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说一点,对开发项目所在地的经济发达情况进行调研.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新华网 (2002-03-28 15:37:58) 稿件来源:新华社 -------------------------------------------------------------------------------- 新华网北京3月28日电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二十三条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下列规定列支: (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 (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 (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第五章 监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第三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应当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每年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财务报告,并将财务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没收违法所得;对挪用或者批准挪用住房公积金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完) 关于住房公积金计息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中心字[2004]49号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机电[2004]50号)精神,现就住房公积金存款计息利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的通知》(建房改电 [2002] 4 号)规定,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结息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执行,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中国人民银行本次利率调整,活期存款利率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均未变动,因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也不作调整。 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0号)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委托银行专户中的沉淀资金,按照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计息。中国人民银行本次利率调整,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未变动,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银行沉淀资金利率不作调整。 各分中心和各管理部在接到本通知后,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利率规定,积极做好有关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特此通知。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买有预售证的楼,看好了直接签正式合同,免得签认购书交定金后发现合同条款不满意,但不买定金又被没收。
你应该付的是首付款吧!定金不会这么多的,那你为什么还没签合同,是做贷款还是分期?去搜房网,里面有如何教你签合同和签合同当中的陷阱
1、包租房屋就是中介负责出租你的房屋赚差价的行为,中介一般要求你出个基本租赁价,然后再以更高的价转租出去。这个可以由双方商量。 2、房屋的日常维护与修缮也由中介负责,有中介甚至会给你进行装修并买家具。 3、注意事项主要是与中介签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4、包租合同应当有以下条款 包租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房屋的用途; 包租年限; 包租期间的租金约定及租金的增减及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房屋出租及转租的约定; 房屋修缮责任; 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1、手续齐备:二手房就怕手续不齐,各种证件应该齐全,尤其是产权证,产权证记载着房产的很多信息; 2、是不是存在纠纷:最常见的就是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出售房产,最好是产权人的配偶出具一份书面的证明文件; 3、注意产权性质:二手房的产权性质一般有二手商品房、二手经济适用房、上市公房(房改房),不同产权性质决定了过户时候发生的税费的不同; 4、税费负担方式:明确税费的负担对象,以免扯皮,尤其是对于房产证填发时间不满两年的房产所涉及的营业税的负担方式; 5、明确交房时间以及钱款的交接方式
1、0首付的房屋贷款已经被叫停,现在恐怕是办理不了了; 2、贷款最高限额是房产价格(或者评估价格的)70%—80%,也要看贷款申请人的收入水平以及资信状况,贷款是由银行发放的,但是是通过开发商办理的; 3、产权状况清晰地在售楼盘项目一般都可以办理贷款 4、至于注意事项,那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了,要看合同的原文有没有需要补充的。
1、产权类型:不同产权类型的税费是有区别的; 2、钱款交接:何时交纳房款需要注意; 3、注意完税的时间以及房产证的最长办理时间,什么时候领取房产证?
契税1.5% 、印花税0.1%(含房主应交的0.05%)、营业税这个费用一般是和房主协商看哪方出,营业税是5.5%,如果是有中介公司的话,他们的收费标准是不超过3%,一般是2。5%也许有些公司还能打折,如果你需要贷款的话,则需要交律师费、评估费、担保费共计2500元,保险费是按你贷款金额*保险费率系数,有些可能还需要交房本押金,但这个钱是可以退的。 需要注意的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要仔细审查房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签合同最好是签三方合同,这样的可以保证透明交易,能够直接和房主谈价格,两方合同一般很多公司会吃差价的,另外在过户前最好不要打款给房主或中介公司,要打款的话最好是在过户当天。 房子的使用年限现在有消息在说可能会增加到100年,这个如果房产证上写了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就是以产权证为主,如果没写的话则是以国土局备案为主。
1、签合同,上面注明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买卖双方自行商量); 2、双方约好,到南京房管局送件,同时找银行做贷款(银行还会需要你个人的种种资料); 3、十个工作日后,双方约好,到房产局出件; 4、等银行贷款下款,付给卖方; 5、银行退你抵押后的两证; 6、结束。 最后劝你,如果你真的什么都不懂,应该找家大的中介公司(南京二手房买卖做得最好的应该是顺驰)帮你,从签合同到后续事务,否则,可能后患无穷!当然,也许你运气好呢!
其实比较简单,只要说明所有租屋内设施,包括水、电、间隔墙、煤气等,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任何未经过出租人同意而私自改动,或因承租人使用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因为各种人的习惯和生活方式都不同,所以很难约束所有人,只要确保经济上不受损失就行了。
城市的房子没有供热设施,那就是大缺点,拖得越久,越不易卖.自己住也不合适. 关于房价,现在众说纷纭,虽然多数人说还要涨,不过我属"孟什维克",认为涨的可能不大.这个条件的房子,尽管离市中心近,不能说是条件优越,升值可能性不大.房旧了,自然价要低.所以我劝你称现在房价还不低时卖掉算了. 出租.麻烦不小啊. 你想永远出租,似乎还可以,否则应该卖出.
●茶水保洁法 油漆过的家具沾染了灰尘,可用纱布包裹略湿的茶叶渣抹擦,或用干布沾冷茶水擦洗,便会使家具特别光洁明亮。但是用茶水擦拭家具之后,记得要用蘸有清水的微湿的抹布再将茶水擦干净。因为茶水通常会有茶渍,残留在油漆表面会影响家具原来的色泽。 ●牛奶保洁法 如果牛奶过期了不能喝,也别扔掉,可以用它来保养家具。用一块干净的抹布放到牛奶里浸一下,然后用此抹布擦桌子等木制家具,去除污垢效果很好。最后记得再用清水擦一遍,不然会有牛奶残留有奶臭。这种方法适用于多种皮质、漆面、大理石、宝利板等家具。 ●啤酒保洁法 取1400毫升左右淡色啤酒煮沸,加入14克糖和28克蜂蜡,搅拌均匀使之充分混合。当混合液冷却后,用软布蘸取后擦拭木器,等污渍擦干净后再用清水把残留物擦干净,最后用软的干抹布擦干。 ●白醋保洁法 用白醋和热水以1:1的比例相混合来轻轻擦抹家具表面污渍,如果污渍较难清除,可以让醋水稍微停留在污迹表面上,然后再用一块软布用力擦。因为醋酸能软化污垢使之脱离家具表面。这种方法适用于红木家具的保养,以及其他被油墨迹等污染后的家具清洁。 ●柠檬保洁法 如果擦亮了或上了清漆的木器,不慎被热力烫过留下烫痕,可以先用柠檬切片,或者蘸了柠檬汁的抹布擦拭,然后再用浸过热水的软布擦拭,最后再用干的软布快速将其擦干,即可恢复原来的光亮了。 ●牙膏保洁法 家具表面的白色油漆,日子一久会泛黄,不但看起来旧旧的,而且感觉也很不清爽。 你可以用抹布蘸点牙膏或牙粉轻轻敷在上面,利用牙膏的漂白作用,家具油漆的颜色就可由黄转白。但擦拭时切忌用力摩擦,因为牙膏牙粉里的摩擦剂会把油漆磨掉,会损伤家具的表面。 ●蛋清保洁法 日子久了,家里白色的皮沙发上有几处的污垢特别顽固,让人头疼。这时,你可以取适量蛋清,用棉布蘸取,反复擦拭皮沙发等皮革制品表面较脏的地方。此方法用于皮革制品的清洁特别有效,而且蛋清还有一定的抛光作用,使用之后皮革会呈现出原来的光泽。
不建议去百安居装修。 百安居的材料要比建材城偏贵,即使在大型促销的时候,百安居自己也不承担任何费用,而把所有的费用转嫁给供货商。这样“羊毛出在羊身上”,供货商就要把售价提高再打折,最后损失的是消费者的利益。 同样,不要轻信“集采”,很多集采只不过是厂家推销的一种手段,千万不要只看****折,而要看最终的销售价格是否便宜。 如果要装修,可以自己花点时间去各个大型的建材卖场看看,收集目标品牌的售价及促销力度,最后按照成交价决定在哪里购买。
定额中综合了各类人工,是按法定工作日的时间核算的,定价因此较低,不能按市场的全日全时人工价相比。所以定额的工日数较多,而总人工费与市场相差不大。 当人工有较大变化时,相关部门会下文件对人工费作调整,没有文件的,一律不调。 机械费也是一样的。
这应该由双方签定的合同的约定为准。 装修合同一般就项目内容不同,而有不同的保修期。如一般问题保修为2年,而水电则保修3-5年。 装修质量由于与材料有直接关系,所以,当消费者自行购买的材料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消费者负责。如常见有的业主自己购买的龙头坏了,或者是高压软管坏了,造成水淹地板,这种大的损失由于是业主自己买的材料造成,装修公司是不负责的。 各地政府管理部门对装修质量的保修等有指导性的要求,但具体的仍由合同约定。所以,你可以把当初签定的合同拿来仔细看看。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参见资料:
其实你买一套工程资料软件,安装到电脑上就什么资料都全了. ----------- 装修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百度知道 > 生活 > 购房置业 (1)竣工与验收的管理程序 工程项目进入竣工与验收阶段,是一相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项目管理程序依次进行,认真做好竣工与验收工作。 1)竣工与验收准备是指工程交付竣工与验收前的各相准备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具体操作实施,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建立竣工收尾小组,搞好工程实体的自检,收集、汇总、整理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扎扎实实做好工程竣工与验收前的各项竣工收尾及管理基础工作。 2)编制竣工与验收计划,计划是行动的指南。项目经理部应认真编制竣工与验收计划,并纳入企业施工生产计划进行实施和管理。项目经理部按计划完工并经自检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报验单,提交工程监理机构签署意见。 3)组织现场验收,首先由工程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图样、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施工合同等对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竣工与验收评估报告;然后由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与验收。 4)进行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要与竣工与验收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与验收报告完成后,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发双方依据工程合同和工程变更等资料,最终确定工程价款。 5)移交竣工资料,整理和移交竣工资料是工程项目竣工与验收阶段必不可少切非常细致的一项工作。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的工程竣工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要符合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案整理规范的有关规范。 6)办理交工手续,工程已正式组织竣工一验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有关单位已在工程竣工与验收报告上签认,工程竣工结算办完,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撤离施工现场,正式解除现场管理责任。 (2)竣工验收准备 竣工验收准备是建立相应的竣工组织、制定、落实项目竣工收尾计划。 1)建立相应的竣工组织,项目进入收尾阶段,大量复杂的工作已经完成,但好有部分剩余工作需要认真处理。一般来说,这些遗留工作大多是零碎的、分散的、工程量不多的工作,往往不引起重视,弄不好会影响到项目的进行;同时,临近项目结束,项目团队成员难免会有松懈的心理,也会影响到首尾工作的正常进行。项目经理是项目管理的总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竣工与验收前的各项收尾工作,加强项目竣工与验收前的组织与管理是项目经理应尽的基本职责。为此,项目经理要亲自挂帅建立竣工收尾班子,成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材料负责人等多方面的人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因事设岗、以岗定律、以责考核、限期完成任务,收尾项目完工要有验证手续,形成完善的守卫工作制度。 2)指定、落实项目竣工收尾计划,项目经理要根据工作特点、项目进展情况及施工现场的具体条件,负责编制、落实有针对想的竣工收尾计划,并纳入统一的施工生产计划进行管理,以正式计划下达并作为项目管理层和作业层岗位业绩考核的依据之一。竣工收尾计划的内容要准确而全面,应包括收尾项目的施工情况和竣工资料整理,两部分内容缺以不可。竣工收尾计划要明确各项工作内容的起止时、负责班组及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要把计划的内容层层落实,全面交底,一定要保证竣工收尾计划的完善和可行。 (一)竣工自检 竣工自检也称为竣工预检,是施工单位先进行内部的自我检查,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竣工自检的 (一)竣工自检标准 竣工自检的主要依据是: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和标准。 2.竣工自检的方法 竣工自检应该分层分段、分房间的由竣工自检人员按各自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要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完工。 3.竣工自检人员的组成 参加竣工自检的人员,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等共同参加。 (二)复检 在基层施工单位自我检查的基础上,并对查出的问题全部解决以后,通过上级部门的复检,解决全部遗留问题,为正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三)正式验收 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正式验收工作。 (参考)
验收标准有两个:一个是《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室内验收标准》(本版将陆续刊登),另一个是《高级装饰工程验收标准》,使用哪一个标准要看购房合同里是如何签订的,以合同规定的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 看排水管道排水是否顺畅,上水管是否存在渗漏现象,可以把洗菜池、面盆、浴缸放满水,然后排出去,检查一下排水速度。检查厨房卫生间的上下水管道。对马桶的下水检查则需反复多次地进行排水试验,看看排水效果。 打开所有的灯具开关,看灯具是否都亮。检查配电线路。如果条件允许还应该用万用表检查插座是否有电,用电话机检查电话线路是否有信号,用天线检查工具检查电视天线的信号。
墙面受潮有水气,腻子粉未干透,就滚刷乳胶漆,原始墙体碱化,墙面基底水分过高,水分向外扩散时其压力把漆膜鼓起,通常发生在使用了透气性差的产品的墙面。 土建时的防水处理差,导致雨水水分通过裂缝或未上漆基面进入墙体另一面的基底,或有漏水,扩散时破坏漆膜;
家庭装修知识- 百度知道 > 生活 > 家居装修 家装原则:适用、美化、经济; 家装准备: 一、前期准备:首先应对自己的房结构要仔细了解,丈量一下实际面积并绘制详细的结构图。主要是了解一下具体布局(包括对原有结构进行合理更改)以及装修总费用(包括材料的价格和人工费用)可对自己的房屋如何装潢有了大致的思路。 二、资金准备:一般来说,装潢的总费用应为房屋价格的10%到20%。 三、材料预算和费用分配:目前人们以追求舒适为本,那材料费用合理的分配比例是:卫生间与橱房占45%,厅占35%,卧室占20%。 四、工期准备:以两室一厅为例,在正常情况下,工期在30天左右,如算上些其它因素,诸如更改设计方案等,也至多40天。 五、专业知识准备:在家庭装修前,要做好专业知识的一定积蓄。 六、市场调查研究: l.基本价格的调查 家庭装修是一项经济活动,价格就是重要的因素,在设计、施工价格方面,也需要家庭有初步的了解,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在装修运作时才能做到应付自如。 2.市场状况的调查 对家庭装修市场的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应该到专业的机构、单位或组织去了解,如装饰协会、装饰服务中心等。 3.家庭装修运作方式的选择 (1)直接找装饰队伍: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风险,主要是对施工单位不了解。 (2)到家庭装修市场找装饰队伍:是一种比较节省精力的方式。 (3)通过中介确定施工队伍:中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亲朋好友介绍,这种方法受中介方接触行业的广度、深度的限制。另一种是通过专业的服务组织进行介绍,由其介绍的队伍应该是安全可靠的。 (4)通过网络确定施工队伍:这是一种全新的方式,相对节省金钱和时间。 七、省钱途径: 1.精心的策划和完美的设计是省钱的第一途径。 2.采用"画龙点睛"的方法。重点装修的地方,可选用高档材料、精细的做工;其他部位的装修采取简洁、明快的办法,材料普通化,做工简单化。 3.依托装修公司是省钱的捷径。装修公司在选材上有固定网点,材料优价;在施工上有经验,做工精细;服务上有配套,质量保证。因此,最好不要自己直接请工人施工,表面省钱,实际可能因为您的错误选择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4.遵循规矩,把好预算决算关。在施工过程中难免变动修改,应参照原始项目单做好过程纪录,以便决算中清理增减项目。 八、家装五步骤: 1、制订方案,选择档次:高档、中档、低档; 2、规划设计,合理布置:提供需摆放的物品清单; 3、了解行情,掌握价格:大致了解材料价格; 4 、签订合同,相互约束:避免投诉; 5、对照合同,验收工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你这项目我想你是内装饰工程项目: 等一、我不知道你内装饰图前是否报消防审核通过,若业主没报按照现新消防法的要求是要处罚的(3~30万罚款)。 第二按照消防法要求你单位必须出内装饰工程项目竣工图报消防验收,且应盖你单位竣工图章。业主、设计单位、施工签验收意见并盖各单位图章。因消防验收不是单一的消防安装项目工程的验收,它是整个工程消防系统工程的验收,你是做内装饰的但你那项目内都包含了消防验收项目(如你采用的装饰材料(龙骨、防火涂料、水电等)、装饰平面分隔是否满足消防要求,且你单位使用的装饰材料还要报检(装饰材料是否满足消防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还必须拆除。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十三条、第五十八条: 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分两大类,一资料部分,二竣工图。有的要求有影像资料,但很少有人提供,因为太费钱。 资料部分:管理资料、检验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原材料合格证等。 竣工图:包括你承建部分的全部施工图纸。是按工程中发生变更后的图纸。
A公司应该是总承包商 你应该为分包单位 B公司是业主 可以起诉A或B或AB B公司是业主,竣工验收应该是B公司盖章认可(给个好评呗!)
(给个好评呗!)A公司应该是总承包商 你应该为分包单位 B公司是业主 可以起诉A或B或AB B公司是业主,竣工验收应该是B公司盖章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