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伤公司理赔不合理怎么办?
工伤职工对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对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认为不合理而发生争议的,是劳动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