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老公是二婚,他与前妻有一个女儿.我们结婚前买的新房,现在要开始办房证了,我想问问证上写我和写他的名字有什么区别吗? 有区别。不过首先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合同上是谁的名字,房产证就要办给谁。如果合同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两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共有权证,但要明确份额,否则就视这共同共有,各一半。如果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也只能办给这个人,应该视为这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该房产是婚前个人所买,只是由于办证手续等原因,在婚后才取得产权证。 2、如果我死了,房子归谁? 这要接上一问题。 如果是你的个人婚前财产,你死了,该房产由你的配偶、你的父母、你的子女继承,如果你与他的女儿形成了抚养关系,他的女儿也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这些人的继承份额是相等的。 如果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则该房产一半是他的,另一半作为遗产继承,继承情况同上。 3、他死了的话,房子归谁? 同问题2,只是把你的父母你的子女换成他的配偶他的子女。 4、我和他现在还没有孩子/如果我们都死了,我还没有孩子的话,归谁?如果有孩子的话,归谁? 死亡总有先后,如果他先去了,按照3继承。如果你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金钱,从而取得了该房产的独立 产权,当你去世时,按2继承。如果你们有孩子,该孩子是继承人。不论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婚前财产,不论谁先死,这孩子都有继承权,只是会由于参与分配的其他继承人的多少,而影响到该孩子所占的份额。 总之,要想让你的权益最大化,你可以将合同只写你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也只办成你的。 以上意见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地板响声有两种可能:龙骨松动或地板咬口的摩擦。 2、如果每次踩上去都响,就是龙骨的问题;如果踩上去时响时不响,则是咬口摩擦的声音。 3、如果是龙骨松动,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地板起下来重新安装,除此之外没有其它办法。 4、如果是咬口摩擦,那么等踩踏一端时间后等咬口磨合好了就不响了。 5、消除咬口摩擦还可以采取向缝隙处喷木油精或涂抹肥皂的方法来润滑咬口。 6、通常实木地板经过一年的使用其材性才能趋于稳定。
我就是那儿的,哈哈~只面的房子比较老,不过布局还不错,一室厅房的房子比较少,里面一般都是二室一厅或者三室一厅的房子,只有一些不正规的偏房会有一室厅的.二室一厅一般六七百左右,也要看房子的具体条件~单租一个房间大概三百左右,水电和煤气都是有的,不过有些屋主没有安装煤气,要问清楚~水电都是一户一表,用多少就就多少咯~
这要看当初你是否用的环保材料有关。很多厂家和材料商,都敢确保他们的质量是无误的。如果是大厂家,可信度高的,就没问题。你装完三、五天就能住。因为你装修期间一直敞着窗户,完工后你又做保洁。所以问题应该不大.又专做检测的部门,检测后入住更放心。
一般来说,是很难办理产权证书的;如果购买的是属于农村的宅基地的话那么几乎就没有办理到房产证的可能性,因为宅基地是禁止转让给本村集体以外的个人的。也就是说土地转让行为就不合法,那么后续的产权办理也就很难合法。 “以合同成交价-成本价,然后以比例形式付款”的说法从未听说,除非当地政府另有相关规定。
房子不大,不要用过多的深色装饰,那样太沉重,心里感到不舒服,沙比利还行,沙发最好买浅色的,米黄色或白色,窗帘呢我想选用厚些的淡粉色或淡黄色柔和一些,但如果你选用淡绿色或淡蓝色,这样有些颜色的反差也是可以的。窗帘上有些大气的图案也是可以的,那样显得活泼一些。
回龙观居住区是亚洲最大的居住区.也有很多经济适用房.而且还有正在建的.是很麻烦.回龙观房价也是相当高的.建议多参考一下房产信息.
你好! 1.我疑惑1.68米是厨房宽度还是门宽啊?,如果是厨房面队餐厅的门洞宽度,那这个门是没有问题的,可以采用移门,不过是单移门,把门的中心往门洞中央移就可以了。 2.如果是厨房宽度,那么是单开门,只要橱柜避开门的开启半径就可以。 3.如果在1.68米的宽度还想做移门,厨房窄小,想充分利用厨房面积,那么移门就放在厨房外面也可以。 4.厨房门用卷帘门是不妥当的,因为开启不方便,这样还不如做敞开式的,不要门;另外厨房用普通铝合金门也不赞同,因为不美观、档次显得低了;厨房门建议还是用木制玻璃的或高档一些的钛合金依门。
可以在购房之后凭借完税凭证或者房产证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这种交易属于期房转让,严格来说国家不允许的。 有些开发商在购房协议没有在房地局办理登记备案之前是可以配合办理“改底单”业务的,就是由新的购买人与开发商重新签署协议,而原购买人办理退房手续,但是交易前最好提前咨询开发商是否将会收取一定费用,以及买卖双方对于费用的分担方式
这种事情找物业,让物业赶快修理,你跟修理的工人说点好听的,我这房还没住就漏了还没关系,我要住上漏了,还不急死啊。我看你也是个通情达理的小姑娘,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肯定会帮你修得好好的,一定会让你住上放心房。 大过节的可别太发愁了,会修好的,祝你国庆、中秋双节快乐~~
不知道怎么算是吗 ?那我告诉你吧,你用建筑面积除以1.33333就是使用面积 其他的20多平米那时就是公摊面积~~~~~~~~~所谓售楼员说的那是假话 ~~~~~~~~~~~~~~~~~~
房产建成之后,依照与开发商的协议将会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意,并非所有的地区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具体的还要咨询所在地的房地局
但就你的问题讲,新房不做评估。但一般按新房购买价算。 如果你抵押的房子被拍卖将按贷款额来拍。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来访形式投诉有关的工程质量问题。对涉及到由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建筑规划、市政公用建设和村镇建设等方面原因引起的质量投诉,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由分管业务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以上规定,遇到的问题除可以向各区、县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外,还可以向各区、县及市质监站进行投诉。
商家的这种做法不对。银行只能抵押你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并到房管局和国土局进行登记,不能抵押合同。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br/>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你首先要看一下合同约定,如果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应当提供的材料,你可以拒绝收房。同时,应注意证据材料的收集!
开发商应出具上述证明,否则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程序到当地政府规划局、建设局查询、报建,村委会是否有利润,都是集体的,但要有村民代表监督。
1、认购书很多情况下可能是房产开发公司在还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做出的权宜之计,因当时不具有预售条件,不能签订预售合同,所以以认购书代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主要条款具备,可以作为预售合同进行认定。----你已经提到了这一点;<br/>2、认购书和预售合同毕竟不同,如果约定将来要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认购书只能算是预售合同签订的前合同行为。如果对方要单方面修改,在法律上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r/>3、最终合同确定的面积与将来交付的面积,误差超过3%,你有权退房。不退房的话,多于3%部分你不用付款,少于3%的部分,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br/>如采纳请评价或直接与我联系。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房子未经过验收合格,这样的房子质量确实令人担心,建议持相关资料当面同律师商量,并可以委托律师去建设局查询,再决定下一步打算。
开发商是否违约因以商品房买合同的约定交付条件,约定开发商取得竣工备案后才可以交付,那么开发商不具交付条件而强行交房的,即使你收房后,开发商仍然应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延期交房日期到开发商实际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
通常说的现房应是指已经竣工的房屋,而验收合格是指竣工的房屋经相关有权部门检验符合相应建筑标准。因此现房销售时,并不必然意味着房屋已经通过了验收。另外,合同签订后,房屋是否通过验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如果没有通过,则是开发商违约。若合同签订前,房屋即因主体结构不合格而不能通过验收,则其时所销售的房屋是不准销售的房屋,所签订的合同才无效。
谁要求评估,谁先垫付,最后双方均担.上海鲁培栓律师为您排忧解难,请点击"采纳意见".
7月份开始建设,首批入住的大约在09年的年底能够迁入,这批房子好像都是给2厂3厂还有团泊洼的,采取的形式应该还是房号制度,大概就那么多吧,具体的还是不太清楚啊!
答:卖主现在应该有开发商给他的购房合同,还有当时的一些交房手续,比如煤气开通发票等等。这些东西签合同的时候要留复印件,有必要把复印件拿到房产交易中心去验证一下。<br/>另外通过中介公司,把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也留一份,还有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合同,等等。<br/>建议不要交那么多房款,如果卖方没有要求的话,交个3万5万定金就好了。<br/>交钱的时候让中介公司把卖方的购房合同等一些资料押着。<br/>其他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发消息给我。
交房手续有哪些?<br/>一、通知<br/>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br/>二、验收<br/>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br/><br/>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br/><br/>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br/>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br/><br/>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br/><br/>四、签署房屋交接书<br/>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br/>开发商如果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交房,你可以拒收。对于超过交房期限交房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或承担违约责任。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1、快过年了,物业和开发商要回收资金。 2、年底交房,貌似为了业主能收房、验房和装修。其实并不然,业主年底也忙,验房发现问题也不能及时整改。 3、为了方便调配建筑工人。开发商考虑工人的调配,以此来安排建房进度。
开发商选择冬季交房是为了节省暖气费等支出,因为如果不交房,开发商就得承担供暖费用。也有人认为年底交房时因为很多楼盘都是年初开盘,而建设周期两年,开发商更希望在年前处理完相关事项。一个项目从开工到完工以及收房,都有严格的时间安排,何时收房不仅关系到施工进度、物业运行,也关系到开发商与建设方的年终结算,因此不是一个随意性的安排。而收房时间是签合同时就约定的,也是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有法律效力的,开发商如果为了省暖气费拖到年底,好像也有些牵强。因此,结合新房交易流程而言,后者的观点似乎更令人信服。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