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银行贷款一般是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0%,你的贷款已下来了,还了贷款以后再贷款应该还是执行下浮的利率,如果你同时贷两套房子,第二套的利率是要上浮的,也就是执行基准利率. 公积金利率大概是3点多,最近长了我记不清了,这个到公积金取个贷款宣传单就知道了. 当然可以贷啊,第一套你就应该用公积金的,利率比商贷的低很多.
你当时工资中是否有扣除呢? 现在确实是有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你所说的还是有这个可能的。
企业是否给职工上公积金由企业自行决定,国家没有规定.
6-20年期贷款月利率4.79,年利率5.75.针对于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更高一些(上浮10%) 。
1.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 如果购买房子想提取公积金里的存储余额,必须是你拿着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去提. 那样的话,你只能先办理商业贷款,之后在拿着你买房的那些证明,去提公积金,提前还贷. 2.商业贷款的额度,是根据购买房子的价格,还款能力决定的! 你要开出的收入证明是月还款的2倍以上.收入证明超过1万的要有纳税证, 3.必须是在是买到房子之后,才能提公积金! 比如你现在的情况,买一个100万的新房子,月收入过万,想贷70,80万,那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没有的,关键是你妻子帐户里的金额够你买房贷款的条件
北京人士吧,你可以到 的网站上算一下,一目了然,在首页偏右中间左右的地方
如果你们准备合伙购买的话,可以办理共有产权证书; 如果你们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话,只能是有公积金的一方才能购买
不好办!是你男友母亲单位的福利房,就只能办成你男友母亲的名字,如果他愿意和你签一份协议还差不多!你们两个人作为房屋的共同产权人。
如果开发商尚未将合同备案,那么在开发商愿意配合的前提下,可以改底单,以后产权证也可以办理到你的名下。 不过,毕竟不是正常交易,有些时候也是有风险的
只要你还清了公积贷款,就可以 再用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夫妻双主不论用谁的名义再贷公积金贷款是不行的,只要你买房就可以享受一次提公积金现金的机会,再次买房还可以享受提现,不需要用来还贷,
只要你还清了公积贷款,就可以 再用公积金贷款,在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夫妻双主不论用谁的名义再贷公积金贷款是不行的,只要你买房就可以享受一次提公积金现金的机会,再次买房还可以享受提现,不需要用来还贷,与商业贷款比,公积金贷款利率明显低
可以。 定金肯定是要在签订合同时候交纳的,这个是合同法规定的; 定金之后双方准备资料,房款比较稳妥的是交给银行监管,最迟要在房产过户当天交纳
但是要交满一年以上才能使用公积金,而且如果中途中断了,公积金审批中心也许不会通过审批。 使用公积金一样要把房子拿出来抵押。而且抵押年限和贷款年限都和年龄有关,一般女性到55,男性到60,个别情况最多可以延长5年。 贷款利息5年以上是4.59%,5年内是4.14%。这个是国家统一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但人民银行有权随时调整。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如果你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话那么现在就可以购买,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只能等到5年后才能购买,有些人急于购买,都是先签订合同等到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产满5年后需要交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而且现在不过户的话还是有一定风险的。
这样的继承应该算遗产继承,现在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对于遗产税的开征还是有很大争论的。所以我觉得不用交税。 为保险起见,你可以进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网站,给他们留言咨询一下。
需要有老人的遗嘱。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那么需要到当地的国家公证处去办理继承公证,所有享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同时到场办理,比较麻烦,如果继承人中有去世的,还需要死亡证明。
在办理过户手续前,银行汇发放一个《贷款承诺书》,在办理过户手续后,银行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钱打到业主开设的账户上。 主要是看银行的贷款承诺书,所有的二手房贷款都是这么办理的,而且这笔钱是由银行直接支付。
首先,他的妻子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如果原来的产权人去世之前已经有经过公证的遗嘱那么就不用重新办理公证手续了),所有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同时到公证处(父母子女配偶等),指定由其妻子继承该房产,其余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然后他的妻子就可以凭该公证书办理房产过户事宜。 关于继承公证的详细情况以及细节,最好是咨询当地的公证处。
办理赠与,可以纳税的基数低一些,但是不能不纳税,否则是不予过户的
一般来说,二手房是以“套”为单位销售的,对于准确面积不承担责任,除非面积误差过大。而且购房前购买人已经实地查看该房屋,那么就视为购买人已经认可该房屋的现状。 除非合同里有关于面积误差的补充条款,否则无法追究。 此外,二手房,尤其是各种房改房,由于当初在房改时,有些单位对于面积的测量标准不一样,也会造成产权登记面积与现在实地测绘的面积出现误差。
不可以。 对方行为不能构成欺诈,原业主只对房屋本身的瑕疵承担责任,对于环境瑕疵法律没有规定业主也要承担责任。
对,房产买卖国家明确规定是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如果原单位已经明确规定该房产不可以上市出售,买受人在明知道的情况下依旧购买的,则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没有过户,而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根本就是无效合同,则交易行为自始无效。就好比两个10岁小孩子宣布结婚的婚姻行为是无效的一样。
只要有暂住证就可以,但是如果购买的是新开盘的经济适用房或者居住不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就需要俗称“北京绿卡”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了
完全可以自己去办,前提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过!!!因为开发商如果没有和业主一同前去登记过就不可能办出产权证。
该房产单位很可能禁止转让,如果位不能上市的房产,那么根本就办理不了过户手续
1、可以卖,但是最好是能自己凑钱提前一次还清剩余贷款; 2、如果自己屋里还清剩余贷款的话,那么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第一种——选择办理转按揭,但是由于现在银行没有真正的转按揭,那么事实上就是由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在房产成交签订合同并且缴纳定金之后为业主垫付款项还清剩余贷款,之后购买方就可以重新申请贷款或者付款过户;第二种——购买防线交纳一部分钱给业主作为首付款或者预付款,业主用该笔款项还清剩余贷款之后与购买方办理过户手续。(银行贷款尚未还清并且撤销抵押登记手续前,房地局是不予以过户的。) 3、房产证填发时间不满两年的,上市出售的时候业主需要交纳成交价格的5.5%的营业税
如果有正式建安发票就可以由财务计入成本,但是要以铝合金工程的名义,使用安装工程的发票。如果没有的话只是普通销售发票需要补建筑税3%。当然税务机关查不到也就算了,按照规定是这样,如果金额较大必须让供货商开工程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