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什么企业?
国家对什么企业,收税 收税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目前主要有19个税种: 1。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2。消费税: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或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3。营业税:对有偿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七个税目)、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4。企业所得税:对在我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 5。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征收。
6。资源税:对各种应税自然资源征收。 7。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8。土地增值税: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附属设施)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
9。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使用人征收。 10。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 11。
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12。车船税: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 13。印花税: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经济凭证征收。
14。契税:以在我国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承受人征收。 15。耕地占用税:对在我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 16。烟叶税:对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金额的一定比率征收。
17。关税:以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为课税对象征收。 18。船舶吨税:对在中国港口行驶的外国籍船舶和外商租用的中国籍船舶,以及中外合营企业使用的中外籍船舶(包括在港内行驶的上述船舶)征收。 19。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
每个税种有不同的征税范围和征税方式,税法对每个税种都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定。
问:日本企业是在我们国家前3年时间免税,后面是开始怎么收税的呢?
答:2008年开始实行新的所得税法后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渡: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