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请问我买了一处平房,当时双方签订合同并有见证人签字,虽然没有进行房屋过户,但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都给了我在我手中,现在这里要进行房屋拆迁,卖房给我的人想反悔把房屋要回去?请问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我能赢么? 这个情况如果打官司你是否能赢,首先、要解决的是这个平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即是不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子,如果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或者农村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即“小产权房”,现在对方反悔了,你是赢不了的。因为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如果是依法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你能不能赢也不能一概而论。根据《物权法》“物权法事实上”、“一物一权”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的规定,尽管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都在你手中,但从法律层面上说,你并不是该平房的物权所有人,所有人还是原房主。在你们之间仅存在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对方反悔了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进行毁约,你也很难赢得这场诉讼。或者原房主以一物二卖的方式,以现在市场公平的价格卖给不知道情的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第三人以你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你,届时,你首先想到的是你自己手中有合同、对方的房权证、土地证,并以此进行抗辩。但第三人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来对抗对你,法律也不会支持你的,这才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以上说的都是对你不利的因素,那么,怎样才能变被动为主动呢?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就没有办法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个人认为你应当立即向人民起诉向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附随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正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对方履行义务。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只供参考哟。
原房东不愿意的话,没过户恐怕就过不了户了 不过可要求赔偿
一、房主不卖房给买主X是否违约? 房主不违约,买方违约。因为买方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二、房主通过注销原有产权证而办的新产权证是否合法? 不合法。明知房产证毅然存在,却寻找一个借口,又办了一个新证。“(房主当时把证抵押在中介手中时是签过字的)”这里说的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但保物权是主债权的从债权,现在房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了等待买方签订合同的义务,即预合同义务,买方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因此,预合同义务消灭,房方收回房产证才是正常的做法。 三、如果有其它人想购买这套房子是否会有后患? 没有后患。
买方未按约定时间付首付款属违约在先,卖方可据此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定金罚则,卖方可以不返还已收的定金。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中介应将房产证归还产权人,卖方补办新证是不得已而为之,也是示意中介拿着不还也是白拿。 如果有别人想购买那要看产权人的意愿。没有产权人的签字同意产权归属转移不了。
银行资金监管的业务还是比较可信的 如果你签约的是家正规的经纪公司 同时在签约的时候需要把你们谈好的这样一个流程写入合同里.通过经纪公司签约通常在双方买卖合同之外另有份居间服务合同,那么在这个合同里把以上所说的流程清晰的阐述出来就可以了 你需要注意的就是时效的问题 在一天的时间里能否办理完毕上述手续,这个最好让经纪公司给你一份计划. 其他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甲98年卖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一直没有过户,03年该房房产证下来后,户名是甲。我要过户时发现甲本人不是和我发生交易的那个人。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 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一、甲在没有取得房地产证书的情况下,将一套自己的城市拆迁安置房给乙,乙和甲签了卖房合同,款已付清。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没有过户。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房地产登记为准,因为甲与乙之间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事实上甲与乙之间也办理不了)因此,在甲与乙之间,仅仅是一种债权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法律关系。只有在甲将不动产证书变更登记到乙的名下,乙才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即物权。 二、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我并不知情)又加价把该房卖给了我,签了卖房合同,钱款付清。我进行了装修并出租。 尽管乙于当日伪造甲的签名,但在法律上并不能改乙对该不动产是一种无权处分的行为。所以,你与乙之间买卖关系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现在甲不认可你的合同效力,那么,你只能向乙主张你的债权权利。 三、现在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丙要起诉我,我坚决不搬出。我该怎么办呀..........?法院会怎么判? 甲已经把该房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丙才是真正的善意第三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丙支付了合同的对价,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丙取得了该不动产的所有权。现在丙要起诉你,我你坚决不搬出。那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因为丙是物权所有人,从而享有物权,物权最根本的效力就是具有对世的效力,除所有人外,其他任何人都有不作为的义务,事实上丙现在是在排除妨碍,故法院会判决你搬出去以排除你对物权所有人的妨碍。届时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你不搬出去,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你搬出。 四、你应当自知道甲将该房卖给丙之日起,立即寻找乙向其主张解除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并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主张可得利益损失。 尽管我对你的情况很同情,也很理解你的心情,更吐弃乙的不道德行为,但法律毕竟是法律,所以,建议你抓紧时间找乙主张权利.否则,你的利益损失将很难追回。
你卖房时,以你的房屋产权证为产权凭证,产权人有权处置自己的财产。 A房东与你的户口应该是有两个户口本。
有合同直接拿合同去办就好,这些你不用管,直接找中介,别忘了,中介也拿了5000块大元的,合同没有执行,中介也有责任,那合同去咨询律师,即可。
两种说法都是对的,这要看你觉得怎么划算就怎样交。 20%是指你(现在房产证上的登记价-原房产证登记价)X20%,不过这里面的差额可以用贷款利息,装修费,佣金,营业税等费用来冲抵; 1%是指现在房产证上的登记价X1%。
1、契税发票:此票一式好几联,不知你是不是全掉了?你可以上交契税的地方,查询,交请复印一份,加盖契税所的章,或让契税所出具已交的证明;2、购房合同:找开发商联系,协助你,去房地产登记部门 核实,登报声明作废,开发商补发;3、这样凭以上两件再带上购房发票、维修基金发票及身份证件即可申领房产证啦。
20%是双方自愿约定的,比例法律没有相关限定,但如果认为该比例计算出的违约金过分高,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视造成的损失)。 定金有不超合同标的的20%,但你说的是约定违约金。
这样应属卖方违约,中介有责任和义务去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并无需付任何费用给中介方。原因是:房东在没有女儿的委托授权下本身无权代签合同,也就是这份合同无效。中介是违规的,这一情况中介应该是知情的,但没有履行告知买方会产生的后果。正规的中介应查验卖方的房产证、身份证是否属房主本人,如不是应持有公证过的委托书。这是中介的责任,否则中介的佣金付那么多不是...... 希望帮到你!
既然房东给你说了,就不属于私自卖房 房东有房子的买卖权力,房子租给了你签了合同,你就有使用权 你就有权力允许或禁止任何人进入(包括房东在内,虽然房子是他的,但房子已经租给了你,只要在租约内你就有对房屋的使用权。)
买房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房屋按时交付,并依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当买房人违反对房屋权利或质量瑕疵的担保义务时有权要求卖房人赔偿损失。 买房人有以下义务: (一)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这是买房人最主要的义务。房屋价款的支付时间,应依合同规定,一般情况,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与价金的交付应同时履行。采取分期付款形式时,买房人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每期应支付价款及时支付,不得拖延。 (二)接受房屋的义务——买房人有义务接受卖房人依合同交付的房屋,并和卖房人一起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如果卖房人交付的房屋有权利问题或质量瑕疵,买房人可以拒绝接受,但要为此负举证责任,并要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向卖房人提出异议。(
您父母还在么? 在的话直接他们就行了``不在的话那确实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必定是一个人的名字```不知您父母有没有把他过户到你们谁的名下?`如果没有那得先找个律师``搞定遗产分配的事```那个确实得3方都签字```你们得自己协商``先别提卖房的事```你您可以出2/3的钱 分给您的姐姐哥哥```把房子过到您名下``然后就随便您怎么卖了````有人买的话就收钱然后到建委过户就行了 不过这样比较不保险``最好找个中介 签个合同``您卖房不用给中介 服务费的
⒈由于你之前认购的属于经济适用房先转为商品房,在我们这(福建泉州)需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所以开发商找你收取是合理的。 ⒉你签完合同转卖,就得交税,而且没产权的买卖对买方来说比较有风险,所以你如果要卖,趁还能更名卖掉,这样的话,对买方比较有保障。 ⒊认购协议上是可以让你退房,但是没说你可以把你的名额转给别人,你去年买的,现在退房的话,去年到现在房价的差额部分你将损失掉。开发商把你的房子以现在的市场行情卖,更好卖,人家都巴不得你退房呢。 ⒋这类房产是比较麻烦,具体他们是怎么操作,我不敢妄下定论,不过正规的开发商没必要骗业主。建议你还是配合点好。
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房子,但在上海这样的操作是不被允许的,其实之前是有这样的操作手法的,大多都是我们说的炒楼花的性质,但是这样的话就不可能办理按揭贷款,既然按揭了就说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办理了登记备案的手续了,那他说的你可以跟开发商直接签合同的根本就是不成立,不可能的!所以建议你走二手房的交易流程,这样你既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又保证了你的交易安全了!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 1、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向卖房人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 3、买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从物权角度看,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所有人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参考资料:baidu
您好,不知道被法院判决无效的理由是什么。实际上办理权属证书是房地产所有权变更的履行行为,与合同的效力是无关的。如果被判定为合同无效,极有可能的原因是转让方在转让之时自己也没有取得产权证。所以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
只要不过户就永远不是你的。建议你们签一个借款协议,做份公证,一旦卖方违约,至少你可以把钱拿回来。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1、房屋登记在哪一方名下?2、你们之间的约定类似于以物抵债的,比较麻烦。3、一分钱没付,房子有贷款,怎么又说没有付钱。如果被认定为以物抵债,那法院会驳回你要求过户的请求。建议你来电咨询
随时。 <br/>每过户一次,就征收一次的转移方面的税款。 <br/>即使按买进价卖出,一旦征税,你也是要负盈利的,因此最好少过户。
先弄清楚状况再说,房子既然过户完毕,说明你过户手续基本上没问题,如果也是以正常价格买的,可以主张善意取得,要求他们腾房。
您好,没有土地证的房子,照样可以上市交易。而且,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不过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这里就建议您找个正规有名的中介去办理,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同时到缴税大厅办理缴税业务,缴纳的税费种类有契税、个税、税,如果是经适房,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公房需要多缴纳综合地价款。缴税成功后,买卖双方才能去不动产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最好先发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并给出一个合理期限,如果超过这个合理期限,就发解除合同的函。 <br/>最好能给我看看你的合同。
可以过户,但要先还清银行的贷款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先申请提前还贷,促销抵押后,在办理相关手续,如无力还贷,可以以买家的首期来先还清贷款,或找担保公司
按揭的房子可以过户,但前提是必须要先还清银行的贷款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过户需要先进行撤押,把按揭的钱还上,然后再进行过户,另外就算是办理赠予也是需要你把按揭全部还上。 房屋是必须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也就是说必须先还清贷款后再办过户。若暂时还不清贷款,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按揭房子怎么加名字?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继续使用之前户主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房产过户完成后,产权及收益权就归你了,房东应把租房的押金也一起给你的,你就可以退回给租客,要他搬了。<br/>现在应先与房东协商,办完房产过户后,怎么把租约及押金转给你。
签的租赁合同没到期你就有权利继续居住,如果房东赶你,他违约,要赔偿你,你不到期就不要搬,你占理,如果你没到期就搬走了,压根就别指望什么房东赔偿你,那属于你自愿退租
whocares:你好! 1、可能是按揭贷款还没有来得及登记,没有关系,只要房本未标记抵押及解抵押,不会影响过户。 2、自行交易的二手房买卖是一般要签《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要求也是下载版本自行打印。资金自行划转的情况下,就不需要其他文件。 3、没有什么省时间的窍门,只有一个一个办。
你的方法,卖房人是不会同意的。 不知道你是哪里人,你们那里有什么规定。我们天津这里,不管有没有中介,办理过户都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我前些日子买的房,二手的,比较清楚。都是办理一个卖房人名字的银行监管帐户,买房人把钱存到里面,办理过户完成后,卖房人才能取到钱。很安全的。
1、让中介出个证明,就说房主已经死亡,买卖合同无效。 <br/>记住是书面的。 <br/>2、自己通过公安查该房主的身份,如:是否死亡。 <br/>3、上房管部门查看,此要出售的房子到底是谁的,是不是这个已经死亡的病人 <br/>这三点若是统一起来就没有问题拉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有房产证能不能落户,要看各城市所在公安局,比如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即使你有房产证也不容易落户。另外可以落户的城市,是以同一户口上的才能一起迁入,若有亲属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最好先迁入原户口,再迁新户口。(为什么要建议先迁入原户口呢?因为有一种情况,比如夫妻刚结婚,一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想一步到位,虽然也可以一并迁入,但要提供各种关系的证明,是件非常麻烦的事,以前我就是这样过来的,是经验之谈)。
如果你的二手房是商品房,等过户手续完毕后,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的时候,有些城市是可以购房入户的你就直接拿着你的房产证去当地公安局办理就行。 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的时候,原房主没有任何权利干涉你迁户!
佛山正在实施限购令,限制外地人买房,所以应该来说,更不可能靠买房来迁户口了。 没有户口不能买房,不能买房又怎能迁户口?除非你社保交够3年,才可以买房,然后才能迁户口。
你好,在大丰买的房子产权面积只有68个平方是可以迁户口的。【帅哥!美女!如果对您有帮助,给我的答案一个好评哦^^,谢谢,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