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什么材料证件?
我是普兰店农业户口的,要转成非农户口,需要什么材料证件,麻烦吗
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条件是: 一、申报落户 (一)投靠亲属落户 1、投配偶落户 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与我市居民结婚,年龄在35周岁以上,并且投靠配偶10年以上的人员,可准予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迁。对其中外地或本市农业户口人员与我市患严重疾病或残疾的居民结婚,年龄在30周岁以上,在津居住5年以上的,可照顾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子女可以随迁。
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投靠人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因病残投配偶还要指定医院证明和残疾程度照片,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件复印件。 外地农村妇女与我市农业人口结婚的,以及本市“两区三县”农村妇女与其它13个区农业人口结婚的。
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投靠人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离婚再婚的还要提交离婚证复印件,18周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如果能帮到您,麻烦点击【有用】吧,谢谢哈~。
各地的情况不是很一样,你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咨询一下,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主要看当地的规定(有用请点下“有用”谢谢,欢迎追问)
申请办理“农转非”入户须知 (一) 出具的证明: 1、 迁出地村委同意迁出证明; 2、 迁出地无责任田的证明; 3、 迁出地的计划生育证明; 4、 申请人与投*人的关系证明; (二) 出具的证件; 1、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2、 《结婚证》、小孩《出生证》; 3、 《房产证》。 (三) 申请人持上述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农转非”入户申请表,办理申请“农转非”手续,然后送市局审批,凭《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如果对我的这段答复你还满意,就点击"有用"吧。爱人者,人恒爱之 】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