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要你有在津缴纳一年以上的完税证明或者社保就可以 但是只能购置一套住房!和您的父母没有关系 现在您和您的父母已不是同一户籍
中介都能给弄,只是得自己花钱,正常交完首付就要贷款啊,这是后得花钱办什么银行流水和工作证明。然后才是交易更名,顺利的话还得一个多月那。还有看你买的哪的房子有的二环内的要社保那
衡量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以户为单位的,即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只要具体的家庭中,无论产权是夫妻哪一方的,只要已经有房可居,就不再是无房户了。所以,你现在的条件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政策了。 <br/>另外,“夫妻双方财产要到8年以后才能是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一说法,不是新婚姻法里面提出的,而是在2001年修正的新婚姻法中取消的。个人的婚前财产永远都是个人的,不会变成共同的。 <br/>没有房产的人不是一定会“露舍街头”的,现在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都是无房户,却没有见到他们都“露舍街头”啊,你的这个提法过于极端,在理论上是站不住的。 <br/>有一点你说的是对的,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确实还有些不够完善(即你说的“政策在这方面还是好模糊”),还在摸索与修正之中,如果有具体问题,建议你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
本人在深圳做拆迁咨询。就你提出的几个问题简单探讨下:(个人观点,供参考) <br/>1、以深圳的情况为例,拆迁分为开发商改造拆迁和公共利益拆迁两大类。一般而言,开发商拆迁项目拆迁人为开发单位,但公益项目拆迁人可以为区级政府,也可以为项目投资单位(如地铁建设的,拆迁人可以为地铁公司); <br/>2、拆迁人进行拆迁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但实施拆迁的,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备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拆迁; <br/>3、回答了上面两个问题,第三个就不用回答了。 <br/> <br/>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参考我司网站:www.geheng.com
现在专业人士都很忙,忙着卖房子呢。<br/> <br/>因为我不是武汉地区的,我只能说按政策你能买到,<br/>要是按当地房价,那我就不知道了。<br/> <br/>一次性,贷款都能买,找当地中介咨询。<br/> <br/>你这情况自己办不了。
我也问了我们社区的工作人员,不是停办了,是他们现在一天接一个红头文件,要到8月15日才能办理,不过对于收入那块卡得很紧。<br/><br/>希望对你有点帮助
我在广州05年毕业,07年买房.是二手的,在天河区.6000左右一平方.我买两房一厅35万. <br/>我是和我女朋友一起的,我们现在供楼1900元.没压力. <br/> <br/>可不可能买房子你自己最清楚,要和你的工作收入联系在一起.如果你月薪高的话是没问题的. <br/>在不影响生活的情况下可以买一下彩票,帮人也有机会帮自己. <br/>我现在一个月300元买彩票,一天10元.不影响生活.也给自己带来一点希望.
就是你和男方是各出资一半首付搭伙买,结婚后也不能添上你的名字,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说明是共同出资,如果这个协议经过公正会更好、有两种方法可以可以成为共同财产:一是以朋友合作的方式买,结婚5年后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br/>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各有一半财产,合同上有你的名字,财产共有,签字盖手印承认,永远属于婚前财产,共同还贷,房产证上也有你的名字,但双方要立一个协议,各保留一份,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风险共有,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全部是男方的。<br/><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br/>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1、不可以写上两人的名字。<br/>2;二是以男方名义买,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您好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br/>首先来说 自住型商品房面向的是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及个人<br/>也就是说 首先要具备购房资格 才能参与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br/><br/>至于25周岁的区别 是说年满25周岁的成年子女享受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资格<br/>不到25周岁的只能以家庭名义申请<br/><br/>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 可以百度给我留言
呵呵 我也是等着买经济适用房呢,你摇号了吗,还要买报纸看摇号。最近我也一直在打听,道理那边有个地方叫什么街我忘了,不过是今年动工,还有就使群里那边,估计都是在今年开工,交个朋友有什么消息我通知你我的QQ13991917<br/>你加我的时候 你告诉我下
根据武汉现行规定,<br/>购房资格的释义是,在合同签订日起,即必须拥有。即在签定合同时,未达到购房条件,所签订购房合同并不受法律保护,严格意义上说,属于无效合同。<br/>在备案登记的环节,不以你申请备案的时间为准,而是以你合同为准。<br/>根据武汉的政策,购房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就必须及时到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不可能存在可以拖接近一年再去备案的可能。
您好,二手房的征税高,二手房税费包括营业税,土地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等,尽管其中有些部分是卖家承担的,但终还是会落到购房者身上,而一手房只有一个契税,相比于二手房会低很多,希望可以帮到您
可以允许购买,但是没有产权的房子的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br/>如果你真喜欢那套房子,建议你,先付房东几万定金,再要求三方做预约合同公证,并注明违约责任,这个一定要写重些,这个做了就具有法律效应。尾款能多压些就多压点,剩下的等过户再付
如果,09年买的那套还属于你,那么10年买的这套期房要算二套住房。<br/>如果,09年买的那套不属于你了,那么10年买的这套期房不算二套住房。
1.如果你真的有能力在两三年还完的话,可以选一个5年期的,这样你付的利息总额算起来并不是很多,也让你有足够的能力应付突发事件。<br/>2.第一次买房,按揭的利率可以下浮15%,其它的优惠那就要看开发商了。<br/>3.这几个楼层都还是不错的。一般而言,这么高的楼层,采光不会有问题的,可以看看周边的房子的高度,一般情况来说,高的楼层视野更好。<br/>4.70年的产权这个说法是不对的,通常所说的40年、50年、70年都是土地使用年限。现在来说,70年的很少了。5.最后,如果说你首付十万,贷30万5年的话,下浮15%后你的月供大概在5900左右.你可以作为参考.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因为是办公积金贷款的,所以是公积金中心通知我的
婚前买的房子不管是谁出的钱?出多少?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才能写2个人的名字。<br/>你们2个最好协商一下看谁出多少,征求一下你女友的意见,免得她不高兴。如果协商好了各出50%的话应该去公证处公证。
你房子过户给你,你需要做贷款什么?如果要贷款,可以给你垫资变成全款,再贷款
你一次交的5000元是什么?1、是定金?2、还是订金?这个“定金”是不能退的,如果退了或不卖了,是需要双倍赔偿你的!而且需要支付中介费,因为中介居间服务已经成功!如果是这个“订金”,那就不用说了,退了就退了!就即使是你亲笔签字,但是那个合同已经退了,居间服务合同已经终止了!而且房价也不是以前的房价了!不用管他 ,让他去告吧!!!你还可以告诉他,别欺负老实人、文化人!他妹妹的!
可以,但要看你的看房协议中有没有你一定要通过中介购买的条款,如果有,看有没有期限,还有,房东有没有跟中介签订委托中介卖房的期限,如果有,在期限外买不就行了吗?
1、首先看验收报告。当地政府部门会批发验收,每套房子都有。他们要签字负责,过了他们基本质量应该不成问题。2、当然,这些人不会像咱们那样纠得很细致。所以,一般你自己收的时候,还要注意是否有明显的裂纹、倾斜,门窗是否完好。3、框架结构虽然在这次地震保守质疑,但是目前民用建筑,一般也就是框架结构。而且框架结构也有抗震标准。结构如果出了问题,不达标,结构工程师首先要负全责。如果钢筋用得多,一样没有问题。 地震这种纯属不可抗力,个人认为,不可深究。
我觉得两条路: 1、转租,同时风险也可以转出去,少一点费用脱手也可以,保平安,中介是非常不好对付的。 2、先住着,把中介费什么的都住出来就行了。
最好不要和业主私下成交. 如果中介公司不起诉还好.起诉你的话你就必须赔偿违约金.这样的案例在广州就发生过.私下成交反而付出了更高了赔偿.就算中介不起诉你.中介也会想尽一切办法让你住的不安稳.想方设法的要回代理费的. 你可以把业主和你谈的价位和中介反映.但佣金照给.但是房价得便宜一点.因为房价是可以谈的.
一般情况来说。中介带你看的房.房主应该会与中介签协议的.首先你应该联系房主,问是否有与中介签协议,如果没有,那么你那份协议应该不算数的.(我是重庆的)客观的说,通常情况下就算你与中介签了协议,你私下交易了.一般中介是不会找你的,因为毕竟钱不多.中介不会这样就与你打官司的.但中介写的协议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中介会了很多方法杜绝私下交易.比如 与卖方签定合同.三个月内房子不管在什么途径下卖出 都会给中介费用.这个东西关键就在 卖方是否与中介签了协议.
1.在此套房产中没有成交或有房东和中介造成的原因不能成交的你无需支付中介费因为责任不在你,你是善意购买方。 2.中介和房东有责任但可以弥补需重新鉴定房屋买卖协议,但不能据此而与房东私下交易此房屋,是算你违约。 3.个人观点。
相方合同应该是在中介公司出的,租凭相方签名,如什么问题还可以追中介,而中介费应是租金的一半,而你说的那种可能是私人中介,是什么都不管的,我们这里的私人中介也是什么都不管,打个电话,就告诉你在什么地方看楼,无论成功与否一律收50元。
违约的是该房的房主而不是你,他将同一个房屋委托不同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而你并不知晓此事,也无须对此负责。
1)如果租赁前房屋本身及水电气没有潜在隐患,在租赁期,出现问题意外房东没有责任,若有潜在隐患则视是否租赁方使用不当造成意外,有双方分担责任 2)家电及配套设施应看是否操作不当造成损坏,若是,则租赁方负责赔偿修缮,若是自然老化,则有房东负责修缮 3)房东和承租人签定的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2.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的另一个法律关系,除非取得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否则您不按时交纳贷款,将会构成对借款合同的违约,将要承担借款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时如果开发商为此履行了担保责任的,开发商还将有权对您进行追索。建议您尽快与贷款银行取得联系,告知其退房事宜,并就暂停支付月供事宜取得其书面同意。(田潮)
网上发布的房源信息一部分是虚假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客户,然后在客户咨询的时候就说房子刚刚卖完,然后找别的房源进行转化。 最好到房地产中介公司实地看房。
得看你之前和第一家中介有没有签定相关的书面协议. 如:看楼承诺书.居间服务确认书之类的书面协议. 如果上面写全了你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 到时候跑到第二家中介成交.第一家有权起诉你.
假日蓝湾 4月房交会定的是3650 不知道现在具体多少了
这个要看当初你交排号费时,你们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说明排号费自动转定金,那你可以要回排号费,他不给你可以告他。如果当初就这么约定了,那就没辙了。
你在签订合同以后,就不能随意反悔,否则就构成了法律上的违约。其实你觉得低那下一年度提高便是了,大家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签就签了吧,下次清醒点就行
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 首先要看有无遗嘱将房屋由你继承。如有,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证大厅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你的母亲和姐、妹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手续到办证大厅办理。因为你的母亲、姐妹都有遗产继承权,这一点必须要做。 PS:相关法规: 《 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根据上述规定,只有公证遗嘱,房地产管理部门才给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另外,该条款还规定,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产证上的门号必须是和实际房产门号是一样的,(因为房子在没建好之前是有个公安编号和建筑编号的区别,所以有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到建好后,那可就是对的上的了,所以你要去交易中心更正或者是去问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了?
①各自承担违约责任。②按合同约定,各自承担违约金。③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不合理。
可以向规划国土委的信访部门投诉,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两回事,只要买房签“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外地户口需办理缴费记录是政府出台的一个行政手段,目的的限制炒房,如果你买房不具备购房资格,以后房屋管理部门不会给你办理房产证。
一、注意交易主体从事二手房交易的资格是否符合. 二、注意交易房屋的评估价是否正确,真实。 三、二手房质量上的瑕疵。 四、其他的一些限定因素。例如:①房产有承租人的,买房应注意到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②购买后准备用作营业或办公的,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③在房产证上除了买房者还有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应先确认买卖行为是否征得共有人的同意。④要注意二手房是否存在未缴清的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如果签署了正式购房合同,明确了价格和首付交付时间,并在约定时间内缴纳首付,即可,即使房价上涨开发商也不能因此而加价,但如果没有签署正式合同那就存在很大风险,定金有可能被没收.祝这几天中大奖,什么问题都没了.我看好你幺
关于这个商住型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可以看一下房地产权证,土地用途如果写的是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土地用途如果是综合,土地使用年限就是50年。从你写的数据来看,可能是综合用地(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但中间可能由于闲置期长、开发较晚或者开发期过长以及土地转让纠纷、诉讼等原因致使房地产建成时间拖后,而导致了上面你说的情况。
卖家是没有道理的,显然是想敲诈点钱,在公积金和银行都不会受理这种无理要求的。这件事摊谁身上都闹心,建议你还是在中介处商议,一切应以合同为准,试问:如果是房价降了,卖家也会主动谈降价吗?他提出涨价,那是他方违约了,怎么能说你违约呢?中介干什么吃饭了?另外,如果谈不成,还不如拉倒,别让这种小人在你的手上得逞,买房也是大事,遇到这种房主是一种不幸,远离之为好!开心才是重要的!
交房后开发商将大产权证分割为小产权证过户给业主一手交易才真正完成,所以要从业主的产权证办理完成的日期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