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的经济发展更是令世界瞩目。随着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总体规划也在加快变化。企业拆迁维权走的程序是越来越复杂,那么到底要走一些什么程序呢?
1、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告。《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3、评估。《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4、补偿、安置。
5、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