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修建房屋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哪些呢?
嘉兴市修建房屋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有哪些呢?
职工因建造、翻建住房需要办理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住房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 3、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当地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农村宅基地建房许可证或其他有关批文(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申请人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为直系亲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职工因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办理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住房公积金龙卡(缴存凭证) 3、经单位审核、盖章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4、《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当地城建、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工程预(决)算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申请人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为直系亲属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及未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答:你好!可以提取: 职工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他人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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