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考虑通货膨胀的问题, 现在来说,月供2000可能是你工资的几分之一,但是,现在的2000和十年前的2000不是一个概念,和十年后的2000也不是一个概念。 十年后可能房租涨到了4000,但你如果买房,还款还是2000。 除非你不打算在北京长住,或者中国经济危机,(估计,后者的可能性极小),总的来说,还是买房合适。 前提是,房子价性比高,升值的潜力才大。
你没考虑通货膨胀的问题, 现在来说,月供2000可能是你工资的几分之一,但是,现在的2000和十年前的2000不是一个概念,和十年后的2000也不是一个概念。 十年后可能房租涨到了4000,但你如果买房,还款还是2000。 除非你不打算在北京长住,或者中国经济危机,(估计,后者的可能性极小),总的来说,还是买房合适。 前提是,房子价性比高,升值的潜力才大。收起
我认为还是租合适,买的话基本上贷款20万,利息就得20万,也就是说你总共要还40万,我觉得还是找到一个比较稳定的房源,租合适
我认为还是租合适,买的话基本上贷款20万,利息就得20万,也就是说你总共要还40万,我觉得还是找到一个比较稳定的房源,租合适收起
气候啊,和广州一样啊。楼价啊,6千以上,城东就贵些,最贵的也有一万多,离广州坐大巴的话要2个钟,肇庆市一就要搬到城东了。
找中介啊,这事就得中介处理, 那就是你的,他有什么权力拿走?
以前听说那边交通不是很方便,七七八八的周边建设都还没整好,但听说现在好多啦~11号线都开到那边了,南有沪宁高速公路,北有312国道和将与上海金沙江路相通的博园路,西有市郊环线,东有沪嘉高速及嘉金高速公路。 周边配套设施都发展得非常完善了,而且房价在整个上海来说算低的了。
经适房要是你老公的母亲的名字申请下来的,那么产权证不可能加到你的名字,只能是你老公的名字和他母亲的名字
你是想找房地产方面的资料吗?如果是房地产资料的话广居网吧。里面内容比较齐全而且网站做的比较讨人喜欢。网址是pt.guuju.com希望能帮到你 全
我个人是觉得长沙房产超市网好一点,信息比较全面,而且包含了装修等信息,还不错 其他两个网站也都还好啊 在长沙都做的比较大的
长沙应该有很多的房产网可以看房吧 ,像搜房网,长沙房产超市网都不错的啊.搜房网很大不晓得他们那边怎么样,不过长沙房产超市网倒是比较不错
项目整盘容积率为1.01,绿地率为42.1%,建筑密度为24.8%,项目总计1986户。一期在售79栋住宅201户,容积率0.5。
我也在那里买了,我给楼主说一下: 教育:绮罗小学500米 腾冲八中 1000米 幼儿园(项目对面规划中) 交通:华严路延长线,保腾高速(修建中)热海路(修建中) 生活、农贸市场(项目对面规划中) 办公:,民航大厦,行政中心(项目对面规划中) 酒店:锦程大酒店200米,民航大酒店180米,项目内酒店(建设中) 休闲娱乐:文化广场(项目对面规划中)文昌宫(旅游景点修整中)水音寺(修整中)腾冲热海湿地旅游景点
房产证上是你们两人的名子,登记时就注明了你们两人共同共有,或各占多大的比例,既是不是夫妻也认可登记时的约定,所以不存在婚前婚后的问题.
该房屋不能买,因为根据土地法虽然荒山坡地的租赁期限,不同于合同法可以签30-50年,但这种土地是受国家限制的,只能用于土地种植业或养殖不得用于其它其用途,你买这种土来源违法,手续不齐的房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不能办理任何土地证或房产证的。
你好!拆迁期间一般会冻结产权过户,你当初的购房合同还在的话,去街道问下,凭合同可以吗?
你好!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条款的话,你可以要求赔偿75000元,但是开发商肯定不会同意,最后只有上法院!具体赔偿多少,要有法院判决定了!建议你先去和开发商协商下解决办法,赔偿金额,如果开发商的条件你可以接受的话,那就不用搞上法院了!
你好!按规定是可以的!只要在合同上写两人的名字,以后办出的房产证就是两人的名字!办共有权证80-100元!
你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这里差别很大.要是定金,你违约的话就不能退,对方违约就要双倍返还. 我不知道现在没办预售许可证能不能卖房,你应该找找相关的文件,看看国家是怎么规定的.要是不允许卖的话,就有权拿回定金.不过你还要做好心理准备打持久战,有些开发商是只进不出的.
你好!你们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上的约定要求退房或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如何处理? 答: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面积误差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x100% 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是否有权变更设计? 答: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但是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房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等,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没有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如果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更改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并要求房产商赔偿!
你好!你自己计算的是净使用面积,开发商卖的是建筑面积(含共用分摊面积的),合同里房型图纸一定要有,不然以后有问题说不清!发票一定要开发商开具,说明你支付过房款!
w43ddd:你好! 1、可以按合同要求其双倍退还订金。对方不赔可以到法院起诉。 2、如果合同写的是:“如果交易不成功,受益方付中介费。”,你可以不用付中介费。因为无论对方是不是双倍退还你订金,你都不是收益方,你是对方不履行合同的受害方。
心随我动:你好! 一要确定是什么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如果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开发商要承担延误的法律责任,按合同给予你们赔偿。二要首先和开发商协商处理,不行可以向房地产管理进投诉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甚至上法院起诉!
芯??你好! 你不用怎么着急! 1、捡到你合同的人无法卖掉我的房子!卖房子要房屋所有权人持身份证、房产证亲自到场(结了婚的夫妻双方都要到场)才能办理,就是你还不起贷款,银行不经过法定程序都不能随便卖掉你的房子。 2、合同丢了可以在银行那里补一个副本。
xms9999:你好! 1、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期房是不能买的!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能预售房屋的,是违法的。消费者购买这种房子也是得不到法律保障的; 2、根据你介绍的情况,开发商的这个工程根本不具备预售条件,不可能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因此,建议你不要买。如果买了,要及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尽快挽回可能的损失。
心随我动:你好! 如果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应该由开发商负!具体办法是: 1、首先和开发商协商,要求其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 2、到房地产管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行政仲裁一般比法院效率高,费用省; 4、最后,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上法院起诉。
小鱼儿:你好! 谁反悔谁要不回钱! 不属于欺诈!既然是完全的民事责任人,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应该认真审查合同或者协议的内容,何况是卖房子那么重要的事!
您好:您家的阳台是在签完合同后才发现问题的,您如果再去找开发商,想必开发商也是找种种借口推辞,毕竟合同是有效的.我介意您进一步了解一单元顶层业主家的具体情况后再找开发商.
米拉815:你好! 如果是通过土地出让,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如果是提供国有土地转让,要签订国有土地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如果是在建工程转让,要签订在建工程转让合同,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到房地产管理局办理项目转让手续。 如果是房屋连同国有土地一同转让,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过户,然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裸奔De阳光:你好!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2、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是否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他项权利记载),是否查封,是否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限制等,如果抵押,抵押权人是否有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3、是否出租,如果出租,租赁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4、是否有房屋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一般在二手房买卖中中介方会根据他们和银行打交道得出的经验对买方的贷款资格进行初审,有一个大致的判断,基本上能够通过,所以除非你之前曾经有恶意刷卡消费的行为而没有向中介方告知,否则很难不被批准贷款。
貔貔:你好! 只要开发商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可以预售,而你这个时候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按揭贷款,就是合法合理的。
你好!不可以涨价,既然你和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合同里对房价做了约定,开发商如果现在要涨价,就是单方面要求修改合同,你有权不同意,如果开发商因此要毁约的,你可以要求其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其中你也有违约行为,开发商也只能按合同约定要你索赔,但不可以涨价!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你可以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可以上法院起诉!你可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