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情况很难办。因为房屋的买卖(过户)只有房主本人才有权利,所以如果本人不同意的话,肯定不能办理。因此你就不要想着费用的问题。现在是应该想想如何解决家庭矛盾,家庭的和谐才是最主要的。因为如果他母亲同意了,那么就没有必要去过户,这样可以省了很多的费用。只需要做财产公证或立遗嘱。这样都方便。如果非要过户,那么费用和买卖差不多。
晕楼上的,人家说明了是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和结婚后房产不一样的。我建议楼主不能只办公证要付款前就把产权登记到自已名下,可以避免相当多以后的麻烦,税费情况我也不太清楚不好意思了
刚开业,没有经营收入,营业税、所得税等为零申报,但要缴纳印花税(记载资金的帐簿和其他帐簿); 未开发期间,如果征用了土地,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开发期间如有预收款,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还要交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销售期间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当然不行了,这是很危险的事情。而且没有产证,你如何交到银行去抵押啊?没有产证抵押,银行怎么能给你贷款啊。你没有必要冒这个风险。再说你可以找找别的房子。要有产权证的,没有被银行抵押的房子。没有被法院查封的房子。
先搞清你买的房是否免契税,如果是免税的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如果不免还是赶紧补缴了吧。
买方·契税:评估价/申报价×1.5% ·监证费:建筑面积×3元/㎡ ·印花税:申报价×0.05% ·产权证工本费:85元/本 ·产权过户代办手续费:按房款支付类型而定 若以银行贷款方式购房,买方增加以下费用: ·评估费:评估价×0.4% ·保险费:贷款金额×贷款年限×保险利率 ·他项权证费:85元/本 卖方·印花税:申报价×0.05% ·监证费:建筑面积×3元/㎡ ·土地收益金(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解困房):评估价/申报价×1% ·个人所得税(拆迁房、商品房):增值部分(申报价-原值)×20% 拆迁房原值以拆迁协议时间为准;商品房以购房发票时间为准,住满五年免征。 备注 ·土地证过户费用另计。 以上费用是某房产所提供,仅供参考,以当地相关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以房产现在的市场出售价170万为基础,不过为了避税可以适当把成交价做的低点不过要在当地的市场价之上
1、一般有两种方法: 2、第一种方法:赠与。这种办法只需要交契税就行了,是你的房价的50%的1.5%,还有其他一些零星交易费用,不过很少; 3、第二种方法:直接申请权属变更。如果你的房证已超过5年,这种办法与上种方法的费用是一样多的;如果你的房证是5年内的,这种办法要比第一种办法多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营业税为房价的50%的5.5%;个人所得税房价的50%的1%. 3、当然要选择第一种方法了,因为按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出去的东西是可以随时收回的。
可以先做公证,等过了5年在办理。 可以签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注明具体操作情况,中间一定要有信得过的公司见证。可致电:13241770906
这种事交了钱了因该你急着过户,如果他的证件过期而他不提供证件给你房子还是他的,他可以再卖给别人,你就傻了 过户手续你去问房产局他要什么你给什么就是了 费用你这只交契税
国家规定家庭唯一住房的家庭是指夫妻或直系亲属,夫妻已经是最直系的亲属了,所以你的 第二套不算做家庭唯一住房,各一套也是你家庭的内部的房子,所以你一年内卖掉其中一套不用交,一年后要交个税
1、母亲的房子改为儿子的算交易,如果房证办理已超过5年,要交契税1.5%,还有一些零星费用;如果没超过5年,还要交5.5%营业税和1%的个税; 2、如果房证不到5年,你可以把房子赠与你儿子,就不用交营业税和个税了;
首先您买房子时通过中介公司了吗?如果是自己交易的只有双方协商了,通过中介的话,公司应该再签合同之前就应该已经讲好了,我个人认为再你没有拿到产权证之前不应该装修,至少应该互相商量一下,因为在这个时候产权是模糊的,因为你给了对方首付款,但是对方又没有拿到全款. 所以说 现在产权应该是你们双方的.还有公积金贷款是可以先交税办贷款后再过户的,那样就不会产生麻烦了.说的有对不对的地方还请多见谅!!!
这要看当地房管部门的政策,同不同意撤销合同备案;另外还有就是开发商同不同意退房更名,如果都可以的话那么,OK!你就可以找到买家出售此房啦!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