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如何终止,根据现行《婚姻法》未作明文规定。审判实践中,再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原则上不能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的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在通常情况下,受继父母抚育成人并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应当承担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双方关系原则上不能自然终止。但是,如果双力关系恶化,经当事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成年继子女须承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的晚年生活费用。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