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立项有哪些?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立项有哪些?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立项受理机构:东莞市交通局受理窗口:协办机构:服务描述:服务类型:申请办理申办对象:新建(改扩建)公路、桥梁、港口码头及航道整治申办资格: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项目投资额35%的资本金;3、并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桥梁、港口码头、航道工程项目,需提供海事、航道、三防、水利、环保、国土部门意见。 办理地址:办理依据: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港口建设宏观管理的意见》收费标准:受理时限受理时间:由交通局综合规划科10个工作日内报分管局长核准后,属市立项的项目报市计划局,属省立项的项目上报省交通厅,同时报市计划局联系电话:2201016投诉电话:2201006
答: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桥梁、港口码头、航道工程项目,需提供海事、航道、三防、水利、环保、国土部门意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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