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流动人员》核准有哪些?
《招用流动人员》核准有哪些?
招用流动人员》核准受理机构:东莞市劳动局受理窗口:协办机构:服务描述:服务类型:申请办理申办对象:申办资格:申报材料:1用工申报资料:(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2)社会保险登记证。(3)上年度劳动年审合格证(副本)。注:新办单位不需要携带2、3两项。2经核准后用人单位招工可以委托劳动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或社会上有合法证照的职业介绍中介机构招收,也可以自行组织招收。但所招收的员工必须有下列有效证件:(1)身份证。(2)未婚证或计划生育证明。(3)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办理地址:莞城育兴路115号办理依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受理时限领取就业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30天内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受理时间:联系电话:劳力科2206607
答:用人单位应按下列程序招聘流动人员: 1、填写《岗位余缺申报表》,并在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上发布岗位余缺信息,择优招用本区劳动力,七天内本区劳动力确实无法满足要求时...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