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我想给孩子改姓,不经过前夫可以吗?
户政科明确答复不可以。除非夫妻双方到场并签署同意协议。就算认识户政科长也不敢改的,前夫打起官司来,公安局肯定输。
而且就算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后,自己提出改名字,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一般也不允许更改,因为牵涉到很多东西,包括学籍、档案、人事、医疗、保险、银行、房产,非常麻烦。
答:《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赵女士的儿子改随继父姓,但孩子与其生父的血缘关系并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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