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余额是什么
合同规定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费用称作合同余额。
一个融资租赁合同签订之后履行每期承租人都得付给出租人租金,在合同持续过程中,承租人未来还将继续付给租金或者还有一些其它的合同约定费用,这些就是合同余额。
用合同余额方式能够很好得衡量一个从业企业或者整个行业的未来收益,故而对业务量规模能够很好得反映。据中国租赁蓝皮书--《2015上半年中国融资租赁发展报告》统计,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为36550亿元,比上年底的32000亿元增加4550亿元,增幅为14.2%。其中,金融租赁为14700亿元,增加1700亿元;内资租赁11450亿元,增加1450亿元;外资租赁10400亿元,增加1400亿元。
据中国租赁联盟召集人杨海田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融资租赁业的企业数量、注册资金和业务总量都在大幅增长。截至9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约为3742家,比去年底的2202家增加1540家;行业注册资金统一按人民币计算,约合12167亿元,比上年底的6611亿元增加5556亿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国以天津、上海为代表的多个城市大力发展融资租赁行业。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国家层面强力推进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是卖方的选择,而承租人,该租赁物业向租赁物业购买承租人出卖人,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贸易于一体,是融资和金融结合在一起的交易。融资租赁销售合同和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卖方和买方(出租人租赁合同)和宪法之间,但其法律效力,而不是销售的两个租赁合同的效力被添加。 涉及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我建议你咨询律师或直接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