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 条件?
申报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备哪些基本 条件?
根据《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申报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在担任主管药师或副主任药 师职务期限内,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均为合格。
答:根据《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符合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