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税费标准: 买 方: 一)登记费:80/套 二)契 税:1.5%或3% 说明:1.5%适用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两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缺两条件之一的为非普通住房,契税则为3%。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三)印 花 税:5元 四)手 续 费:3元/平米 卖 方: 一)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说明:应纳所得税额=(转让住房的收入额-住房原值和合理费用)×20% 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手续费:3元/平米 三)营业税:1、5.5%或差价5.5% 说明:2006年6月1日起转让购买不足5年普通住房征收5.5%营业税;如果要转让购买超过5年(含5年)、且符合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房子,则不用交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如果转让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的房子,营业税计算方法需要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该房屋购置原价后的余额征收5.5%营业税。 四)印花税:5元 五)评估费:房产评估价值的5‰,如果买方需要贷款则为7‰ 说明: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已购公房,买方需要贷款,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总额的千分之二;如果不贷款,则无需缴纳评估费。 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私房,在买方贷款情况下,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七;不贷款应缴千分之五。
太不小心了,不过你给那个那个龟儿子钱,你们之间是有口头合同的,那就是房子的交易,他收了你的钱,当然要履行合同,履行不了,只有还钱。给钱时,你有没有拿到收据?有的话,就跟他打官司,肯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你那是哪,房子好像不贵。
垫款当然是在贷款前呀,贷款都下来了还用别人垫款呀。其实就是中介借给你钱,你把全款给了房主。贷款下来了给中介就可以。但是银行不允许,所以贷款的程序还是按照正常的买卖来做
一、诉讼时效要看他起诉的具体事项了,这个不能一概而论。<br/>二、合同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会存在违法而无效的可能。<br/>三、这个我没看明白是什么意思?不能回答。<br/>四、胜败就是主审的法官有时也说不准的。
支取公积金不需要发票!需要你和开发商签署的正式的一式多份的那个购房合同,或是房产证!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到你公积金开户银行去咨询办理流程,或是回你单位,咨询你们单位管理公积金的财会人员。需要先填表申请,银行和单位财会来回跑几回!
宅基地证是不能随意过户的.如果你是同一个村的村民,没有享受过宅基地(农村实行一户一宅制,享受过了就不能再享受,而且有面积规定)的才可以通过购买其它同村人的住房实现享受宅基地目的,才可以过户.所以这个买卖是否合法取决于买卖双方的条件.15间房的享受面积不可能是房主夫妻两人的,有可能包含他的几个儿子的份.那父母亲是不能随意处分子女的宅基地权益的.所以这个买卖涉及的宅基地,如果原房主的儿子来要宅基地的话,那几个儿子的宅基地份儿(从原房主的建房用地审批手续中能查得出来)你只能给他们.
我是跑房贷的,其实你和中介好好说(可以私下给点好处)他们都可以跑下来,谁说非要用他的钱,你用他赚的越多,不用我们也都是可以跑下来的 就看你能不能给他点好处,让他帮你弄了,别担心 100%可以搞定的,所以不要担心这个,也不要用他们的钱!
拿上你们家的户口本上公证处做个全权委托公证给你就可以了,由你去过户,别人也能接受。
打官司会判赔你5万元,这就是你当时签协议的时候不够老到的地方,说明卖家也充分的研究了相关条款,我的朋友也遇上这样的事,后来双方协商解决,又加了点钱才办的过户.搞僵了就是你告啊,我赔你违约金好了,你当时有没有付订金或是定金?如果付了定金能双倍返回,订金就只能是返回本金.
根据现有判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你应该把房子还给对方,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主要是你对房子进行装修的费用,至于房产价值增值部分也可以主张,但是否被法院支持,就有很大不确定性)
看得出你很激动,先别着急听我说:<br/>你的当务之急是要求你的房东马上查清离婚事件并补开离婚证明;要求房东出示购房发票或直接去档案局/房管局调档查阅买房时间(这里要注意问清楚你所在城市购房时间是以签订合同为准还是以出证时间为准,一般是以签订合同为准的)。<br/>这样你就可以确定到底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了。<br/>然后你要确定另外一件事,那就是小孩的法定监护人究竟是谁。没离婚自然是夫妻双方,离婚了就是双方协定或法院裁决了。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处置不动产必须监护人全部到场,这一环你跨不过去。<br/>其实等你了解清楚这些状况后你也差不多知道该怎么办了,就我估计房东前夫很有可能必须要到场签一处或几处字。如果他前夫实在不配合可能需要法院去判决了,那就要费事费力了。<br/>至于你说到前夫出首付的问题,只要离婚了必然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如果他和前夫没有协商好那他前夫肯定不会同意,而如果有协商的话,已经离婚了则财产跟前夫就没有关系了。跟房东好好聊聊吧。
下面回答你的问题: <br/> <br/>(1)不是必须要申请失踪后才能申请死亡,这点你认识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br/> <br/>你找人证明丈夫失踪多年,然后向丈夫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死亡申请,法院会有个一年的公告期,然后就可以宣告丈夫死亡了。 <br/> <br/>(2)如果你确实等不了一年,你可以和买家签一个附条件合同,即先把房子租给买家,在此期间房主不能把房子卖给第三者,等丈夫被法院宣告死亡后,房子即卖给买家,并约定违约金,给买家吃颗定心丸。既然丈夫已经失踪16年,基本上没可能再出现了,如果买家真心要你的房子,他应该会同意的。 <br/> <br/>(3)房子的主人应该以房产证上登记的为准,上面写了谁的名字就是谁的,现在公正有点晚了。 <br/> <br/>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_^
这事很麻烦,很多银行已经停贷,别信中介胡扯,尽快去银行问清真相,要么收钱要么退房,损失应由中介承担……!祝你好运!<br/>如所言属实,买方及中介尽皆违约,完全可以走诉讼维权之路,但银行会以信贷额度所限暂缓放贷而合理规避……!再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