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要特别向业主强调装修中的禁止行为,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6)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7)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8)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9)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第(6)项、第(7)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⑧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9)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全部
答:业主或者使用人装修住宅,应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等)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装修施工人员应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物业管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