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办理条件是什么?
清远《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办理条件是什么?
远市辖区的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除此以外的其他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属地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2、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答:办理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证》补证申请书|[原件]1份/套||纸质版,电子版|[要求]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每项内容填写清晰、准确 2、食品经营许可证遗...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