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是什么?
我国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是什么?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已出台,各地在积极探索和尝试电子招标工作,为总结经 验,深入贯彻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不断提高电子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招 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2015年7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出通知,在招投标领域探索实行“互 联网+监管”模式,通过试点推动建成一批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要求的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鼓励、引导和带动交易平台市场化、专业 化发展,架构形成全国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络,建立健全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公 开共享服务体系,促进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实现招标投标行 业转型升级和市场规范化发展。
政府综合试点侧重探索建立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共享服务体系和创新招标投标监管 体制机制,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竞争、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市场 秩序创造良好环境。试点的重点任务是:一是构建规范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引导各类主体按照市场化和专业化方向有序建设和运营交易平台,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确保本地 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功能定位,依法合规运营,并 推动平台之间功能分离、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二是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推动本地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由现场监督转变为在线监督,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运用大数据加强 和改进监督方式,实现预警纠错、事中事后监督、在线投诉举报处理,建立招标采购全过 程的动态监管机制。三是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加强电子招标投标制度宣传贯彻和能力建 设,完善本地区电子招标投标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组织对不适应电子招标投标发展的规 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向社会公开,并在线接受咨询和意见 建议。
交易平台试点侧重探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技术创新、优化流程、规范程序、专 业运营、统一标准,实现与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和外部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对接并交换信息,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确保交易安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
答: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信息 技术、招标专业人员。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电子招标投 标交...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