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单位和实际付款单位不一致怎么办?
开票单位和实际付款单位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 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赁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贷款 的当天。
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所以,上面举例的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发出货物的当天产生纳税义务,应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 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也就是说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应开具发票,与是否签订合同没有直接关系。
开出的发票最好与付款人相同,如果不同应让对方说明,并且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加强这方面的沟通工作,事先准确知道对方的单位全称。如果事前是跟付款方签的合同,事后一定要跟开票方补签合同才行,否则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可能就会给其他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答:若是是我,我选择你说的一。预收是欠债类科目,增添在贷方,编制资产欠债表要按照预收帐款和应收帐款贷方明细帐计较填列。这种斗劲简单。记得是贷方详情>>
问:怎么理财怎么理财一个家庭怎么理财才是合理的.有的闲钱要怎么投资它呢
答:在保证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先存入一定的应急资金,再根据承受风险的能力选择投资品种。详情>>
答:投资理念: 主张价值投资与成长投资相结合。通过先确定公司的合理价值,再寻找那些股票价格明显低于公司价值的投资机会。主要关注公司业绩增长带来的股价的大幅提升而实现...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