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一. 读了任老板的狡辩话,我的反应是四个字"蚩之以鼻! 二. 总是有一种似乎道理十足的理由: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它能带动一系列其它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等等.好像房地产业做得越大越好.这样,似乎开发商赚的钱越多,对国家贡献就越大. 还有人吓唬老百姓,说房地产业大滑坡,将有很多人失业,国家经济受影响,GDP下降,真是恨不得让开发商的钱袋一夜间再鼓起十倍. 三. 利用人们需要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和有些人急需房屋的要求,趁机大捞一把,反正赚钱是不怕多的.这就是所谓开发商追求的"利益"最大化.需要说明的是,开发商的暴利是善良的人们难以想象的.那决不是10%,20%的问题,有的竟可高达100%.(当然这是极少数). 四.开发商究竟有多大本事?老实说,真有本事的不多,差不多都是靠搞关系,玩把戏发达起来的.没有官员与开发商结合,嘿嘿,开发商恐怕是发不了财的.这些人哪天晚上不陪相关人士吃喝?吃喝完后也也许还要有点别的节目.他们是腐蚀干部的专家!你说无耻还是不无耻! 五.住宅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如果房价始终上涨,我完全同意这不仅是一个商品价格问题,而且是政治问题,有可能成为一种社会不安定因素.周其仁教授的论述,是非常贴切的,值得人们深思.因此,我们迫切希望房价下降,不只是为老百姓能买得起房着想,还是为了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着想. 六.据说有些所谓专家,一面说房价还会上涨,劝人买房趁早,另一面在搞倒房生意.令人心寒呀! 七,总之,在我看来,房地产集团公司是不折不扣的无耻! 八. 普通老百姓也会去炒房,这真是天下奇闻! 谁都知道,在上海和北京这样房价极高的地方,没有几百万块闲钱,谈何炒房?要是普通老百姓也能加入到炒房行列中,老百姓都那么富,也就根本不存在房价问题了.老百姓对房价谈论得最多的,是对房价飞涨的不满,岂是如何去炒房? 那些炒房者,大多都是些特殊人物,腰缠万贯,兴风作浪,为一已利益而干出伤天害民的事来.需要特别指出,我在上面引用媒体评述中的话,在炒房者中,竟有所谓专家!真是空前的无耻! 我认识几个开发商,他们发财速度之快,另人发指.要是不无耻,那是根本不可能在那么短时间内积聚这么多财富的. 说开发商集团可怕,那我完全同意.这个集团如果继续发展下去,其后果是很糟糕的. 老百姓要对房价上涨负点责任,这可是有点理.有些人买房不是为了实用,而是存在着一种攀比心理,看到别人有了所谓"大平米"房,自己也要赶上去,不惜将多年积攒的辛苦钱用来买房,为开发商已经鼓鼓的钱包再添上一笔.现在号召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必要大力宣传在住房问题上的理性消费观念.这是政府部门,媒体和专家学者都应负起的责任.
这些情况不是这两年才有,已经很多年了,这两年房价大涨是土地的供应量大大减少,土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使手中有土地的开发商也囤积居奇,抬高房屋价格,主要原因就是这样。
湖南省的收费标准是:契税2%,维修基金3%,印花税0.05%。
按自己的需要买房,千万不要攀比,不要把自己多年积攒的辛苦钱所到开发商的口袋里去.
应该可以。房屋的升值部分不应该因为合同的无效而全部归开发商,否则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一种恶意融资。开发商在早期通过签定合同获得了开发资金,然后在房屋升值后主张合同无效,就仅仅返还购房款和少数的利息,这样一来,开发商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承担任何的风险,而全部的利益都归于它。房屋贬值的时候,继续履行合同,因为只要在诉讼开始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使合同有效;而在房屋升值的时候就主张合同无效,这种做法违背了诚信原则,也造成社会交易的不稳定。故,为了打击现在房产交易的不诚信现象,应该惩罚性的要开发商赔偿。不过法院是否支持这一看法就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了。呵呵:)
1、转按揭 2、联系好下家,利用付款周期时间差换清贷款,过户
中山的房价肯定要比珠海低,中山均价3000多点,珠海至少贵一千(以上所说的是市区),如果你们在珠海工作而打算在中山买房,只能推荐坦洲和三乡两镇,镇区房价比城区低,如果在三乡的话不妨考虑雅居乐的楼盘,总体素质要高些
深圳房价涨疯了!”数据显示,深圳住宅均价今年1月至9月猛涨12.18%,达到6639.64元/平方米,其中特区外房价涨幅更高达三成。 不过,有关方面已经指出,深圳房价的上涨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人为操控造成的,而近日一度甚嚣尘上的“房荒”流言就是个别开发商哄抬房价的伎俩之一。炒作、囤积令房价猛涨 据了解,今年以来,深圳一些开发商采取各种隐蔽的手段违规销售、炒作、囤积房源,使上涨的房价掺进了不少水分。而开发商的手段主要有三招。 一是在拿到楼盘预售许可证后,采取分期销售的办法,人为制造供应紧张的气氛,由此大幅提升房价。例如,一个1000套房子的楼盘,开发商先推出一期100套上市,制造“抢购”局面,给消费者造成房子紧缺的心理暗示;接着推出二期100套,再次出现“抢购”局面,房价就上涨一截;然后三期、四期以此类推,房价被人为操控猛涨。 二是销售定价不透明、不规范,利用信息不对称诱使购房者就范。开发商在通过内部登记和认筹来积累客户的过程中,大多数不标价或标价内容不全,等到客户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发现某些户型特别受客户青睐,就在正式销售时调高房价,如果楼盘整体热销,更是随时提高房价,即使同一个楼盘,连营销人员也不知道明后天的房价是多少。有的开发商甚至在楼盘销售前的十几分钟都不公开房价。 三是与地产中介代理商串通组成联盟,不断制造房价新高。“房荒”谎言已被戳穿 据悉,深圳有关方面正陆续推出抑制房价不合理过快上涨的措施,如市地税部门从11月1日起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就是其中的一项。有关人士表示,此举的目的显然是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和炒房行为,有利于抑制豪宅开发商获取暴利,对深圳的普通购房者影响不大。 另外,深圳还将积极调整土地供应计划,适当增加特区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以满足市场需求。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也在日前明确宣布,截至10月底,深圳实际待售商品住宅约有6.8万多套,达688万平方米,充足的待售房屋可满足9至10个月的市场需求。这一消息舒缓了市民对住房供应短缺的担忧,也戳穿了个别开发商及相关利益集团借渲染“房荒”牟取暴利的如意算盘。
区分项目以及投资类型。 不同的项目价值不同,是短线炒作还是出租获利? 如果是短线炒作那么北京整个市场也没有几个楼盘适合,如果是长线出租那么就未必选择通州了。
按照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来看,以及对全国房地产大市场状况进行分析,石家庄的房价还是比较低的,应该还有上涨空间,没有特殊情况,是不会降的。
第一步、估算家庭资金 购房之前,购房者应先要估算家庭资金,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家庭存款和可变现资产、理财、债券等;二是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及各种货币补贴等;三是计算家庭的日常开支。将家庭平均月收入扣除日常生活开支预备资金,得到家庭每月可以灵活运用的资金,加上家庭的积累存款,就可以简单估算出可用于购房的总资产。 第二步、考虑房屋的面积 房屋面积的大小直接关系到房屋的售价。因此,购房者在买房前应提前考虑家庭常住人口及所需房屋面积。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销售面积一般都是建筑面积,而日常所需的使用面积则与得房率息息相关。 一般情况下,多层砖混结构住宅楼的有效面积系数为0.7~0.8;而高层住宅楼的有效面积系数在0.7~0.75,低的只有0.65。因为购房者都是根据建筑面积付款的,所以有效面积系数的大小,意味着购房者花同样的钱,买到房子的使用面积的多少可能差别很大。 第三步、选择购房方式 目前购房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次性付款和贷款买房。如果购房者手头资金充足,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买房,这种方式不用支付手续费以及银行的贷款利息,往往还能得到优惠,而且手续简单。如果购房者资金不是那么充足,就应该选择贷款买房,这也是目前大多数人的选择。 第四步、衡量还贷能力 选择贷款买房要注意两个问题:可支配资金是否足够支付首付?是否具备还贷能力?首付能力和还贷能力的综合就是购房能力。由于贷款是固定的一项生活支出,这就需要购房者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及收入来源。同时,由于增加了贷款的支出,不可避免会对之前的财务计划产生影响,因此,在购置房屋前应做好新的家庭收入和支出计划,以免购置房屋后对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第五步:计算养房能力 计算养房能力,就要计算养房成本,除了每月要还的贷款,还包含了房屋税费、物业费、供暖费、热水费、装修费等等。将这些费用加总,与自己的收入进行对比,就可以衡量出自己是否具有养房能力了。 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做好购房能力评估,才能避免日后过大的压力,买房还是要量力而行。
买房能力 所谓买房能力,就是说有多少钱可以买房,或者也可以理解为量入为出,有多少钱买多大的房子。 我们在进行每一项消费时都要依自己的状况而定,包括自己的工作状况、健康状况、情感状况等,因为不同的状况将对自己的消费所带来的后果产生不同的影响。 我们在选择房屋消费时也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进行合理规划,切忌盲目攀比。 按照业内经验总结,如果是自住房屋,总价款应该控制在家庭年均收入6倍以内比较安全,每月按揭贷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 具体的预测方法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 预测一:家庭净资产 家庭净资产,等于家庭总资产(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动产和不动产)减去家庭总负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测算家庭可变现用于购买房产的现金时,不能满打满算,在已经购买大病和意外保险的情况下,少要预留出家庭6个月的生活费,以防不测。 预测二:预期年收入 重点参考工资水平。这里的工资水平说的是实实在在可以保证拿到的那部分,有的人从事周期性极强的行业,在旺季和淡季的年份收入相差很大,如果计算比较保守的话,应该按淡季工资收入占比较大的权重来预期未来收入水平。
北京购房政策如下: 北京户籍: 无房可购买2套,首套普宅35%、二套普宅60%;有1套房可购买1套(未婚含离异限购1套,离异不满1年买房执行二套房标准)注:通州本区户籍落户满3年才可买2套;通州商住房记入全北京购房套数;北京法拍房也被纳入限购范围。 非北京户籍: 满足连续缴纳5年社保或60个月个人所得税前提,非京籍户籍个人或家庭限购1套房。
购房者在买房前要对自己进行购房能力评估,月供一般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购房能力评估就是综合考虑自己的收入、支出及所购买区域房价等众多因素,并通过购房能力评估计算器,计算出自己在现阶段可以购买的房屋的总价及均价,以指导购房者理性购房。 进行购房能力评估之前要对楼盘价格了解清楚。目前楼市价格处于不断的波动过程中。在购房前需对楼盘价格做好两方面的心理准备。首先是您能承受的房屋总价是多少,根据该总价,您可以换算出您有能力购买的房屋的均价和面积,并产生相应的组合方式。例如:您能承受的总价是40万,那么您可以购买均价4000元/平方米,面积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购买5000元/平方米,面积80平方米的房屋等。由于市中心区和近郊区的房屋差价通常在800-1000元/平方米以上,大型城市差价更大,这样的计算有利于您判断在什么地段购房以及房屋的购置面积情况。 购房能力评估之前要选择好购房区域。第一步的价格准备之后,您会对适合您支付能力的购房区域有一个大致的判断。下一步就是如何选择购房区域了。购房区域从大体上可以分为中心城区及近郊区。两者区别为中心城区配套齐全但多为高层,社区规模较小,价格高。近郊区配套有待完善,但社区规模大,价格较低。因此选择不同的区域代表您选择了完全不同的两种生活方式。到底哪种生活方式适合您,可以从自己多年来的生活地域和生活习惯做出判断,也可以到两种不同的区域体验一下。从小的方面来说,如果不愿意自己的生活因为购房出现太大的改变,应考虑房产与本人及配偶工作单位之间的交通状况,包括公共交通体系、路况和路程长短。如果有小孩,教育设施也应该考虑到位。 进行购房能力评估要清楚自己的偿贷能力。如果您准备一次性付款,那么最好还是能准备一定的家庭应急资金。如果您决定贷款,就需要对贷款后的生活做好安排。由于贷款是固定的一项生活支出,这就需要您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及收入来源。同时,由于增加了贷款的支出,不可避免会对之前的财务计划产生影响,因此,在购置房屋前应做好新的家庭收入和支出计划,以免购置房屋后对日常生活产生影响。
就是看你是否有能力购房,或一次性付款购房,或贷款购房。如果是贷款购房,那就应该评估你的还款能力,即以你的月供与家庭月收入比来衡量,一般月供最高不宜超过家庭收入的50%。
1、计算首付能力 计算自己的首付能力时,一定要加上房屋的装修费用,因为你不可能住在毛坯房子里。 2、计算月供能力 如果你是贷款购房,你每月的月供应该控制在你月收入的30%左右,因为你不但要考虑到贷款利率上升的因素,还要考虑到你收入减少的因素。此外,你在贷款购房时,最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3、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24小时热水费,如果你购买的房子距离上班地点很远,你还要考虑到交通费用。
一、个人或家庭可支配资金 买房子要根据自己或者家庭的支付能力综合考虑。查看银行账户,清点资产,计算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和其他收入:租房收入、利息收入等,看看目前可支配的资金究竟有多少? 将所有可支配资金都用于买房是不理智的做法,应该保留部分资金满足日常的生活需要,以及预留资金用于应对突发意外。将这两部分资金扣除之后,余下的资金能否能够支付房款,以及满足日后的生活需要,就是衡量你购房能力的重要标准。 二、购房方式 目前购房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次性付款和贷款买房。如果你手头有足够的资金,那么你就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买房,这种方式不用支付手续费以及银行的贷款利息,往往还能得到优惠,而且手续简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后续风险。如果你的资金不是那么充足,就应该选择贷款买房,也是目前大多数人的选择。选择贷款买房要注意两个问题:可支配资金是否足够支付首付?是否具备还贷能力?首付能力和还贷能力的综合就是购房能力。一般来说,建议,25-30岁购房者的月供占比在总收入的40%-50%以下,而35岁以上的购房者建议在总收入30%以下。最好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三、养房能力 计算养房能力,就要计算养房成本,除了每月要还的贷款,这其中还包含了物业费、供暖费、热水费等等。将这些费用加总,与自己的月收入进行对比,就可以衡量出自己是否具有养房能力了。
评估自己的购房能力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个人或家庭可支配资金 买房子要根据自己或者家庭的支付能力综合考虑。查看银行账户,清点资产,计算家庭的平均月收入和其他收入:租房收入、利息收入等,看看目前可支配的资金究竟有多少? 将所有可支配资金都用于买房是不理智的做法,应该保留部分资金满足日常的生活需要,以及预留资金用于应对突发意外。将这两部分资金扣除之后,余下的资金能否能够支付房款,以及满足日后的生活需要,就是衡量你购房能力的重要标准。 二、购房方式 目前购房的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次性付款和贷款买房。如果你手头有足够的资金,那么你就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买房,这种方式不用支付手续费以及银行的贷款利息,往往还能得到优惠,而且手续简单。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后续风险。如果你的资金不是那么充足,就应该选择贷款买房,也是目前大多数人的选择。 选择贷款买房要注意两个问题:可支配资金是否足够支付首付?是否具备还贷能力?首付能力和还贷能力的综合就是购房能力。一般来说,建议,25-30岁购房者的月供占比在总收入的40%-50%以下,而35岁以上的购房者建议在总收入30%以下。最好能预留出一年的按揭款。 三、养房能力 计算养房能力,就要计算养房成本,除了每月要还的贷款,这其中还包含了物业费、供暖费、热水费等等。将这些费用加总,与自己的月收入进行对比,就可以衡量出自己是否具有养房能力了。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民政、社保、地税等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房产、身份、户籍、婚姻、缴纳社保及个税情况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凭借摇号编号、申请审核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以上就是申请自住商品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和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如何审核的介绍了,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更多的网友对于申请自住商品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当然了,自住商品房的申请,也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可以申请的。
1、谈妥价格后,购房者应签订认购书(附录样本),并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双方在协议中应明确购房者在什么情况下可终止协议、索回定金。认购书主要内容包括:认购物业、房价、付款方式、认购条件。 2、签完认购书后,售方应给购房者发放《签约须知》,内容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贷款凭证说明、缴纳有关税费的说明。 3、完成以上环节,就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了。
1、 计算首付能力 首先要计算下买房需要多少首付款,新房可以按照房屋总价乘以低首付比来计算。购买二手房,如果二手房评估价低于成交价,那么,个人需要准备比低首付比至少多一成的首付款。看看下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的是毛坯房,一定要考虑房屋的装修费用。 2、 计算买房税费 买房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新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1%、1.5%或3%)、房屋维修基金、交房时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北方城市还需要缴纳取暖费。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费就很多了,而且比新房高出不少,有契税、及附加税(按照5.6%征收,满2年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为成交价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满五唯一免征)、中介费(一般为成交价的2%至3%)等四项比较大的税费支出。新房的税费一般是在交房的时候缴纳,二手房的税费,是在过户的时候缴纳。因此,这部分的费用,也需要提前准备好。 3、 计算月供能力 如果是贷款买房,要考虑家庭的日常收入和支出,支出包括日常的吃穿住用行等基本生活开销,有孩子还需要考虑支出。另外,很多人买房时,借钱凑首付,有债务需要偿还,这部分也是需要考虑在内的。因此,贷款多少年,每个月月供多少合适,是买房人需要考虑的。通常情况下,月供应该控制在月收入的30%左右。此外,考虑到贷款利率上浮、个人收入减少等因素,在贷款购房时,个人好预留出一部分钱。 4、计算养房能力 养房的成本包括物业费、供暖费、燃气费、水电费、网费,如果买车了,还要考虑车位的费用。 很多人急于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首付够了就去买房,每个月工资的一大半都用于偿还月供,导致个人生活品质下降,生活压力加大。急于买房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我们买房,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好。所以买房前一定要先做购房能力评估,有多大能力买多大的房子,才能避免日后因买房压力过大而影响生活质量。
北京楼市调控升级:认房又认贷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 根据新的规定,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 另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究竟有哪些变化,我们来看看此前的规定: 根据2016年“9.30”限贷政重的规定,北京买房贷款政策分四档: 第一档: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第二档: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第三档: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 第四档: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购房者实行按揭购房,并且在房子签了购房合同的前提下想要进行退房,有两大方面的后果: a.符合退房的法定条件或合同约定条件就可以进行退房。 b.非上述情形中而办理退房的,需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购房合同中约定条件支付,如果没有约定有关违约金的赔偿,就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一般来说,违约金大约是占到总房款的20%。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在遇到下列情况,可以要求退房: a.若是开发商交付的实际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人依法有权解除合同,并退房。 b.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规划设计。 c.若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的质量问题影响到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退房。 d.房屋存在抵押情况。 e.若买受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获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明,买受人有权退房。
1、什么时候做购房资格核验? 与买二手房不同,买新房是在认购时,将审核资料提交给开发商。开发商首先进行初审,确定本人与证件是否一致,是否符合购房资格等。 注意事项:虽然现在资格核验系统和市地税局、人力社保部门联网,可对购房家庭缴纳个税、社保情况的自动审核。但购房者在买新房的时候,还需要提供完税或社保缴纳的纸质证明或截图,以便开发商完成购房资格核验的初审,减少违约的机率。 2、购房资格核验要交什么资料? 不同情况的家庭,提供的核验资料略有不同。一般情况下,《家庭购房申请》、《购房承诺书》可由开发商提供。 3、购房资格核验流程是什么?用多长时间? (1)提交申请 在购买住房前,购房者需要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机构网签服务窗口,提交家庭信息证明材料。 (2)网签系统填报信息 将材料提交给网签机构(开发商、经纪机构或存量房网签服务窗口)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在住建委网站上填报申请信息,不符合条件的,不能买房。 (3)资格核验 不动产登记在5个工作日内,对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购房家庭资格进行核验。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审核时间快为10个工作日,如果是周一录入(上午12点前),一般都是下周五出结果。 (5)反馈结果 自住型商品房资格核验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商品房资格核验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后,向网签机构查询购房资格核验结果。 ①核验通过,购房者可以办理网上签约手续; ②核验不通过,可向网签机构查询未通过的具体原因,如对核验结果有异议,应先认真核对各类填报信息,如填写准确无误,可打印核验结果,并携带证明材料至相关部门核实。 4、购房资格核验审批结果有效期是多少? (1)新房购房资格有效期:资格审核通过后,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认购书中约定的认购有效期,视同为资格有效期,长不超过15日。 (2)有效期内未进行网签,资格核验失效,需重新提交购房资格核验申请。 如果您想办理购房资格核验,购房指南建议您先自行检验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如果不清楚自己缴纳的社保或个税是否达到要求,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去税务局或人社局查询。
确定购房时间 先要了解购房时刻确定,自己在转让住宅时,购房时刻以房子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实或税务有些监制的出售不动产发票上注明的时刻为准,依据“三者孰先”准则,也即是哪个时刻在前,依照哪个时刻来确定,这么对购房人更有利。大家能够依照“三者孰先”准则确定购房时刻。
1、签订合同前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严防假房主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是比较多见的,受害者终往往是购房者,因此必须严格核实房主身份。 2、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付款时间和过户时间 这个条款的重要性体现在卖房人希望得到价款,而买房者希望尽快入户。但是如果期间出现房屋市价有大的变动,就可能导致其中一方违约,带来麻烦。 3、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二手房因为是处于使用中的,所以会存在如水电,煤气,还有物业,暖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其中有些费用是需要预付的,有些是年终结算的,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否则容易引发纠纷。 4、必须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 违约条款是整个合同中比较重要的条款,它承担着法律救济的重要使命,合同在履行期间免不了会有违约现象,而通过违约条款的明确规定,可以确保受害一方能够及时得到救济。 5、结合该房屋具体特点约定一些补充条款 二手房购房因为其性质关系,需要针对房屋本身的特点进行合同撰写,尽量将自己需要保护的权益都写入合同,这样才能比较可靠的保障购房的利益,减少买卖过程中的变数和麻烦。
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外,《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我觉得这个是忽悠人的 五年后房产商在哪都不知道 另外 是不是商品房、有无抵押 直接去房产局查查就知道了
找个房产中介,这样的交易交给专业的人士处理,卖房不收费的。不用怕。和住的房产一样卖。
在贷款买房方面,你和开发商的利益是一致的,目前由于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主动权在银行。争取和开发商好好协商吧。
银行贷款的话 要中介协同本人去的啊,要盖私章的,买房子要贷款给资料只是去做一下贷款评估罢了!
合同上面写了不能转租,而且如果我不要他可以直接再次租出去,那有这样的合同,我还能转租吗?
此合同不属单方就能解除的合同。属有缺项的合同。可进行补充后执行。1.通知对方增加付款日期的合同款项,或交房催对方付款。2.告知对方如因他的原因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定金就是保证合同履行的违约金。3.卖房前上房产局进行公示4.谎称房屋已经另卖自己的朋友,造成的你先违反合同的假象,让他找你(让别人帮忙造谎,必须让对方信以为真才行)。
1,业主没有取得房产证就没有处分权。 2。合同是无效合同。 3.中介故意隐瞒房屋的实际状况,即业主没有取得房产证,没有处分权的事实,是违法行为。
你的这个问题很难要回中介费的。我在暑假时做过一个月的房产中介,基本上你签了合同给了中介费就没有中介的事了。只要你签了合同,那么中介费就很难要回来。
你算问对了,我最近刚买了套房,就在南湖度假风景区内,现在有一期将推出的很有说头哦,方位绝佳,风向好
房屋买卖合同在你购房的时候,售房部的工作人员会给你。当然,你买的房屋所在区位不一样,需要注意的也不一样, 不过,你可以从房屋的质量,结构,采光,交通这些方面考虑一下。
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收据上也没有说是定金或订金,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益的。 可以要回!
个人认为经纪公司人员房屋买卖行为和经纪公司无关的,其买卖行为也不应无效,买卖合同应继续履行。房东自己是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具有判断的能力,要小心避免上当才对啊。你可以去好房在线myfun7上面看到更多的专业的知识讲解。
要还了贷款,然后办理部分产权过户。
如果想不买这套房子,又不存在违约责任,那你前提就是必须要有“顶替”的责任人! 1。贷款问题 《中介公司是否给你做过预审?资信等是否在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之前就确定?》 2。是否在签订《房地产居间协议》之前,和房东洽谈过“贷不下款的友好解决方案”? 3。再回顾一下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有什么漏洞可抓的? 如果都没有产生对你有利的理由,那么就请你看一下《买卖合同》的违约条款,看是否自己可以接受!能够接受的前提下,那你就违约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