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大激光研究生竹桥村这边房子属于经济型的,适合学生和刚出来打工赚钱的人。这里是农家人起的房子,很多是新建不久的,房价在150-220元一个月的单间配套,我同学住那边新房只要170元一个月,要是远一点的150元也可以。从竹桥村步行到金鸡路口站才7分钟,这里有16、24、10路到市中心。这里有很多新建农家房是安全的,半夜会锁上大门,旧房子就不那么安全。这里有个金鸡岭菜市。 <br/>师大南门附近的村子的房子也可以,不过那里只有30路公车到市区,另外要是住在莫家村那边,可以走9分钟到五里店那边坐14车。师大第五人民医院这边有个菜市场。
温江其实很好租房,价格都不太贵。温江城区的房价可能要贵点,但是如果你是来温江上班的话,建议你没必要租在城区,因为整个温江都不大,交通还是挺方便的。你可以在温江大学附近租房。因为房子比较好租,租金也不贵。现在的房子基本上都是简装了的,电视,床,沙发,衣柜,热水,光纤,该有的都有,没有的,合理的话,可以叫房主配。套一的话基本在500左右,套二要便宜些,我就租成450,当然还有更便宜的,跟地理位置还是有关系的。反正看你们的要求。毕竟温江是发展起来的,很多农民都有安置房,他们都是拿来租的,很少自己用,房子还是很好租。
你去“E滁州”网站 ,那里看看 有很多出租的这里没消息的 - -
水力学校附近就有都市村庄,学校对面是黄家庵村,旁往北电视台那也有个都市村庄没在远点就是沙门,柳林了,里面都有你说的那种乡村旅店的,朋友租房子在柳林是一个200左右,你要是猪旅社,问下正月包,估计500差不多了吧.单天住也就30左右了.
我是苏大本部的 有几个朋友是东校区的 我觉的你可以去苏大东校区宿舍那边的公告栏写个条子 说收购宿舍床位一个 把具体事情写清楚 我相信会有很多人联系你的 谁不想赚点外快.. 我遇到好几个把学校床位卖了的 这种事情很正常 我相信你一定会找到的
如果你只是租三周的时间,肯能会有很多房东不愿意,因为时间有点短,他们不想来回折腾。 <br/> <br/>如果你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又想住单间的话,可以在磨子村四川学校附近的酒店式公寓住,大概一天的价格为80到130不等. <br/> <br/>如果你想节约点的话,可以住学生宿舍。我知道有两个很便宜的地方,都在春熙路市中心,这样你也很方便找工作,主要是出行方便。 <br/> <br/>一个是春熙路修地铁那后面有个宏运饭店,他那里有学生宿舍,6到8个人住一间上下床,和大学寝室有点像。270元一个月,如果你住不了一个月的话,就按天给你算,9元钱一天,可以免费洗澡,洗衣服,有宽带,有电视,大部分都是临时住下找工作的人。很安全。我朋友在那里住过,主要就是过度下。 <br/> <br/>还有一家就是红星路口。德仁堂旁边,马德里楼上,也是这样的学生宿舍,价格和我上面说的差不多。 <br/> <br/>成都住还是很方便的,其实你可以先住下来,找到工作了,看工作在具体哪个区域,然后再在那个区域找房子就可以了。 <br/> <br/>最后祝你在成都顺利的找到理想的工作,成都欢迎你,O(∩_∩)O~。
是这样的 西大南门附近的房子都是很贵的 没有你要的这个价位<br/> 然后如果去西大东门 有一个友爱村<br/> 那里有很多很多西大的学生租房子 你在校门口看那些人往哪走就知道了<br/> 一般来说是250快单间 <br/> 床 桌子 百分之八十是不会配给你的<br/> 因为那里毕竟很多人租房子 不愁没人租 <br/> 你可以去看看``
附近去红旗路上的看看吧 往南都不说了 贵!黄河路往西还是可以的 比如东三街 同乐小区 卫生路附近的也很多 不明白M我
在森林公园正对面有个小区,我上学的时候室友在那住,是合租,房间里面有单独的卫生间,环境很不错,2008年的时候是350一个月的,你要是想去看看,我把房东的电话给你。
从学校正门过马路,直走,一路上会看到n个举牌子的人,如果是你和异性一起走,不用你问,自己就会凑上来。如果你是独自一个人的话就要自己跑过去问了。到学校很近而且路上会经过仙林大市场,你可以好好的犒劳自己吃好吃的。<br/><br/>这些都是家里自己的房子出租的,亲戚来的时候我住过两次,环境还是不错的,也挺干净的,但是据说也有不好的。会有那种在房子里自己隔出来的小房间。<br/><br/>价格一楼的差不多,现在冬天应该还会分开不开空调。还有你晚上越晚去的话价格越能商量。但是考研的话我觉得可能会是旺季,房子可能会紧张一点。你要是有需要的话给我发消息,我到学校找找小广告,给你电话你可以提前联系
要是考虑你老婆吗,最好在西环哪里,哪有32路公交车到中央公园。<br/>实在不行就你找找中介好了。
签署门面房屋出租合同书时应该注意: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资格与条件后,签署租赁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br/> 个人审核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企业、其他组织审核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若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前述证明还应经公正或认证。<br/> 二、 委托出租<br/>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br/> 三、 代理出租<br/> 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一般网上有很多这类的租房合同呢,你可以下载一份,然后修改一下就可以了,只要合同包含房屋状况,租金多少,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还有一些责任承担等,你去国外的话来回也不太方便,在租赁期间一些家居损坏等应该就是租房者承担了,还有租金应该是打到个人账户等,这些都需要在合同中有体现的。
这个挺简单的吧,一般比较吸引人的个人房屋出租广告内容都包括房子的地理位置、房子的面积、和房子的价钱了,既然你就贴到了自家的大门上位置也就不用考虑了,写上房子面积,和房租多少就可以了,如果是想快速租出去的话,建议可以调低租金,反正是自家的房子还没用中介费应该是很容易租出去的。
如果你是交给了房产中介,一般是退不回来了,但给房东的话看房东是否通情达理了,这个事情不能拖,速速和房东说明情况,因为你交了顶金,房东会把房子给你留着,而放弃了租给别人的机会,人好的话应该能要回来,要不回来只能有一个办法解决,在入住期限内帮房东找到租房子的租客,入住期限内找不到,承担房子的日租,直到找到租客为止。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如果能够通过建设局或建筑档案管理部门找到该楼房的施工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br/>其次看是否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br/>如果公共维修基金不能启用的话<br/>根据谁受益谁承担费用的公平原则,需要由需维修的部分的所在单元的楼层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这就是所谓的大产权和小产权,不做实体分割,减小公摊和使用面积,现在很多综合体商业都是这么划分的(我爱铺网)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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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退房情形以及退房注意事项: 1、开发商延期交房即合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但是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备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房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所以购买期房的购房者一定要对开发商信誉有所考量 2、开发商未经过购房人同意私自变更设计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3、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若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的,按合同处理。 4、开发商开发手续或者资质不全导致合同无效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5、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也可退房依照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已经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6、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若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 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要求退房。
一、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