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你好,不需要,甲方只需要承担买卖双方交易过户所产生的费用即可,谢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所以说,只要你与购买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正规有效的,房产交易也并没有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而且购买方是具有购房资格,也具备全款支付能力或者贷款申请已经通过的,法院可能会强制你将房子过户给购买方。 3.此外,若是买卖合同中针对该情况做出了明确约定,约定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的话,你还需要向购买方支付违约金,后就可能是得不偿失了。
这样做风险比较大的,最好还是去作个公证吧,虽然也不是很稳妥,但总比没有强.他指的单子,也就是购房合同,如果有交过契税的话,是契税发票等等一切单据.恩,真伪的话看是看不出来的,去物业问问吧,只能这样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扣除。 缴费标准一般为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但不同地区规定不同,具体的还是以当地法院的缴费标准为准。
(1)买卖双方的地址、联系办法等,并注明房屋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家庭共有财产。 (2)房屋的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等情况产权归属,房屋是否属于抵押房,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 (3)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 (4)交房时间和条件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的分摊方式。 (5)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免责等事宜。 (6)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7)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条件以及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9)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中介保证不吃差价,及不做手脚的条款,如事前,事中,事后发现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p>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就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1、列明基本情况:包括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法等。2、明确写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3、涉及价款的问题:写明总房价,注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申请贷款,写清付款的时间,约定付款条件。4、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5、明确违约责任。6、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7、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p>
一般开发商所指的这种内部认购就是预售许可证没有办理之前的一种认购,这时交钱可以先把你喜欢的房子定下来,而且这钱应当是可以退的。等预售许可和面积审核下来后,再签定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了。
无责终止合同做什么啊?因为买方自身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交易,买方是要全款支付卖方房款的,如果买方无能力支付的话即为违约。要按合同中的规定赔付违约金的。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想无责任的终止合同还不简单啊! 另个现在的标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效期只有90天,如到了90天还没有交易完毕的话,合同是自动终止的。
最大的不确定性是未来房价的波动风险。不管你是否签了合同,你已经交了首付,房子又不在你的名下,如果房价下跌,开发商会逼着你赶紧买,上涨,也会逼着你办商贷,你的手里一点筹码都没有。 所以,最好坚持现在退房,或者接受商贷避免更多风险。
他女?嚎喜豢腺u这房子还不知道呢!如果他女?和赓u了这房子,那么??叫在国外的他女?喊盐形募?好寄回?砜葱胁恍辛?
情况比较复杂 首先要搞清房子的合法继承人,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得50%,所有继承人共分50%(也包括配偶)。 其次,合法继承人必须确立继承关系,所有继承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再由公证处公证,确认有继承权的人都有谁,每个人的继承份额有多少,继承的房屋产权是指哪处房屋。 第三,你得和所有的产权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经过公证 至此,你才能保证能得到你的房屋产权 在办理上述手续时,需要交些费用,但不多,公证时要交钱 你们在办理更名时,是需要交税的,应该明确由谁来交税,并写入合同,否则事后麻烦 供参考
产权人是甲,卖房人是乙.他们之间买卖事实成立,但产权转移手续未办理,乙就没有所有权,不能处置该房产,若处置该房产也必须甲出具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后,乙和你之间的买卖行为才有效.也就是说,乙根本没权利将该房出售给你,合同上签字的甲和乙名字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的,若有甲的亲自签名,你的麻烦还少一点,可以协商解决,否则,你只好通过法律追究乙的责任的.
20%是双方自愿约定的,比例法律没有相关限定,但如果认为该比例计算出的违约金过分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视造成的损失)。 定金有不超合同标的的20%,但你说的是约定违约金。
买房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房屋按时交付,并依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当买房人违反对房屋权利或质量瑕疵的担保义务时有权要求卖房人赔偿损失。 买房人有以下义务: (一)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这是买房人最主要的义务。房屋价款的支付时间,应依合同规定,一般情况,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与价金的交付应同时履行。采取分期付款形式时,买房人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每期应支付价款及时支付,不得拖延。 (二)接受房屋的义务——买房人有义务接受卖房人依合同交付的房屋,并和卖房人一起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卖房人交付的房屋有权利问题或质量瑕疵,买房人可以拒绝接受,但要为此负举证责任,并要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卖房人提出异议。(
wensidun:你好! 签合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只有符合合同的要件,在哪里签都一样有效。
您好我是北京腾辉信德专业做贷款的,所以经常也会遇到客户有做二手房交易过户的情况,鉴于您说到的这个问题,其实不管是c和d只要您的目的达到了就好(也和a和b做了过户,房产现在是属于您的,产权在您的名下,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不必去顾虑太多毕竟做为c来说只是个卖房的委托方而已,至于d是完全能够具备委托资格和c的一些合作关系,就算d是虚构的都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解开您的顾虑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有的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因此凡属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的房屋,当事人应该按实际的权利状态共同申报产权。30
您好,没什么区别啊。有什么区别的。都是房产证而已。与是否是一手和二手没区别。一手二手主要是区别购入的渠道。一手是指从开发商那里买的房产。二手主要是指从用户那里买的已经使用过的房产。望采纳
一般情况下,没有贷款的一般七成、有贷款的六成再减去贷款数额。但房产抵押特殊情况比较多,如果不懂可以私信问我。<br/>你是哪个城市的呀
B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股份持有占33.3%。 A为有限公司股东,股份持有占66.7%。 公司地址的土地证和房产权登记方为另一工厂的法人代表即A。(A在成立有限公司之前,已有工厂存在并运营,后公司成立后,业务都转入公司运营。工厂的法人代表为A。 工厂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 1、现B在银行贷款160万,A为抵押担保人。(实际贷款使用者是A,B从无使用此贷款)
? ?(1)抵押权的设定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当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时,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仍然保留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手中,无须交给债权人占有。这是抵押担保最显著的特征,是抵押区别于质押、留置的标志。由于不转移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收益抵押物,抵押权人也无须支付保管抵押物而发生的费用和承担抵押物的灭失风险。但是,不转移占有随之而来的风险就是抵押人可以随时处分抵押物,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因此,对于利用房屋设定抵押来说,抵押登记就显得尤为重要。 ? ?(2)抵押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的发生应当遵循公示、公信的原则,由于不转移房屋的占有,无法以交付的方式实现物权的公示。为了保护抵押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采取登记的方式实现抵押权的公示,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维护交易的安全,避免纠纷出现,才能实现抵押制度的功能。因此,房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 ?(3)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方才生效。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物权法》对房屋的抵押权坚持登记生效原则,即抵押权必须在法律指定的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否则抵押权不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产生在抵押物上建立抵押权的法律后果,更不能对杭第三人。但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不同,只要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抵押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则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此时,抵押权尚未设立。只有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后,抵押权才得以设立。因此,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也有义务到法律指定的机关去办理抵押登记。
卖方: 一、结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或婚姻登记处开具的婚姻证明原件) 二、未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婚姻机关出具的婚姻证明 三、离婚老证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本人身份证 3.离婚证原件(离婚证明) 4.离婚协议原件(盖有鲜章) 5.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四、房主或共有人去世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继承公正书原件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 4.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五、赠与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赠与公证书原件 3.受赠人身份证 4.凭以上手续将产权重新办到受人名下后再出售 六、无屋民事行为人出手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法定监护人证明(户口或相关的法律文件)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4.房款用途证明(民政局盖章) 七、境外人员出售房产 1.房产证、国土证原件 2.房主夫妻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4.国安局相关文件(这个视情况处理) 八、新证(还房、集资房、房改房新证按老证的规定) 1.房地产权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九、房主本人或共有人不能到场办理过户手续需办理公正委托 买房: 一、境内人员:身份证原件 二、境外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国安局相关文件 谢谢采纳。
最高可以贷出房屋评估价值的7层,是评估价值,不是市场价值。一、房屋抵押流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二、所需资料: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6、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地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7、贷款用途证明;8、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你好!如果委托书上有他的签名,那就不是无效合同!因为该委托上有他的签名,在法律上是认可的!你凭他的委托书出售,签定的购房合同是有效合同!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1、?成交价3%的契税; 2、?手续费:5元/?的交易费,550元/套的登记费; 3、?成交总价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4、?差价30%-60%的土地增值税; 5、?差额的5.55%营业税以及附加; 6、差价20%的个人所得税。
未过户证明所有权属尚无书证,若卖方认可,入住应该无碍,但为了避免因“入住”导致的意外发生(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而影响责任认定,最好充分认识并尽快过户……!祝你好运!
那只有起诉要求确认权利一个途径,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可以购买。没有问题的。房管局的电脑对不能交易的房屋进行了限定的。你要求卖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一下该房屋的档案,就知道该房屋能否进行买卖了。房屋没有国土证是正常的情况,有的是因为历史原因。有的是因为政策原因没有办好。但这并不影响房屋的买卖
你好!我是湖南君子莲的律师<br/>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拆迁赔偿对象是房产证上的房主,<br/>2、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当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现行的物权法,卖家的恶意欺诈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br/>3、若甲乙方协商同意后,还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转移,只有两证齐全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已利益。
房屋产权以行政登记为准,这套房子被认可的业主应该还是A. 另:房改后,房屋产权已经转移到了职工个人名下,住宅与企业没有关系;企业单位的财务,在1998年(?)后,也已经取消了福利方面有关职工住房方面的科目;单位以停止供水供电等卡调离职工转让房屋的做法是不妥的。
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夫妻一起到场,足够多的钱…我们刚过了是这样子,据说有些地方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br/> 先去大厅了解一下再正式办吧,很麻烦,跑一天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可以,打赢的,至少可以再打回来包含定金共计10万,因为以前我们打赢过!但是凡事设计官司肯定房产交易暂时冻结,肯定不可能再次交易!而且会牺牲一些时间,你一开始提到要着急卖房子,这样不是很划算,建议赶快注销网签,急需出售才是首要任务!<br/> 关键是看你自己的时间和影响,哪个重要先考虑哪个,毕竟在中国官司没有那么快效率!
你的情况可以有两种方法进行过户: 1、如果这套房产以后不需要再次买卖,那么就选择赠与比较好,这样只需要缴纳:契税:3%的房款、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公证费:0.3%的房款。不过这个过户再以后需要交易房产时需要缴纳个税20%的房款。 2、如果该房产还会卖出去的话,那么你就选择交易过户比较好,交易过户只需要缴纳契税1.5%、测绘费:1.36元/平米、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150内、个税1%,营业税差价的5.5%。如果以原价过户可以不要缴纳个税。 希望可以帮到你
首先声明卖房子的时候需要买卖双方夫妻同在才可以进行交易。<br/>其次我觉得卖你房子的这个人疑点很多,是不是座没有经过房主同意就卖的呀。这样的房子好像没有法律效益吧
你好,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可以起诉,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起诉地需要看合同有无约定管辖地,如没有约定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或房屋所在地起诉。具体欢迎来电咨询或到所详谈。
合同本应双方各持一份,你没有合同在手,表明买卖一开始对方就有不可告人的动机.但你手中还有一张对方写的欠条,这是唯一的也是有力的证据.<br/>你现在首先要夫妻人二人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其次,欠条的对所欠金额有无具体还清日期,这很重要.如果有还款日期,而这个日期又还没到,就不能告她.如果有还款日期,属于到期不还款,就可以向司法部门起诉.<br/>楼上说的以诈骗罪向公安部门报案,但在欠条的还款期限未到的情况下很难立案.建议先找律师咨询,按事件发展的实际情况在上诉和报案之间作一选择.
定金为保障合同实现而缴纳,如因交付原因导致合同不能订立,定金不退。如因收取原因导致,定金双倍返还。详情热线咨询
首次购房还是二套房,成交价多少,房产有没有过5年,免税。房主名下有没有其他的房子。说清楚一些。好计算。 追问: 首次购房,22.5万买的 ,房产没过5年, 房主还有一套房 回答: 营业税 5.6% 个税 1% 契税 1% 交易手续费 6元每平 工本费80元 17100元 492元 80元 =17672元<br/> 营业税 5.6% 个税 1% 契税 1% 交易手续费 6元每平 工本费80元 <br/>17100元 492元 80元 =176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