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礼仪中涉外文书应用有什么样的禁忌?
中国礼仪中涉外文书应用有什么样的禁忌?
对外文书,是对外交往的书信形式,是进行对外交涉和礼仪往来的一种重要手 段。各种文书均体现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所以,起草和发送对外文书 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格式和行文均有严格的要求。对外文书有照会、对外函件、 备忘录、电报等形式,在应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忌随便应用文书形式。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和性质,运用不同的文书形式和 不同的名义,如外长和外交代表使用正式照会,不用普通照会,非外交代表机构使 用对外函件,不用照会格式等。 2。 人称要与文书格式相适应,切忌搞错。如正式照会、外交函件和电报均是以 签署人的口气用第一人称,普通照会以机构名义书写的对外函件,用第三人称。
3。 客套用语要与格式相适应,结尾的致敬语不能自成一页,应紧跟正文后另起 一段,切忌生搬硬套。 4。 文头的称呼,即受文人的职衔、姓名等忌用简称,文中第一次出现职衔、姓名 也要用全称,第二次出现则可用简称。 5。 文书信封和文中的抬头国名等均用全称。
文中第一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 可以简称。但有些国家应注意其特殊的情况•,须用全称。有些国家由于发生革命、 政变等其他原因,国名可能改变,需要随时注意,切忌写错。 6。 译文,应以本国文字为正本,也可附有收件国文字或通用的第三国文字的文 本。
各国套语用法与中文不同,译文忌用中文的用法,而要注意符合相应文字的 用法。
答:各国宴请都有自己国家或民族的特点与习惯。由于宴请是国际交往中最常见 的重要的交际活动形式,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比较多,主要是: 一忌宴请形式不明确。现在国际上通用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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