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是怎样的呢?
广州市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是怎样的呢?
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到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公办学校申请学位,如果公办学校没有学位接收的,可到我区的各民办学校申请学位(民办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1→点击查看)。 我区为稳妥推进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工作,将根据《荔湾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在16所公办学校(试点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点击查看)定点试行接收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对应地段的试点学校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居住地对应地段试点学校连续居住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证明、该固定住址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 4。
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商的有效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证明; 6。适龄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证; 7。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市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三、入学登记注意事项 (一)在报名登记前请务必到社区居委会了解清楚自己居住地段所属的社区居委及准备好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二)在报名登记前空挂户籍者请将户籍迁往实际居住地,并在实际居住地就近申请对口地段入学,对不符合人户一致的空挂户籍者一律在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 四、补办报名登记手续时间、领取小学录取通知书时间与注册时间 (一)没有按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统一在8月30日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学校办理补报名登记手续,补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学校报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二)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为6月11日,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地点请留意各登记点学校的具体通知。 (三)新生注册时间为:6月17日、6月18日。 荔湾区教育局查询网址:www。gzlwedu。net。cn 。
答: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