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装修的装修材料费是否可以税前列支,请高手指...
根据税法规定,大额的装修费用应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在装修的有效使用期内摊销,象这样直接作为管理费用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再说,企业在免税期内列支大额费用实际上减少了以后年度的可扣除费用,从节税角度看是不合适的。
企业在所得税免税期内多扣除费用一般不会有太大风险,以后即使检查出来也不会补税的,因为是在免税期嘛。应该没问题的,以后税务局也不会让你补税的。如果按长期待摊费用处理,06年的免税额会增大,以后年度优惠政策享受到期后,就会少缴税。如果说有损失的话,应该是你们公司而不是税务局。10万元注册的公司,其近2万元的装修应是租入房屋的装修。以经营性租赁方式租用房屋发生的装潢、装修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租赁有效期限和耐用年限孰短原则分期摊销。(因税法对内企的租用房屋装修未说明具体摊销年限,若不好掌握摊销年限,可参照外企所得税的摊销年限:5年)
1、你一次性入管理费用有处理不当之处。
2、税务查账,若你公司不是亏损,一般问题不会太大。但若你公司是亏损,该行为虚报亏损。根据国税函[2005]190号“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操作上,弹性很大,那么就看你公司与税务关系的相处如何了。
3、关于能否改申报的问题:根据国税发[2005]200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在规定的年度纳税申报期内,发现纳税申报有误的,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期内重新办理纳税申报。”可见,在4月30日以内,若发现申报有误的,可以重新申报。在我们这,只要重新到大厅办理即可,具体如何办理,建议询问主管税务机关。
4、个人建议:将装修费分期摊销,一则按税法要求处理,二则增加以后年度的成本,可降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以后年度所得税的缴纳。同意蓝晓桥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