不同银行或有不同规定,详情以贷款行规定为准。
1、注销登记申请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2、解除抵押登记协议(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3、银行授权委托书(已加盖银行或抵押权人公章);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他项权利证原件; 6、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不同地区或有不同政策,详情请咨询当地不动产中心。 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在房产证上盖上抵押注销章,其余材料房屋管理机构留存。解押完成之后,房子就可以正常走买卖流程,进行交易过户了。
1、甲银行在今年对于首次购房的在按揭客户,一般执行下浮10%-15%的优惠利率。 2、乙银行推出房贷业务执行下浮30%的优惠利率,正常客户可向银行申请。 3、乙银行审核房产和借款人资信。 4、审核通过,乙银行出资结清用户在甲银行的贷款。 5、用户在乙银行办理房贷业务并享受最新优惠利率。 对于房子的出让方来说,办理转按揭主要需要提供“转按”申请书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提前还款申请书”。购买方则需要备齐普通房贷的所有资料之外,与原借款人签订一份转让合同、协议或意向书。
1)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将赠与合同拿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有城市仅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如北京)。 3)双方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公证后的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房管局对房屋重新评估,之后按规定缴费、加名。 缴费情况:直系亲属间赠与只需缴纳契税、公证费,如父母子女加名、兄弟姐妹加名。非直系亲属的赠与要交契税、个税、增值税(以前是营业税),如无血缘关系人加名。 限购情况:有城市赠与受限购政策影响,如果受赠人是被限购人群,也无法办理加名。
1)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将赠与合同拿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有城市仅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如北京)。 3)双方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公证后的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房管局对房屋重新评估,之后按规定缴费、加名。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上述法定条主要适用于婚前一方签订合同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了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取得产权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 处理方式为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法院将以“房屋产权归产权证上的登记方所有、剩余按揭款由产权证上的登记方继续偿还、产权证上的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原则进行判决。
1.未结清贷款的房产 抵押消费贷款的房产必须是没有抵押的房产。如果是有抵押的房产或者此房产正处于按揭状态当中,银行就已经拥有此房产的他项权利,如果再对此房产进行抵押,银行是不允许的。因为两家银行无法同时拥有一处房产的他项权利。如果没有还清贷款重新贷款叫做同名转加按,现在央行已经明令禁止操作。 2.部分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中有两种情况不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一种是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已购公房。因为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的条款,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所以银行就无法操作抵押消费贷款。另一种是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的央产房,因为这样的房产不能够上市进行交易,银行无法取得他项权利,即银行没有了抵押权,所以无法操作这项业务。 3.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回迁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纯经济适用房,根据目前国家的政策,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所以不能办理抵押消费。 4.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产而言,如果居住人没有取得房产证的话,对房产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现实生活中人们常称其为“房票子”),即不能对房产进行处置,所以这类房产就不能上市交易,无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5.房龄太久、户型太小的二手房 大多数银行对于抵押的房产有较为严格的规格要求,房龄太久、户型太小的二手房,往往不具备抵押贷款资质,综合来看,面积≤50平米,房龄≥20年的房产,银行会认为较难变现,较难进行抵押贷款。当然,如若该房产在较为主要的城市功能区域,也有部分房产可另当别论申请获得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对于部分卖房人而言,想要一下子凑够数十万或上百万的资金,到银行解抵押比较困难。所以,在北京二手住宅交易中,卖房人往往要向他人借钱解抵押。 “卖房人借钱的途径有三种,第一种是用买房人给的首付款解抵押;第二种是向中介机构借款用于解抵押;第三种是向第三方金融机构借钱解抵押。为了证明解抵押的资金来源,卖房人可以与借款方办理公证。”孔丹说,此类公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资金安全,防止二手房交易出现纠纷。一旦卖房人借款后不用做解抵押,或是解抵押后不还钱,借款方可以依据公证书维护自己的权利。
二手住宅解抵押流程通常分为六步走,第一步是卖房人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第二步是到贷款银行进行提前还款,还款前要在还款银行卡中事先存入足额钱款;第三步通常是在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第四步是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解押材料;第五步是到担保公司(当初没有签担保协议的不用去)办理相应手续;第六步是到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1.银行曾被福建人狠狠地坑了一次 其实,说到这里,很多人都会觉得这是地域歧视,但不得不承认,在房贷业务中,福建人确实不讨银行的“欢心”,有些银行甚至明确表示不接受福建人申请的房贷业务,这让不少有买房计划的人很“受伤”!据了解,福建人被歧视都是因为几年前,某些在上海从事钢贸生意的福建人向上海银行骗取巨额贷款,后来无力偿还,形成大量坏账,银行损失惨重。所以自此之后,一些银行严禁向福建人批贷。这可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2.从事高危职业的人 银行在进行房贷审批时,会着重考量贷款人所从事的行业,一般像教师、医生、金融等行业的人评分会比较高,而像从事高空作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等高危行业的人往往很难得到贷款。 这是因为,银行考虑到这类人群随时会有生命危险,无法保证按时还贷,为了规避风险,会选择拒绝为这类人贷款。想在高危工作后在大城市找一个安稳的家?有点难度! 3.贷款人年龄过大的人 在申请房贷时,我们会发现银行规定申请人的年龄通常在18-65周岁,其中25-40周岁是最受欢迎的群体,其次是18-25周岁和40-50周岁的人群,50-65周岁之间的人群,住房贷款申请一般不被通过。 因为贷款人年龄越大,身体出现健康问题的几率就越大,影响还贷,这样银行所承担的风险就越高。 4.经济状况不好的人 最后还有一类人不得不提,那就是经济状况不好的人。既然是从贷款,银行必然会对你的工资流水有所考量,如果一个月工资很低,还完贷款连生活都成问题,银行又怎么会给你批贷呢? 一般情况下,在申请房贷时,银行会要求提供收入证明,通常收入与房贷的关系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月收入=房贷月供X2。如果借款人还在偿还其他贷款,也需要算在里面,公式如下:月收入=(其他贷款月供+现申请房贷的月供)X2。如果购房人的收入不满足以上要求,那么基本上就妥妥的被银行拒之门外了。 5.征信不良的人 众所周知,个人征信是银行考量借款人申贷条件的重要标准之一,信用不好的借款人很容易被银行拒贷,这里说的信用不良。 主要包括信用卡逾期、贷款逾期、为他人做担保,对方贷款逾期不还等情况,这些都会给申请人形成信用污点,即使是换几家银行咨询也是无济于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 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注意: a、一般来说,房管手续只要一人(协议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去办理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合。 b、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要补偿另一方资金才能获得房屋权属的,在办理房管手续时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
第一类: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应当注意,如果该房产还处于按揭的状态,那么,这套房产的抵押他项权其实是在银行的手中,等于将产权暂时移交,借款人虽然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具备完全产权,所以并不具备对这套房产的支配抵押权,不能另行用它申请贷款;1、可以先垫资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手续,然后在银行重新申请贷款。2、用房屋余值进行二次抵押贷款根据个人情况来定。第一种首先要先还清银行贷款,办理速度较慢,但是利息低,适合长期使用。石家庄贷款,石家庄房产贷款,石家庄抵押贷款,石家庄中小企业贷款,石家庄贷款公司,石家庄银行贷款,无抵押贷款,房贷计算器。第二种不用还清银行贷款但是利息高点,办理速度快,适合短期周转。第二类:尚未达到五年期的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章程里,明确指出,只有期满5年,经济适用房(或限价房)才有上市交易资格,产权才能进行抵押。第三类:小产权房名为小产权(村证、县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回迁协议),实为无产权,这就是该类房产存在的尴尬,属集体土地证或没有产权证明,仅有一纸销售方的出售合同,并未受到房管单位的认同。而这类房屋,如若遇到政策性用地规划等情况,就面临灰飞烟灭的风险,故金融机构不予对该类房产抵押放贷;第四类:部分已购公房(房改房)虽然已购公房多已转为个人独立产权,但仍有少数较为特殊。例如,部分不能提供购房合同、协议的房产;由于此类房产权属尚属于较为模糊的状态,故出于信贷风险及变现能力考虑,所以无法抵押房产申请贷款。第五类:房龄太久、户型太小的二手房大多数银行对于抵押的房产有较为严格的规格要求,综合来看,面积≤50平米,房龄≥20年的房产,银行会认为较难变现,较难进行抵押贷款。当然,如若该房产在较为主要的城市功能区域,也有部分房产可另当别论申请获得贷款。
今年年初房价的疯狂涨势,也陆陆续续影响了好多夫妻假离婚案件,说来也是,最终原因竟然是为了可以多购房资格,尤其是对房产的分割有争议,在房价飞速增长的大城市里,房产问题对于普通百姓来说是一个大的问题,那么有贷款的房产可以办离婚房产析产吗?需要多长时间呢?有贷款的房产可以办离婚房产析产吗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2、离婚前的房屋产财产是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 3、房贷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归属权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要竞价,谁的竞价搞,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归谁。 4、一般来说,房管手续只要一人(协议取得房屋产权的那一方)去办理即可,无需另一方配合。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方要补偿另一方资金才能获得房屋权属的,在办理房管手续时需提供资金转账证明。离婚后房产证办理析产需要多长时间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办理析产需要的时间在每个流程中都不同,一般需要的时间如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800元)(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可免该步骤,即无需办理公证,单日即可办理完成。);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一般即日可出);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约10个工作日);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约7个工作日)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交证照印花税5元),完税后即日可取。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的分割是有法律依据的,也可双方协商完成,由于整个流程比较多而复杂,需要花费的时间也就比较多,如果能双方协商完成自然是比较好的了。
直接更名需要卖方将银行的贷款还清后,拿着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后去房管局拿出正在抵押合同; 然后由开发商带着合同和注销备案登记表去房地局办理该房屋的注销手续; 最后,注销完成后由买方和开发商签署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到房管局重新备案。
办理流程: 1)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将赠与合同拿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有城市仅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如北京)。 3)双方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公证后的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房管局对房屋重新评估,之后按规定缴费、加名。 缴费情况:直系亲属间赠与只需缴纳契税、公证费,如父母子女加名、兄弟姐妹加名。非直系亲属的赠与要交契税、个税、增值税(以前是营业税),如无血缘关系人加名。 限购情况:有城市赠与受限购政策影响,如果受赠人是被限购人群,也无法办理加名。
2014 年3月,何女士以感情破裂为由诉*法院,要求:1、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2、对*先生名下的房屋进行分割。最终,法院考虑到*先生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银行按揭贷款而使涉诉房屋的现价值与购买价相比有了一定幅度的增加,何女士对对涉诉房屋市场价格的提高亦有一定贡献。从公平角度出发,*先生应给予何女士一定补偿,具体数额由法院酌情确定。 渝经律师事务所张荣军律师: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上述法定条主要适用于婚前一方签订合同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了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取得产权证,离婚时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
继承制度,是指依法将死者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核心是财产权发生转移。而死者留的财产,也只有合法的财产才可继承,称之为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从各种继承案件来看,房产在继承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中房产类型多样,也造成了继承案件中房产处理的复杂性。为此,中原市场数据研究分析中心市场研究员张玉就生活中常见的房产类型可能涉及的继承问题进行了总结归纳。 主要针对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此类房产又可分为单独所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 单独所有 即指公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在此情况下,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共同共有 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天津(楼盘)(楼盘)中原张玉称,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按份共有 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比如,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弟去世,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有一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死亡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权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产证取得后,再继承。除此之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垫款当然是在贷款前呀,贷款都下来了还用别人垫款呀。其实就是中介借给你钱,你把全款给了房主。贷款下来了给中介就可以。但是银行不允许,所以贷款的程序还是按照正常的买卖来做
严格来说房产尚无产权证(房照)的,是不能买卖的,尤其对于购买方来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至于过户时间,需要等产权人产权证书下发之后才能办理过户,这个等待时间要看开发商的手续是否齐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办事效率以及小区全体业主提交资料的配合程度,有些是交付房产之后1年左右,有些甚至更长
1、你指的是全款购置该房产之后再拿该房产去抵押贷款吗? 2、你指的是首付款50%剩余部分贷款吗? 如果属于前者,那么算是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最多能贷出房款的50%分5年偿还清楚; 如果属于后者,那么就是购房贷款,可以贷出房产评估价值的70%分最长20年还清。 大多数的银行对于第2种业务都可以受理,另外房地产中介和担保公司也办理该业务
由于集资建房属于福利性质的房屋,一般在购买时单位会有一些限制条款,跟房管局无关.象你们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在单位办理更名手续,交纳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单位自己征收的,相当于劳务费的性质,可以到单位房管处咨询;如单位不愿办理更名手续,那么只有等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再过户,这种费用是收取房价的7%(1.5%的过户费和5.5%的交易税费).
如果真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交易了.按规定,这样的话中介费一定要退还,因为中介公司没有完成自己的职责,没能安全过户,促成交易,但在正规的公司里面购买二手房,都会叫卖方夫妻写一份同住人同意出售证明,这样就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了!!!!! 真的是一分钱一分货,正规的公司的虽然费用高,但是效率高,而且安全性有保证!!!
是有这么一个文件,不过就不知道当地的税务机关给不给你执行,因为文件里面规定是先卖旧房再买新房,现在你是先买新房再卖旧房。 对税务机关来说,程序是很重要的东西,程序不对就不行,比如说减免税,一定要先报告税务备案,然后才能减免,不能先自己减免才报税务机关备案。 原文件是这么规定的: 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在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 1、个人出售住房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务机关在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纳税人正式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保证金收据”,并纳入专户存储。 2、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下同)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3、个人出售住房后一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的。 4、个人在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纳税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纳税保证金退还手续。 5、跨行政区销售、购买住房又符合退还纳税保证金条件的个人,应向纳税保证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纳税保证金。
你们这个事情做的不地道,既然通过中介,那么你们就应该尊重中介的劳动。中介其实是非常辛苦的。 但从你的描述中,中介自己做的是不到位的,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来保证他们的权利。 同时,从你的描述中看出,这个中介肯定也是个小中介,不够规范,并用威胁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而且这种小中介也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我个人的建议是和中介好好沟通一下,表示一下说“我也理解你们工作的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的工作流程与制度,自己找了朋友解决”,在表示理解之后,再协商一下中介费,让他们打个折,只收很少一部分就可以了(你心里的承受价位),相信中介会接受的,少收总比不受好,再让房东也稍微付一点。 毕竟人家中介也是付出了劳动,应该予以尊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楼上几位说的也有道理,在法律上你们是完全不用怕中介的。但是,你们毕竟理亏,而且就怕中介什么都不顾真来骚扰你,而你肯定不会有直接的证据,那样闹得都不开心,何苦呢? 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何况,这笔钱是你应该付的。 看了楼主的问题补充,有一个问题,中介废收3个百分点是谁规定的,一般是中介共收2个百分点(买方卖方各收1%,个别城市共收3%),所以按照楼主说的,你只要交1.5%就可以了,同时,楼下说的有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尤其是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协商,少付点,建议付几千)
双方要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到房产部门登记,中间要有房产的评估等手续,从登记到过完户大约三周的时间(15个工作日),最后到房产大厦交费用,拿新房产证。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 查验产权记录。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购买房屋时需要掌握的小技巧: 不看白天看晚上入夜看房能考察小区物业管理是否重视安全、有无定时巡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周全,有无摊贩等产生的噪音干扰等。这些情况在白天我们是无法看到的,只有在晚上才能得到最确切的信息。 不看晴天看雨天下过大雨后,无论业主先前对房屋进行过怎样的“装饰”,都逃不过雨水的“侵袭”,这时候房屋墙壁、墙角、天花板是否有裂痕,是否漏水、渗水就能一览无遗。尤其要格外留意阳台、卫生间附近的地板,看看有没有潮湿发霉的现象。 不看建材看格局购买房屋最好是看空房子。因为空房子没有家具、家电等物遮挡,可以清晰地看到整个房子的格局。理想的格局是打开大门从阳台进入客厅,然后是餐厅、厨房、卧室。如果客厅的门直接面对卧室,则私密性比较差。好格局的房子应该有效地把各种功能区分开来。如宴客功能、休息功能等。 不看墙面看墙角查看墙面是否平坦或潮湿、龟裂,可以帮助购房者了解是否有渗水的情况。而墙角相对于墙面来说更为重要。墙角是承接上下左右结构力量的,如发生地震,墙角的承重力是关键,而墙角严重裂缝时,漏水的问题也会随时出现。 不看装潢看做工好的装潢都会让人眼睛一亮,但高明的装潢却可以把龟裂的墙角、发霉、漏水等毛病一一遮掩。因此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必须要注意房屋的做工,尤其是墙角、窗沿、天花板的收边工序是否细致,而这些地方往往容易被忽视。如果发生问题,对这些细小处进行修缮是件很麻烦的事,挑出这些小毛病,可以增加和业主讨价还价的筹码。一般来讲,装潢新但做工很粗糙的房子,很有可能是投资客买来的盘源,其目的是低价高卖赚取差价,对这类房源要多加注意。 不看窗帘看窗外应注意房子的通风状况是否良好,房屋是否有潮湿、霉味,采光是否良好。检查一下房屋的窗户有无对着别家的排气孔。 不开冷水开热水如果要想知道水管是否漏过水,可以看水管周围有没有水垢、水有无泛黄。检验浴缸时要先打开水龙头,看流水是否通畅,等到蓄满水后再放水,看看排水系统是否正常。没有热水的房子一般有两种情况:房子已经很久都没人住了,二是房子可能卖了很久都没卖出去。 不看电梯看楼梯新建商品房大都是电梯房,电梯的功能固然重要,楼梯也不容忽视。看一下是否有住家的堆积物、消防通路是否通畅。 不看地上看天上看完客厅的地板、浴厕的瓷砖、厨房外,购房者还要看看灯饰的路线,看一下天花板是否有水渍,或是漆色不均匀的现象。如果有,表示可能存在漏水。如果可能,带上螺丝刀,卸下灯具,打上手电筒,看一下吊顶里屋子四角是否有油漆脱落、漏水等。 不问屋主问警卫可以和小区管理员或警卫聊天。因为他们是最了解该小区基本状况的,有时他们比业主更能客观、准确地告知买家房屋的相关情况。从他们口中获得所需的信息,有时还能成为买房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同意都市居士的说法.你可以按照合同走的.就是要求房主现在过户.否则你可以起诉的....其实像房主说的那种也不是不能做.但会有风险的.要不你可以做个欠款公证.然后标明在一年后如果说房主不给过户的话,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也是可以的.
你好!第一,你本来就是违规操作,没房产是不可以出售的! 第二,你在和耿某签定的出售协议里的过户时间是何时?现在你的过户时间一拖再拖,耿某在没有和你办理过户的前提下是不能把房款都付给你的,到时对他没有保证了,他钱都付给你了,但房产证还是你的名字,房产还是你所有的,虽然大家有协议,但协议只能证明他付过钱给你,不说明房产所有权是他的,只有房产证才是房产所有的唯一证明! 所以,你只有和他去办理过户,才可以要求他把剩下的房款支付给你!你现在没理由要他把房款都支付给你,他还可以说你违约再先,过户时间一改再改!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要依是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依据。按照你说的情况,你们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且对方也知道这些情况,你的房屋可以退回,且不用承担什么损失,你只需把房款退给人家就行了。
是中大恒基的失误,没有辩识假发票导致你的损失,先找他们交涉,如无结果则告他们上法院。
本人想在深圳华侨城片区买房子(80-90平方米左右)均价在6-8仟元方可,有出手的请和我联系.刘先生.(我每天会来查看网络的)暂不写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