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你看一下你们城市物价部门的文件<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网上可以查到. 我是南京,请参考<南京市住宅物业收费办法>
不买。 这种操作方式风险很大: 向你说明可能的几种风险由你自行斟酌: 1、房产证下发之后业主将该房产抵押,怎么办? 2、如果业主一房多卖怎么办? 3、“参加集资建房选到住房者,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计,五年内不具有转让和交易资格。”在这一条的基础上此次转让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如果几年后产权证下发并且可以过户的时候,房价上涨了很多,那么业主就可以凭借这一条款主张合同无效,对方只需要赔偿你一部分的装修补偿和银行利息就可以撤销该合同! 买是不买,请自行谨慎斟酌
如果你在你签定的买卖合同中没有有在抵押一向标时当时该房屋已经抵押,那么开发商该是欺诈,如果在合同中明示,那也应该约定时间解除该抵押,只有解了压的房子才能到房管局登记,办理产权。我个人认为开发商应该负主要责认,你是按揭买的房,你能从银行带到款说明银行(还是同一银行)已经和开发商有协议在此房屋抵押后可以再销售。开发商这就是欺诈,合同法上应该有此类的条款。
能退。说明开发商刻意隐瞒严重影响居住的事实,又屡修不好。可协商退房,如果不行,可上告,要求撤消合同,返还购房款。
你好,你的问题,我来回答。 首先,这种情况经常出现。首先你要确定买方,并与买方达成购房协议,接着你只需要找到一个房产担保(信托)公司,出约1%左右的担保费,由他替你完成赎楼工作,在银行的资金监管下,顺利完成房产转让,直到产权证转交买方完成交易。 如果你嫌麻烦,建议你找一个置业中介公司代你完成相关手续工作,但费用稍高。 希望能够帮到你!
1、如果开发商说产权证已经办下来,那么现在他所说的登记就是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办理周期并不长,应该很快就能办理下来。否则就是开发商在瞎说。 2、公证并没有什么很强的制约力,很多人并不认可。但是买家同意当然可以了。 3、车位一般来说,到物业办理更名就可以了。
如果能够找到付全款的人,你可以按照转按揭的方式办理。 即你与买主一起到房产交易所去,把你的所有权转移给买主,买主同时付给你全款(但在全款中扣除尚未付的按揭贷款部分)。这时,所有的手续就转移给新的主人了。 这个手续较复杂,你可以委托给二手房中介机构去做。 如果不能找到付全款的人,这中间的手续包括一些不确定因素,一般难以成交,详细情况也可咨询二手房中介机构。
只要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转让。 如果你的房子还没办理房产证的话,那么现在转让会涉及到营业税(5.5%),另外还会有个人所得税、契税什么的。 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1、和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建议请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 2、到银行办理按揭还款。 3、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时结清所有房款。 办理手续请到你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现在各区的政策还有所不同,建议你先跟房管部门电话联系咨询。
他有没有商品房合同,可不可以改,如果可以改合同,那你们一起去把买卖合同变更成你的名下,购房发票等全部更名,这样就不会有什么风险了。
首先是契税、印花税。 契税按照成交价格的1.5%缴纳,如果是非普通住宅则契税为3%; 印花税是买卖双方各缴纳成交价的0.05%; 房产证下发之后过户时还需要交纳成交价5.5%的营业税; 房屋交付之时还有2%的公共维修基金。 严格来说,二手期房是禁止转让的,国家不保护期房交易行为。 而且购买二手期房的风险比较大,主要原因是无法过户,而且你购买之后如果国家在增加新的税种时,该笔税费由谁负担也是问题;如果再过户前卖方反悔怎么解决? 最好不买,如果一定要买最好找一个专业人员把合同签订的严谨一些
你得去开发商那或土地局问他们有什麽要求。应该可以改,但你必须把你这三年的物业费交清。
合同更名就是所谓的“改底单”,如果是2003年就已经入住的,那么宪梓阿合同应该早已经办理备案手续,不大可能改底单了。 如果现在你办理房产证出售,那么摆在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需要交纳公共维修基金以及契税,第二个问题就是:你需要交纳成交价的5.5%的营业税。
毛坯房能有什么风险?如果精装修而且配齐家具家电的话还会有财产丢失的风险。 毛坯房出租最担心的就是对方装修破坏结构,不过这一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 毛坯房出租的难度比较大,认可的人比较少
一次性交房款,开发企业应该给与优惠.但是其它的费用就没有优惠.所交的费用由以下几个方面: 1、房屋契税:房屋交款额的1。5% 2、小区物业管理费 3、房屋维修保证金:房屋交款额的 2% 4、办理房产执照的管理费。
如果开发商可以办理更名手续那么这种操作还是可以的,致使合同需要制定的细致一点。
替自然人签的,没有书面或其它有效(如电话录音等)的授权委托,属于无效行为。<br/> 但是如果是替公司签的,就不一定了,因为只要对方可以有效证明,签署人是公司员工(如工资记录等),就可以理解为职务行为。
如果是从开发商那里买。就是新房。如果是从个人那里买,属于二次转让,就是二手房。
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是2013年11月30日,超过此日期交房的为违约。
资料准备好(包括功能性的试验,检测等)<br/>实物自己验收好。工完料净场地清,通道,照明,防护等。<br/>报告准备好。会上要读的<br/>会议安排好。会场,人员,茶水,投影,等。<br/>接待安排好。车子,工作餐等。
不是,预售的意思就是房屋没竣工之前卖的,如果房屋都竣工了,就不用预售了,直接卖现房了。
建议你向建设局反映,看看他们的建房是否有合法手续。如果没有的话,那是违章建筑,会被处罚的。如果有的话,就麻烦一点,要看建房批准手续是否合法。对你的影响,涉及相邻权的问题。
关于公摊面积,我想说,楼内如果是双电梯,基本公摊面积都很大~~·
:因为贷款合同和买卖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开发商的钱是全额付清的,业主欠的是银行的钱,开发商违约当然是按总贷款来计算。
你与卖方之间是否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的话,可以看履行此合同的期限,过了期限二年之后,才会产生诉讼时效的问题,作为诉讼时效也发生中止、中断的情形。所以说,可以向律师当面咨询。
领取预售许可证后可以预售商品房收款,到地税部门购预售发票使用,等到商品房竣工验收,完善合同,方可凭预售发票换正式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