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更正姓名如何办理?
变更更正姓名如何办理?
1、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受理,填写《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2、内部审批:派出所分管所长签署意见 (1)对不需报户政管理处审核决定的,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审批并办理,户籍室民警归档保存; (2)需报户政管理处审核决定的事项,报户政管理处审核决定是否变更。(不属公示内容) 3、分局人口(治安)管理大队或户政管理处将审批结果反馈派出所。 4、派出所责任区民警通知申请人办理变更事宜或告知不予受理。
答: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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