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定金是否能够退还
1.今年在房屋限购新政发布以前一个月在中介签了一份房屋购买的居间协议,当时同中介卖房人一致签订协议同意9月份办理过户,签订协议前中介口头答应“二做一”解决购房贷款问题(我手上已经有一套住房,购买此套住房是改善住房,由于太信任中介并未将这条写入合同),并且在居间协议上写上了30%首付的金额(没有写30%这个字,只体现了房屋总价30%金额),其中由于中介口头协议及引导我们签订居间合同,没看见后面有一句致命的话,贷款不够部分由买授方在办理过户时现金补齐。今天看到新政,非苏州户籍的二套房首付提高到50%,我们小老百姓那里以下能拿出这么高首付,跟中介交涉,中介说如果我们贷款不下来他们不负责并且我们提出解除合同就算我们违约并没收定金,并且给我读出合同的那条,我联系原屋主,原屋主也不同意解约,这不是摆明着坑我们老百姓么,想问下,由于政策变更导致我们首付提升,这不是不可抗拒力么,这样的合同还能生效么。2.那个合同上有个车位,但是那个车位是长期租赁车位,无产权但是有长期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是现在房东名字签订的,是上上个房东跟开发商签的)我是否可以根据这条来起诉他这个车位我们要求是有产权车位,不符合合同,而且就算合同没有标明我是否也可以提出这个租赁合同不是现卖家签订的合同我拒绝执行合同下去的理由。望律师帮我们解惑,我这合同能否解除!
建议把协议带着面谈,要对的协议条款做综合判定是否能用不可抗力条款来主张要回定金
建议把协议带着面谈,要对的协议条款做综合判定是否能用不可抗力条款来主张要回定金收起
属于非普通房,不管是否满五年都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买方不管是否首次买都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br/>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br/>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br/> 3、契税按评估额按3%缴纳,买方缴纳;<br/> 4、所得税按全额的1%~2%由卖方承担;<br/> 5、交易费6/平方,双方;<br/>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br/> 7、营业税满五年差额5.6%,.不满五年全额5.6%,卖方缴纳~
你的问题其实很多人都存在,你可以以弟弟的名义买房,但是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当然首付款支付记录可以证明你是你付的,但是房地局认可的是你弟弟买房子,你借钱给他而已,和房子是你的是两码事。你可以用你弟弟的名字办按揭,但是需要通过银行的资料审核,看看他有没有还款能力,条件够不够贷款,如果能通过,就可以了!还有,等拿到房产证后,你必须先把按揭贷款全部结清才可以过户,但是你不必走买卖,可以走赠予,当然费用也不少,具体收费情况咨询当地房地局。当然,你可以和弟弟写赠予合同,把情况写清楚,并保留你交首付款时的转账凭证等相关资料。希望回答能满意!满意请给分啊!谢谢!
房子是共同财产,在你妈妈不知道的情况下,你爸爸私自卖掉,你妈妈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要回房产,你大伯付的13万如果自已不能举证,那根本没有证明他付过13万啊。根本不需要赔偿,如果你妈妈确实收过13万那就得返还你大伯。赔偿是可以协商的。
通常房屋买卖,装修部分是随着房屋一并出售给买方的,除非双方有其他的约定。而且乙方拆除房屋装修不是法定的解除合同的理由,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就此项情形下解约有约定。
说得不够详细,算税费需要网签价作为基数,而不是算上车位的成交价。<br/>贷款的话,网签价大概是35万,买方交契税5250元,卖方缴纳个税,按照差额20计算大概2万左右。<br/>全款购买的话网签价可以做低,一般10万左右即可契税1000元,个税0元。<br/>您方便的话问问房子的网签价是多少,车位是产权车位还是人防工程改造,如果是人防工程不需要缴税。产权车位的话,过户大概需要2000元左右,
可以的。<br/>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br/>实地看房:<br/>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br/>产权验证;<br/>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br/>签署合同:<br/>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br/>填写合同:<br/>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br/>缴费义务:<br/>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br/>产权过户:<br/>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br/>银行放款。
准确的话我也不是很清楚,因为过户的时候房交所那边要对你的房屋进行一个核价,他会根据你的地段和周边配套设施还有地级进行计算,很麻烦的。别人没拿到证应该可以直接转合同的呀,如果不能直接转合同就有营业税5.6个点,个税和契税各一个点,其中契税有减免条件的(重庆农村户口首套房,且证上面积不超过90的)。
1、自动 <br/>2、估计当地房管局要求公证 <br/>3、可以领的,与拆迁办协商即可 <br/>4、可以 <br/> <br/>没土地证和房产证,其实都可以补偿,看协商。各地做法不一。 <br/>补偿比例不定,评估要看具体的房子状况。 <br/> 没有土地证肯定是有影响的,如果土地证下来,能给全额补偿款。
你要确定的是:一、协议是否正式,上面有无明确标识与日期。<br/> 二、如以上有效,都是自己家里的人,看下能否私自解决。<br/> 三、没办法就上诉法院。
你最好以卖房子的人是表现代理为由,要求办理过户!如果泥选择报警解决问题,那么你可能拿不到房子和你的钱!
除了夫妻间转移不需要过户费 其余的都按正常的买卖缴费 <br/>改名字对房产无影响 身份证号码是不变的 希望帮到你
业务员乙到丙公司采购空调,见丙公司生产的浴室防水暖风机小巧实用,在暖气没有来临之前以及在暖气停止之后的一段时间之内对普通家庭大为有用,遂自行决定购买一批该公司生产的暖风机。货运到后,甲商场即对外销售该暖风机。后因该市提前供应暖气,暖风机销量大减。甲商场遂主张乙为无权代理,其所订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现拒绝追认并拒付货款。丙公司遂诉至法院
如果送的车库没有产权,那么就没有什么费用。如果车库有产权,那么办理产权时需要买家支付相关的费用,也就是契税、维修基金之类的。
1,违约金一般在30%左右,否则就是过高或过错,法院会作调整。
你好,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统筹生的话是户口所在地的地址的3公里以内,而且不会跨区的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到产权所交易前不要付钱,根据根据产权交易所规定,产权交易必须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产权、土地证到场交易,或使用委托公证书。一定和产权人交易,钱,进行资金监管,这样没有风险
1、定金归买方所有,合同如果成立可将定金转为预付款,如合同不成立原因在于存在欺诈、根本不能履行等情形不能成立,则采用双倍法则,中介将一倍的定金予以支付并返还定金。<br/>2、当然可以。<br/>3、当然可以。<br/>4、定金合同主要看主体双方是谁,一般都是中介与买方签订的,当然是去找中介了。。
作为民法理论上,有一个说法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因此说新房主还应当继续履行原来你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要看你们的合同才能判断
你好!可以的,需要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或者销售商提供全额付款购房的证明。最后房产证可以直接办理在买房者名下。<br/> 那就不需要了,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把房产证户名更改为买房者。 <br/> 那需要再花钱过户了。 <br/> 你可以先和买家协商,商定付款及过户具体事宜。 <br/> 会有人愿意的。 <br/> 总会遇到的。 <br/> 这事急不得,慢慢来吧。 <br/> 急用钱再想其他办法也可以啊 <br/> 找熟人亲戚借点
1、你谈到你房子已经卖出,似乎和你的问题无关,请问你说它干什么?<br/>2、你觉得受了欺骗,但是你明明没在合同上看到车库,却还是签了合同,在法律上,对方的欺骗并没有使得你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出属于欺诈,你不能撤销买卖合同<br/>3、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太高,可以调整,定金不能拿回<br/>4、如果要解决你的问题,必须看着你的合同具体分析才行<br/>5、你说的车库是指卖给你一个产权车库,还是小区有车库可租用呢?<br/>6、你能证明中介有承诺吗?<br/>7、你现在去找中介,中介他承认吗?<br/>8、如果是公用车库,那么合同上本来就可以不写,有成立欺诈的空间,但你没证据,很困难
有几个问题要了解一下.<br/>1、你们签的是中介公司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还是房管所的《房管所买卖合同》?<br/>2、卖方是由女方代签,当时(卖方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是男方还是女方的)<br/>3、你们当时签合同时,代签人双方有没有到公证处去做公证?<br/><br/>解答:<br/>1、如果当时你们签的是《房管所买卖合同》,在产权不是女方,女方没有公证书的情况下,你们所签的合同无效。<br/>2、如果所当时所签的合同是中介公司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女方没有公证书时,所签的合同无效。
很简单,首先要求现在的房主和原房主去公证处办理一个委托出售手续,由原房主委托现房主全权办理该房的合同签订,过户,收房款等事宜(公证时原房主的爱人或共有人也要到场)。然后如果现房主还有房款没有给原房主的话可以写个欠条,约定在过户完毕或下款后由现房主还原房主。然后你就可以安心的和现房主签合同办手续了。当然,现房主签的字得是原房主和现房主两个人得名字。
这个太容易了啊 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而且原来产权人还要赔钱给你 <br/><br/>因为在合同内他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把房子倒给你 租客你不需要管 <br/><br/>有原房东负责赔偿 <br/><br/>不是通过中介买了吗 如果是的话 可以通过中介处理的
根本过不了户,首先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如果本人没有到场,需要公证过的委托书,受托人必须到场,如果你联系不到他没有办法
短时间价格涨了6万不稀奇的。合同已经签了,没有办法,要违约就得付违约金。这5万只能认命了,没办法市场就是这样。 <br/>第二个中介也有可能是骗你的,但是赔5万,和多卖一万这个风险较大。 <br/>如果你真的很在意一万块钱差价,给你个建议,你可以和第二个中介去谈一下,但是要签合同才算数,而且签好合同后一定要收取6万块钱的定金,要比原来多一万,这样你就不会亏了。你可以那原来的6万去付5万违约金,手里多1万,成交后拿到同样的余款。 <br/>注:双倍返还,包括对方已交的定金。就是自己亏5万。
你好!我是湖南君子莲的律师<br/>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拆迁赔偿对象是房产证上的房主,<br/>2、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当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现行的物权法,卖家的恶意欺诈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br/>3、若甲乙方协商同意后,还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转移,只有两证齐全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已利益。
只要产权尚未交割,也就是说房产局还没有帮你们过户,你是可以取消的,你承担前期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你自己的定金就好。关键是你要看清合同上中介方的费用是有谁出,当交易终止中介费是如何结算的。另外最好去下当地房产局当面问问,因为每个地方细则还是有所差异的。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br/>优先购买权的条件:<br/>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br/>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br/>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br/>该租客想买但是要等到下半年,可见和目前相比非同等条件,故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希望可以帮到您<br/>除非他的赔偿金使你愿意提前终止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