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要建好好几年才会有房产证的,我家的房子是回迁的,都住了两年了也没房产证,就是商品房也是建好交房才会有房产证的
对你好就不算嫁错呀,有些人嫁给有钱人家过得不一定比你幸福
我们结婚八年了 一直和公婆住一起 矛盾也有过 但是好处也挺多的
买了二手房,可以买些比较便宜的84消毒液就很好的,在加点水,可以全面的进行消毒,开窗通风,这样就能起到消毒的作用,还不贵,
我在县里租房子,跟公婆一起住,因为公婆在城里工作,但是我真的在县里住够了,还不如在农村老家,老家空气新鲜,看那都是绿油油的一遍,心情自然就好了
家里的钱全给你,东西全归你,债务孩子全归他,在确保不吃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
不能教育孩子,结了婚就不要公婆,分开住要看条件
亲可以出来租房子住呀,住一起是很别扭的,生活习惯都不一样,我曾经也体验过,现在我们因为老公上班离家远,我们出来租房子住的,虽然要花房租,但很开心。但亲最好考虑孩子大一点出来,自己带孩子没经验,老人家多少知道多一些
单住挺好的,我现在也是在外上班,过年都不回去了。合不来。。。
现在孩子小,干嘛不一起住啊,自己带多累啊。要我说,这几年还一起住,等孩子大点,你们也存够钱了,就搬出去
我觉得他们这样想得也是挺好的,倒不是要公婆给大儿子盖房子,以后我跟老公没准在外面买房子。也可能一直往上盖,我心心念念就是想自己的家好看点而已
房子他们自己想办法,钱你别犯傻给了不然以后是真的麽有保障了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的要点是,甲的赠与房产行为是否能够撤销。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 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 误解的;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本案甲主张被告欺诈,但因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因此法院不予 采信。因甲乙是夫妻关系,诉争房屋虽是以甲名义婚前购买,但有部分银行按 揭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因此诉争房屋变更登记为甲乙各占50%份 额的结果,并不显失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 定撤销权两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基于自 己的意思表示而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是相对的,不是绝 对的。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有以下限制条件: (1) 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即标的物交付或登记之前行使。 如标的物已交付或登记,则不得撤销;如标的物部分交付或登记的,则已交付 或登记部分不得撤销; (2) 须是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才可撤销,已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 撤销; (3) 须是不为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为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根据(1)的规定,本案中甲在办理了产权登记后,是不能够行使任意撤 销权的。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基于法律规定的事由,撤销赠与合同 的权利。只要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是何种性 质,也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 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1)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本案中甲请求撤销赠与合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法定 撤销权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 更或者撤销: (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 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
乙认为甲低价转让房屋对其债权造成了损害,于是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甲 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在尚未偿还乙债务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 丙,涉案房屋在甲转让时的评估价为50万元,该价格应视为交易时交易地的 市场交易价。而甲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交易价格为25万元,只有市场交易 价的50%,应属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甲在明知对乙的债务尚未清偿的情况下, 仍将其名下的房屋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丙,该行为导致乙的债权无法实现, 对债权人乙造成损害。丙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受让讼争房屋,对乙的债权造成 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判决撤销甲将涉案房屋转让给 丙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 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 行为。”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如果是有偿行为,且是以相当的对价转让的,债务 人的积极财产将不因转让行为而减少。在此情况下,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诈害 行为,即并未损及债权人的债权,无撤销权适用的余地。但如果债务人是以明 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因转让财产与其对价明显不 具有相当性,导致债务人积极财产明显减少,陷于无资力即支付不能,且对该 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及其导致支付不能的事实债务人及受益人在主观上均认知, 该转让行为就构成诈害行为,债权人可得行使撤销权。如何理解“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的 解释,“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务,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 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本案中,涉案 房屋在甲转让时的评估价为50万元,该价格应视为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 价。而甲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丙的交易价格为25万元,只有市场交易价的 50%,应属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 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由债务人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 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 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 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 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 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申购人要在网站上进行购买预登记。预登记截止日,开发建设单位将所有预登记者分优先购房者、其他购房者两类,以公开摇珠的方式分别在两类预登记者中确定购买资格
一般来说,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虑。 决心买房之后,要看看自己有多少存款,自己想要买什么户型的房子?这两者结合起来,然后根据自身的实力与需求,去寻找梦想中的房子。 找房需要查看大量的房源信息,建议可以上专业网站查看,联系相关业主与中介,到现场看房。 如果看中了喜欢的房子,就要考虑买下来?R淮涡愿犊钍潜冉虾玫模蝗绻盗Σ还恍枰睿詈檬谴虻缁案胍畹囊校邢晗傅淖裳灰部梢哉曳课葜薪椋?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你需要事先咨询相关流程,有所了解; 买房有风险,千万不可大意。
如果小区各方面都好还是选远的,但前提是要有车。否则住在采光通风都不好的地方岂不憋屈?
在购房时一定要签订相关的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中环线以内要达到35%,中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要达到40%以上。凡绿化达不到《条例》规定要求的,住宅不能开工建设,并且一律依法收取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另外,今年本市将结合旧楼区改造,实施一批旧小区绿地改造,确保旧小区绿地率达到25%。
这个还真不清楚,明天给你问问同事 我们这里开发的,电的增容及施工费是120元/㎡
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地率也是如此。绿地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地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好学校所在的区就是学区,买那个区的房子就是学区房,一般学区房比不在学区的房子贵(普通学校所在的区不能叫学区房),因为现在小孩入学都是就近入学,你在哪个区就上哪个区的小学,而且一般说的学区都是指升学率很高很好的学校,只有进好的小学才能升好的中学
重点推荐的一家是格林生活坊: 我认为长白岛上的格林生活坊品质和价格都不错,相信会成为你舒适温暖的家。
购房者可以直接通过容积率来判断出一处房产项目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通常情况下,容积率的大小会被限定在0.5至5之间,这一数值是用建筑面积除以占地面积得来的。以一处1万平方米的地块为例,如果未来该土地上建设1万平方米的房子,那么它的容积率就是1.0;如果建设2万平方米的房子,其容积率就为2.0;如果只建设5000平方米的房产,容积率就是0.5。显而易见,在相同面积的土地上,建成的房产面积越大,容积率就越高,反之就越小。
这个地段的房子一直是我的最爱,同济医院,同济大学,重点中学11中,体育馆,武广,武汉商场,小学,全在这一片。上面那帖子里的相同楼盘的房子,卖价最高是10000一平方,买价也就2500-2700。如果说叫价格回归,我觉得能回到7000一平方就不错了。但相比买价,不知道涨了多少,成本更可以看出来是多少。如果下降,是不是应该回归到3000以内呢?可能吗?
没听说供暖费是默认的由房主交啊!这个由双方协商的时候说明的。房子钥匙给人家了么?没给的话找租房子的商量下,每个月再加点儿就是了。中介都很讨厌的,一旦他们占了上风,他们就牛了,没关系,即使您不租了,她们为这点儿事情去打官司,他们也是没有足够的法律事实来赢的!订金收付书中有约定违约事项吗?如果没有书面约定违约赔偿事项,他们是没有理由咬定要您两倍定金的。
昨天经过桂花城那里 桂花城房子挺漂亮的 也有底商 估计满足日常生活不成问题 但要物资很丰富估计就难了 过了桂花城 旁边就是乡里了。。。体育新城版块还是炒作得好
一个地块的容积率是根据城市规划来综合确定的,比如道路的疏散能力、学校、医院等承受能力以及日照间距、绿化等等很多因素。
教育配套上海奥林匹克花园附近学校 九亭小学 九亭幼儿园分部 社区幼儿园 九亭小学 松江九亭中学 上海大学附属外国语中学 上海奥林匹克花园生活配套概 述 目前主要依靠位于小区南大门旁的小区商业街,以及九亭南部已有生活配套。周边大卖场如七宝乐购在沪松公路涞亭路上设有班车,步行5分钟可达班车站点。 上海奥林匹克花园附近商业设施 商业中心:七宝乐购 奥园商业街 华联超市 联华超市 银行:中国银行 餐饮设施:芙蓉园湘菜馆 东北人家老洪饺子 善美烧烤韩式料理 本帮菜艾达酒楼 休闲健身附近休闲设施 医疗配套概 述 主要依靠小区商业街旁有松建门诊(私人),还有九亭南部已有医疗机构,涞亭南路的莱亭门诊、九亭大街的朝华门诊和九亭卫生院,但步行里程较远,距离在1.2~3公里左右,不过坐出租车起步费可到。还有位于九新南路正在建设的上海第二人民医院九亭分院,距离该小区在2.5公里左右。 附近医疗设施 上海第二人民医院九亭分院(在建) 松建门诊(私人) 莱亭门诊部 雷允上药品连锁房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2000多了,尤其是靠近邛海的,民族风情圆的,都比较贵了
一般房价在900~1400左右。好一点比如靠外滩大概1300~1700,二手要看位置而定,我家就在阜宁.
我觉得青岛是个很适合人们居住的城市,当然除了房价太高之外。 海景加上怡人的气候与环境,房价自然高一些。另外前几年全国炒房热尤其是温洲等地的炒房团又火上加了一把油,现在青岛又是2008年奥运会分塞区,房价自然水涨船高。
呼和浩特的租金水平未必能上涨,因为毕竟是内陆的城市; 但是由于呼和浩特的房价是由低位上涨开始的,其中会有炒做因素,所以一般来说应该还会持续上涨一段时间。
首先说一下本人以前接触过房产行业,是青岛本地人,也在黄岛带了一段时间,我说说自己的看法,不当之处见谅。 首先说到房价的现状,黄岛的房价也是最近这5年左右时间长起来的,和青岛基本同步,幅度相对5年前差不多长了一倍。如果单纯看青岛的发展的大青岛趋势,青岛黄岛交通的连通,感觉黄岛以后是有发展前途的。 但是现有的房价是否合理就不能简单的看了。因为青岛市区的房屋价格,尤其是老房的价格很多时候是因为土地资源稀缺的因素才居高不下。而黄岛却不缺地,如果你来过黄岛,应该会发现黄岛和青岛很大的不同就是房屋空置率高多了。出租出售的广告很多窗子上都有,很多高层写字间空着。所以现在黄岛房价低也未必是合理价格。 综上所述,你现在要考虑的首先是自己的发展问题。就是在什么地方工作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至于房子当然是你在什么地方发展就在什么地方买了。你不会因为黄岛的房子便宜就在黄岛发展吧?那么莱西的房子更便宜。呵呵,见笑!~
在中诸葛路那里有这样的房子,还有机场路也有便宜的房子,至于汽车,你去站牌上看一下,或者在网上查一下公车的线路。 这个里就有查杭州的各线路的公车经过的站的。
1.土地成本在房价构成中占有很大比重,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不断上涨且在相当长时间内将继续上涨,因此房价在今后一段时间?壬险鞘侵髁?房价回落是暂时的局部的. 2.采取了加息的措施,但不一定说进入了一个加息周期,不过现在经济有点过热,是否进入了一个加息周期,还有待观察.
有什么办法?地方为了保护房地产市场,保持GDP的增长,征收的土地需要纳入这个盘子才行。现在有专家称拆迁不能以补偿的形式,而要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包括开发,修路,建水电站等,都应该采取以土地入股的方式。
上面的哥们说的对!!去看看吧 我就是在那上找到的解决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