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具体的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网上搜下110 在出来的第一个网上问问 那里有很多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他们是在线交流的,给你免费的详细的相关的二手房的解答 希望对你有帮助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房屋交易手续费 买方:3元/平方米 卖方:3元/平方米 穗价[2002]97号 粤价[2002]108号 买卖双方承担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企业登记80元/宗 个人登记50元/宗 每增加一人每本证书收取10元工本费 穗价[1999]217号 穗价[2000]58号 穗价[2002]123号 穗价[2003]104号 粤价函[1999]532号 粤价[2002]163号 计价格[2002]595号 穗价函[2003]387号 穗价[2003]1号 买方承担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买方承担 印花税 买方:房屋产价的0.05% 卖方:房屋产价的0.05% 买卖双方承担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契税 买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按产价1.5%计收,其余按3%计收 买方承担 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调房总站核定 •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自住满5年且是唯一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个人转让住宅未满2年全额计征营业税,已满2年免征。其他按转让收入与上手发票的差额计征,不能提供发票全额计征。 卖方承担 土地出让金 • 按照房屋所在地段的标定地价计收,具体标准由广州市房地产估价所核定。 • 私人住宅按10%计收,私人非住宅按50%计收。 • 交易一方是单位的按50%计收。 • 已购公有住房按1%计 卖方承担
是要押金,一般都是押一付三的,这个你倒不用担心,押金到期如你没其它欠费是要如实退回你的,但有的话会从你押金里扣除的.其它注意的就是一定要找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要不然会有很多麻烦事,所以这点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购买二手房的人应只缴契税、产权登记费和办证费,至于房屋与2006年对比差价问题不存在补税费。因为现在不是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即使要交税费也应由卖房人负担。
其实现在先找个床位住下,等找到工作了再找房子会更好些。避免跑冤枉路,浪费上班族视之为“金钱”的时间。能直接找到房东租房当然更好。需要通过中介租房的话,应选择有良好口碑的房屋中介,正规的中介公司看房之前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的。 找中介的时候记得问中介要张淘房卡。还有就是一定要签合同,明确细则,例如水暖~物业等。
有这个方面的政策法规吗? 我家一层 准备砌两层 高度6.5M 我家后墙距正后方家(2层房屋)正房外墙6.2M 请问我的房子能砌吗? 房子位于城郊农村。 你好,我家就在扬州。 现在的政策法规对于建筑而言,是没用的。 只要你砌房的时候,没人举报就OK。 告诉你个办法,如果有人举报,你就暂缓施工。 过几天再砌房。 这样就OK 了。
经查孙景春(我的爷爷)在烟台所成里忠义胡同10号共有房屋8间,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出租6间,建筑面积68.23平方,西厢2间空闲,建筑面积22。74平方,当时8间房全部纳入改造。1985落实私房政策,对于出租6间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改造起点应予改造,空闲2间予以返还,但因属危房已经拆除,按规定给予残值补偿,按每平方15元计算为341.10元。残值补偿款已于1985年9月2日由我的叔叔领走。
首先应该防止中介冒充个人,然后收取中介费,还有防止二房东,如果二房东住在那里还好点,不然收了钱然后找不到就惨了,一定要签正式的租赁合同,最好是能看到房产证,总之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是直接从房东处租房,首先应核对房东身份和房产证明;第二,应与房东仔细核对房屋内设备设施和使用状态;第三,确认水电气物业费等清缴情况;第四,商谈房租费用交费方式租赁期限并签订合同。如果是从中介处租房,处上述注意事项外,还要核实中介人员身份,当然最好找品牌和口碑相对较好的中介公司。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所以你如果需要将房屋转租给下家,应当得到房东的同意,同时你和房东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会仍然有效。如果不经过房东同意就转租给下家,房东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你返还房屋。这样以来你就会承担和你下家之间的违约的风险。因为房东收回你的房子之后,你肯定会向你下家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你无法提供房屋。所以你最好谨慎。 2、合同的第五条意思是你如果到2011年以后不想再租赁这个房子了,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2011.6.10)三个月提前告诉房东,以便房东好准备将房子租给其他人。这里你有一个提前告知不续租的义务。 3、如果房东同意你将房子租给第三人,那么你可以以自己名义和下家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11年6月10日。如果是你想退出租赁合同,由下家接手,可以和下家、房东三方协商,首先你解除租赁合同,然后房东直接和下家签订租赁合同。这样以来就和你没有关系了。总之,你将自己的义务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人应当得到权利人(房东)的同意。
不合法,没有正式签合同就不应该收中介费,500元定金不退已经很不错了
A 答案解析:<br/> 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申请廉租住房<br/> 保障的一般程序为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及登记、轮候、签约。
A 本题考查租赁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233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此本题选A。
首先要看你与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条款中是否规定允许你转租,若没写不能转租,就等于默许你可以转租。其次,若能转租,你没必要告诉房东,只要你与再承租者签订租房合同就行了。你收你的房租,按时向房东交你的房租就可以了。
广东胡律师:<br/><br/>要看你们合同上面有没有约束物业有什么违规行为的,你们作为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条款,有的话你们可以合法的拒交;<br/><br/>对他们“扎车胎、停水电气、半夜砸门催款”的违法行为去法院起诉;<br/><br/>通过业主委员大会投票决定撤换掉这家物业管理公司。
如果中介没有资质,而你又与卖方接触过,你可以直接与卖方商谈合同,但你不能以中介没有资质而解除与出卖人的合同的.
合同上怎么说的?到期不给续签需要提前告知租户的!合同上必要写清楚的。如果商场坚持,那么你要求商场再给你时间清货!否则你可以请律师了。
在办理房屋转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房屋转租时,必须订立转租合同<br/>,而且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br/>,也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3、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这个其实一点都不用难为情。一般合同上都会写上,甲乙双方租赁期到期提前一个月谈下一次续签的问题。你可以直接了当的跟客户说,今年房租要长点了,如果觉得合适就接着租,不合适就看看别的。而且从3万6长到3万9,对于一个商铺来说不算什么。租房子每年的市场行情都不一样。所以说不管你怎么跟客户说都很合理。
法律规定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此时转租合同由于基础法律关系的丧失而失去了有效存在的依据。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br/> (二)超过建筑物使用期的转租合同。<br/>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建筑物的使用期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相关,一般是70年,超过部分由于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收回或者继续缴纳使用费,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三)承租人拖欠租金的。<br/>交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也会因此而无效。<br/> 由此可见,商铺的使用者在签订转租合同时,应查明原商铺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只能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内签订转租合同。如果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属于无效,作为次承租人的商铺使用者的权利将得不到保障。
肯定不能打在私人账户的。公司肯定也会有他们自己的公司账户,打公司账户才会有据可查,也不用大家以后有什么纠纷,打私人账户这样子的事情是千万不能做的,吃力不讨好
你好,请问他女儿有委托书吗,如果有委托书的话他女儿签的字就是有效的,如果违约就没有签合同就是定金双倍返还,如果签了合同就是合同价的20%的赔给你。
很简单,断了他的水电,除非他生意不做了,不怕他不交钱。
不知你说的三年租期有无合同,如果有证据证明三年租期的租赁合同成立,那么,你严格按照该合同执行即可。如果对方违约,不收取约定的租金,非要按涨价后的租金收取,你可以拒绝,并将你应支付的、对方不接受的租金,交到公证处提存,办理提存公证即可。如果对方违约终止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你就到法院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br/>合同依法成立,就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因为是他的房子,就违法!否则签合同还有什么用?
【答案】A、C<br/>【答案解析】选项A: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选项BCD: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后,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经过甲的同意转租,甲可以要求乙承担房屋损坏的赔偿责任。转租经过出租人同意,则出租人仍然按照原协议收取租金。
土地归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因此城镇户口居民不能购买土地,也不能够买农村土地上附着的房屋。虽然现在的确有不少买卖农村房屋的现象,也有村委会出具的所谓“房产证”,但都得不到法律保护。《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住房后,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因此当卖方无房或面临拆迁补偿时,就会主张买卖行为无效,如诉至法院,一般的结果就是判决卖方退还买方的房款,这样买方只会得不偿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br/> <br/>屋主没权利升租金,但如果你没经他同意转租的话,他可以解除合同,就是不租给你了。
转租不是你想转就转的,我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法将承租房屋转租。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房屋转租,必须签订转租合同,还必须有出租人在合同上签署同意意见,或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所以该房屋如果B想要转租,必须经房屋所有人的同意,否则不得转租。<br/>高密圣亚俱乐部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