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漯河市生育津贴赔偿多?

首页

漯河市生育津贴赔偿多?

漯河市生育津贴赔偿多少

提交回答

全部答案

    2013-11-23 21:19:33
  •   《漯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我市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进行统一规范。该细则不但规定了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顺产及围产保健的医疗支出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而且一些男职工未就业的配偶,还有一些需要做计划生育手术的男职工也会享受,新政策受益面非常广。
           保险金筹集: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细则》规定,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应依照本细则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
      5%确定。     支付标准: 剖宫产最高支付2700元  据介绍,女职工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产前检查(围产保健)260元/例;正常分娩1000元/例;异常分娩(指难产包括产钳助产、胎头吸引、臀位助产、臀位牵引)1500元/例;剖宫产2200元/例;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2700元/例。
         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放置、取出宫腔内节育器(含检验费)60元/例;输精管结扎术(含检验费)500元/例;输卵管结扎术(含检验费)600元/例;输精(卵)管复通术(含检验费)1200元/例;早期妊娠需在门诊终止妊娠(含孕情检查、检验费)200元/例;妊娠满12周以上住院终止妊娠500元/例;引产800元/例。
         另外,《细则》规定,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比例为70%;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失去工作:生育保险照付   据了解,根据《细则》规定,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参加生育保险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的标准支付。
         同时,职工因急诊、急救、异地安置等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也按规定的标准支付。   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的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发生的医疗费实行定额补助。        生育津贴:尽显政府关怀照顾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介绍,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 诚心为你解答,给个好评吧亲,谢谢啦。

    K***

    2013-11-23 21:19:33

  • 2013-11-23 19:05:57
  •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所谓的津贴——津贴制度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种辅助工资形式。津贴的种类   津贴的名目很多,从津贴的管理层次区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补贴;另一类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
      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自建的津贴,一般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或效益工资中开支。 按津贴的性质区分,大体可分为三类: (一)岗位性津贴 岗位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职工在某些劳动条件特殊的岗位劳动,需要支出更多的体力和脑力,因而需要建立津贴,对这种额外的劳动消耗进行补偿。
      这种类型的津贴具体种类最多,使用的范围最广。例如,高温津贴,是对从事高温繁重劳动的工人建立的临时性补贴。冶金企业中的炼铁、烧结、炼焦、炼钢、轧钢等工种,根据其作业环境的温度、辐射热强度和劳动繁重程度的不同。建立甲、乙、丙不同标准的津贴。另外还有有毒有害津贴、矿山井下津贴、特殊技术岗位津贴、特重体力劳动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盐业津贴、邮电外勤津贴等,都属于岗位性津贴。
       (二)地区性津贴 地区性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林区津贴,是为了照顾林区森林工业职工的生活,鼓励职工在林区安心工作,发展林业生产而建立的津贴,并根据林区的具体条件和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另外还有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寒山区津贴、海岛津贴等。这类津贴一般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所在地区如属这些津贴的执行范围,即可照章执行。 (三)保证生活性津贴 保证生活性津贴是指为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和补偿职工生活费用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
      如副食品价格补贴、肉价补贴、粮价补贴等等。这类补贴具体种类不多,主要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属于执行范围的,即可照章执行。有些企业根据需要,在内部也建立了少量这类补贴,如房租、水电补贴等。劳动合同中的保险不属于津贴的范围之内,但它是任何劳动者都应该享有的权利。
      一般的劳动保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但是一般的企业大部分都不会给职工上全上述的五险一金,所以在合同中只有三险(养老、医疗、失业)。任何企业都应该在与职工鉴定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应的保险制度。对于住房公积金,理论上是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的,但是有的企业往往会以户口不在当地等理由推脱,或者干脆在职工入职时就明确强调单位不负责上住房公积金,因为企业给职工上住房公积金必须在住房公积金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期对于公积金的支出等都是比较麻烦的手续,所以很多单位都不予办理,这一现象在房地产行业尤为突出。
      但是企业的做法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如果真的由于种种原因推脱办理,也应该将单位缴纳的那部分钱转发给员工。但是就中国当今的实际情况,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不在少数,所以很多单位都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也导致很多职工明知道单位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但是随大流也就听之任之了。
      

    唐***

    2013-11-23 19:05:57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公务办理 相关知识

  • 社会热点
  • 社会民主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