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 如何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建筑用砂、土、石料 如何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 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 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①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 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 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 位;②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③以自己采 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 土实心砖、瓦);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 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⑤自来水;⑥商品混凝土 (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另外,一般纳税人 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3号)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经批准允许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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