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房,不注意细节最易引发纠纷买卖二手房最后一道程序是交房,物业交割最好遵循下面的流程:卖方腾空房子后,买卖双方到场,买方对附属设施、装修、附赠家电等进行验收,卖方结清水、电、宽带、燃气欠费,办理过户;物业费结清;确认卖方户口是否迁出,学位查询,买方进行户口迁移;领取钥匙、更换门锁;最后签物业交割单。
二、新房收房开发商说的这些不要信新房收房时,一定要先验房,并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报告等文件。一定要警惕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我们肯定会修的……”、“先交了费/签了字,再带你验房吧!”、“先收钥匙,再验房吧!”、“给你代办产权证呗!”。
必须保持一个原则,先验房再确认、交钱、签字《住宅收到书》、产权证自己去办等。若发现问题要开发商出具维修保证书...全部
一、二手房交房,不注意细节最易引发纠纷买卖二手房最后一道程序是交房,物业交割最好遵循下面的流程:卖方腾空房子后,买卖双方到场,买方对附属设施、装修、附赠家电等进行验收,卖方结清水、电、宽带、燃气欠费,办理过户;物业费结清;确认卖方户口是否迁出,学位查询,买方进行户口迁移;领取钥匙、更换门锁;最后签物业交割单。
二、新房收房开发商说的这些不要信新房收房时,一定要先验房,并查看《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报告等文件。一定要警惕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我们肯定会修的……”、“先交了费/签了字,再带你验房吧!”、“先收钥匙,再验房吧!”、“给你代办产权证呗!”。
必须保持一个原则,先验房再确认、交钱、签字《住宅收到书》、产权证自己去办等。若发现问题要开发商出具维修保证书。
三、什么情况下可拒绝收房开发商不能出具收房应该具备的资料:《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报告;所交付的房屋不是你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与原图不相符;房屋质量不合格、门窗等与合同的约定不相符;水电气等附属设施与合同约定的不相符;房屋其他项目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不相符;合同未约定,房屋实际交付面积与原合同误差超3%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收起
问题1:此事是要求履行合同还是要求支付房租,还是解除合同? <br/>答:都行的、两个诉讼请求并不矛盾。<br/>问题2:如果起诉,此案应属于什么案由? <br/>答:租赁合同纠纷。<br/>问题3:我该如何解决,起诉时应该注意什么?<br/>答:建议找当地的律师进行帮助。
和房东补签一个;<br/>你、转租方、房东你们三方签个合同;<br/>要求房东给你出一个同意你转租的函件,上面将你出租合同里一些重要的事情写清楚。
可以出视你银行取钱的时间,然后找你当时给钱的时候有什么人可以帮你做人证,再找律师打官司。
合同纠纷是这样的了。一方违约,合同里有约定损失赔偿条款的按照约定处理,没约定的按实际损失处理。你既然能考虑到对方有可能违约,违约金应当约定高一点啊,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30%的都可以获得支持!<br/>因此,法院的判决没有什么问题。你申请再审也无济于事,这种官司赢不了。还不如想办法弥补损失。
是不能,除非他没履行你们当时签的合同里面的条约其中的一条,比如破坏你原有东西呀,或拖欠房租呀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的,要不然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希望能帮到你。
先停水再停电~<br/>行再起诉吧 <br/>建议要强行换锁或扣留财务<br/>毕竟执员
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要求租户承担取暖费,那么可以要求租户缴纳拖欠的取暖费并解除租赁合同。
1、你没有按照合同支付房租违约在先;<br/>2、房东7月份和之后2次收取你房租是从事实上确认继续履行合同。<br/>3、押金在合同解除前不能当作房租支付,所以在2次交付的房租到期后你又违约了。房东可以依据合同收回房屋,若果合同上写明了违约金则你要支付,但违约金数额应当合理。<br/>《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签合同后按合同办事。合同期后再另商量!
针对您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分析:<br/>若您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每月租金,则在合同有效期内,二房东不得擅自涨您的房租,且您可以继续续租。若二房东要收回房屋,您可以起诉要求二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如果他想涨来年的房租 那就等来年再互相协商续签或改签合同<br/><br/>但是今年的合同已经签定了 就必须按照合同上来<br/><br/>他想把今年的房租涨成6万明显是不现实的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br/>(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br/>(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br/>(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br/>(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1.首先由于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三个月交纳下半年房租,而你试图与房东商量更改未果,因此原合同仍然有效。<br/><br/>2.根据上下文,原合同所谓自然终止,应当理解为如果你未提前三个月交下半年房租,则房东可以在上半年到期后终止与你的租赁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r/><br/>3.因此,由于你未能提前三个月支付,所以失去了下半年的承租权。但是,你并未因此而失去上半年的承租权。你仍可以住到3月5日,如果房东现在赶人,是房东违约。你可以拒绝她。<br/><br/>4.不过考虑到租赁是种信任关系,如果现在你和房东关系已经弄僵了,则最好还是早早的另找房子较好。但是,如果你自愿提前搬出去,你可以要求房东将剩部分的房租退还给你,否则你就不要搬。
你好,只要合同各方都同意也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没有律师的现场审查,会有留下隐患的风险。建议还是终止原来的合同,然后重新和产权人签订。
1、看租赁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是约定签字或盖章生效,还是签字并盖章生效;<br/>2、如果没有约定,经过单位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授权人签字,都可以认定其效力的。<br/>最好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完全可以按照合同履行 当时签定合同时 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房东涨房租的那部分你可以不交<br/>他要涨可以在合同期满后再涨! 你完全有理由不交涨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