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处理的申请对象有哪些?
上海交通事故处理的申请对象有哪些?
(1)事故的当事人,须出示驾驶证或有关身份证件。 (2)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3)事故车主或车辆单位负责人,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4)事故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以及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授权委托书应经公证机关公证。 (5)上述人员须经公安机关同意,参加事故处理的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候处理。 二、公安交警部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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